自己被绑架了?是谁做得?为什么?
卫霄自问着,摇了摇由于颠簸而撞疼的脑袋,适应着眼前的黑暗。
突然,这次的奇袭太突然了,说是打了卫霄一个措手不及也不为过,他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卫霄甚至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人,出于什么心态来绑架他的。沈惠茹?孔知心?闻镶玉?还是那个……他刚到这个世界时看到的,把他换到闻家的叫‘小寒’的女人?就连闻鼎虞、闻君耀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对方为什么这么做呐?
等等,等等!他不能乱,越是危险他就越该保持冷静,特别是在别人先走一步,而自己正落在对方手里的情况下。心若是乱了,他还怎么自救呢?
卫霄回忆着自己昏迷前做过的每一件事,种种迹象都指向他吃的那顿午餐被加了料。别墅内管理的并不严格,特别是白天就他一个主人的情况下,卫霄认为谁都能在他的吃食里做手脚。这么一想,卫霄才感到惧怕,他从没想过有人会对自己下药,幸亏这次是迷药,如果是毒药的话,他岂不是再也没有睁开眼睛的机会了?
卫霄此时真想狠狠抽自己两巴掌,他明明很清楚,闻家的人对自己不上心,孔知心对他有心结,沈惠茹更深恨着自己,或许是把她女儿的死怪在自己头上了。何况,他还有着这样离奇的身世……然而,就在这般岌岌可危的前提下,他竟还高枕而卧,卫霄觉得自己被算计简直是活该,因为他实在太松懈了。如果,当初在那个充满危机的山洞里也这么不小心,早已死了几百次了,哪里还能走到最后?
绑架他的人也许可以排除能随意出入闻家的人,比如闻镶玉、闻君耀几个,但也可能是对方欲盖弥彰。不过,此刻与其猜测对自己下黑手的人是谁,不如想想怎么逃走。
小木箱很狭小,卫霄只能微微活动手脚,幸运的是,他没有被绑住。但卫霄并没因为绑匪的疏忽而高兴,对方这么做,很可能是笃定他逃不出去。卫霄咬牙侧身以肩膀顶撞、或抬腿踢盖子,箱盖纹丝不动。
卫霄知道自己如今存身的箱子是不上锁,也可以在外面扣住的类型。箱壁上的插条是厚实的生铁做的,当时闻君耀安排的人把箱子抬进门的时侯,他看见木箱上坚固的插销还暗中夸了几句,认为扣匙做的好,不仅开启方便,而且就算摇晃翻倒了,放在里面的东西也不会掉出来。可惜,卫霄没想到被自己夸过的东西,转眼成了祸害自己的工具。卫霄确定,要是没人在外面拉开插销的话,他绝对出不去的,除非发生奇迹。
就在卫霄沮丧地低下小脑袋之时,听到箱外传来对话声。
“哥,他会不会死啦?对方可说了,要活的。我就说不该把人放箱子里嘛!万一闷死了……”
“怎么可能会闷死啊?箱子上都给他开了个洞了。”
“那他怎么还没醒呢?这都快大半天了。”
“我让妈给他喂药了。要不,你以为刚刚过那条烂泥路的时侯,会不把小孩颠醒?那药最少也能让他睡上三天,一路上我们就不用怕他闹起来了。”
难怪在梦里也那么疼,原来自己是过泥路时被颠簸着撞醒的。绑匪说他起码要昏迷三天,可他现在已经清醒了,那是不是可以认为他的身体素质比一般的孩子强很多?卫霄早在新峰大厦内冒险时就隐隐察觉,他的身体是同年龄的人无法比拟的,甚至五六岁的孩子都拍马不及。若非如此,那样高强度的逃难方式,两岁的孩子只怕早趴下了。哪里还能贴着大楼的墙壁往下爬呢?说不定连绳子都抓不紧吧!
卫霄忍不住腹诽,小耳朵却竖得高高的,没有听漏外侧的半句话。
“哥,三天不吃不喝,会死人的吧?”
“你怕什么?再过两个钟头,就到交货的地方了,只要那时侯他还活着就行了。之后,就跟我们没关系了。就算他死了,也不是死在你我手里。”
“哥……”
“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啊?有什么话想说就说。”
“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呐?妈在他们那里不是做得很好吗?你这么一弄,妈怎么还做的下去啊?”
“你知道个屁!妈在那里帮忙烧饭,一个月才八十块……”
“八十块已经很多了,小美在饭店里帮忙烧饭,忙死忙活的,也才三十多块。”
“怎么能这么算呐?小美做事的地方不过是个小饭馆,妈伺候的人家可是有钱人。听他们家里那个照顾小兔崽子的女佣人,一个月能得百来块,妈亲耳听见主人家说要给那人加钱的。而且,看她那样子,之前的工资肯定比妈高。你说,妈每天帮他们买菜又烧饭的,结果还比不上一个陪小兔崽子玩的女人,凭什么啊?”
就知道是厨子!卫霄心头暗恨道,他的味觉虽然没有听觉和视觉那么敏锐,但亦相差无几啊。可卫霄竟一点也没尝出午饭里有药味,肯定是烧饭的人特意遮掩了,而且必然还是个熟手。
想到这里,卫霄又暗骂闻鼎虞一家三代,眼光都是那么的独特。闻镶玉娶了孔知心、闻君耀选了沈惠茹、连早死的闻家豪看上的女人,都是那么势利和阴险。本以为闻鼎虞是闻家最让人放心的,谁知,他请的厨娘竟有这么不知足的想法,而且还一副理所当然要报复的样子。要知道,这个年代的八十块可以算得上前世二十一世纪坐在办公室内的白领的工资了。
最让卫霄无奈的是,香芫市的宅子往日闻家人都不来住的,只当个度假别墅。里面的人平日都清闲的很,哪里有男人说的那么忙。何况,又不是餐厅里的大厨,能有多累啊?不过一天三顿饭而已,据卫霄所知,厨房里除了主厨还有每到饭点去帮忙打下手的女佣。即使如此,这人还那么不知足。
“妈要是觉得不好,不做不就行了?”
“妈是不做了,她把人弄出来给我们之后,就买车票回老家去了。等交了货,我们也马上走。哼!听说这家人还有些势力的,在这里住下去肯定不行。不过我们老家可远了,还在山里,他们找得到吗?等风头过去,我们再出来,谁还认识我们啊?”
“哥,我还是觉得不太好……”
“小弟啊,你就是太心软!听哥说,这次拿了钱,回家就给你娶个漂亮姨婆。”
“哥,我不要老婆,我……”
“男大当婚,怎么能不要老婆呢?到时候,看哥给你挑一个……”
“哥――!”
“我们都走到这里了,还能把人送回去吗?就是送回去了,我们还得坐牢,你以为人家会放过我们啊?你知道对方出多少钱买这个小兔崽子吗?十万块,整整十万块啊!你我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个数,今天却可以一下子就拿到了。有了这笔钱,我们还愁什么啊?”
“哥……”
“好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不想听!”
连卫霄都听出了男人话中的不耐烦,‘小弟’自不敢触其锋芒,之后沉默了好一会儿,但随着目的地愈来愈近,‘小弟’又忍不住开口道:“哥,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乱世边城一小兵
“又瞎想什么呐?有什么不对劲啊?”男人没好气道。
“哥,那个人找上门的时侯,头顶带帽子,脸上包围巾的,连衣服都穿了很多件,话也不说,只用笔写,最后还都收回去了。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和这样连脸都不敢给人看的人做交易,我总觉得有点不放心。”
“哎――!我能不知道吗?可是没办法啊,他已经给我还了三千的赌债了。要是我不答应,他们就要砍掉我的两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