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岱坐在营帐内,手中紧握着那份详细的报告,目光如炬地扫视着上面的每一行字。
片刻之后,他猛地将报告拍在桌子上,站起身来,义愤填膺地说道:“哼!看起来这些个地主老财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紧接着,马岱转头对着帐外大声喊道:“来人呐!去把赫连城给我叫过来!”不多时,身材魁梧、一脸坚毅的赫连城快步走进营帐,抱拳施礼道:“将军,您找末将?”
马岱点了点头,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准备先进攻范家镇的范家!就拿他家开刀!这范家平日里鱼肉乡里,欺压百姓,无恶不作,此次定要让他们知道我们革命军的厉害!”
赫连城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之色,高声应道:“是!末将领命!”说完,他便转身急匆匆地出去整军准备出发。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革命军营地已是一片忙碌景象。
士兵们早早地起来收拾行装,检查武器装备。
只见那一万多名步兵身着统一的军服,手持长枪大刀,步伐整齐;两千名工兵则背着各种工具和器械,精神抖擞;而两千名骑兵更是威风凛凛,胯下战马嘶鸣。
此外,还有跟随在后的一万多名负责押送粮草的辎重团队伍,原本辎重团仅有两千多人,但如今又加入了凤翔城的一些自愿前来帮忙的农夫,人数一下子突破了一万人。
两万多大军集结完毕后,浩浩荡荡地开始了行军之旅。
马岱骑着一匹高大的骏马,立于中军位置,放眼望去,只见队伍蜿蜒绵长,一眼看不到尽头。
望着这支气势恢宏的大军,马岱的脸上不禁泛起红光,心中满是豪情壮志。
经过半年时间的发展,革命军已经积攒了将近七万兵力。
虽然不敢保证这些新兵的战斗力有多强,但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期,各方势力招募的军队大多也是如此。
而且,革命军在士气方面丝毫不逊色于其他势力。然而,与朝廷的正规军相比,在装备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过,马岱坚信,只要全军上下齐心协力,奋勇杀敌,就一定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取得最终的胜利。
朝廷的兵马可谓是兵强马壮、甲胄精良,其军备之完善程度绝非革命军这个临时拼凑起来的草台班子所能相提并论的。
且不说别的,单说武器装备方面,朝廷的军队几乎全员配备着先进的火枪,而反观革命军这边,能够拥有火枪这种新式武器的队伍少之又少。
即便是在马岱麾下,也唯有他的心腹爱将马召所统领的警卫团才实现了全军皆装配火枪的目标。至于其他各个团队,装备火枪的比例竟然还不足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如此低下的装备率着实令人感到无奈和沮丧。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革命军在硬件条件上远远落后于朝廷兵马,但他们却有着极高的精神风貌。
尤其是马召所领导的警卫团,更是士气高昂、斗志满满。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平日里严格的训练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警卫团每隔三天就能享用到一顿美味可口的肉食。要知道,在如今物资匮乏的情况下,能吃上肉可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
因此,整个革命军当中,就数马召的警卫团享受着最为优厚的待遇。
然而,这份优厚的待遇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对于其他团的士兵们来说,虽然对警卫团充满了羡慕之情,但想要加入其中却并非易事。
按照规定,只有那些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之人,才有资格被选入警卫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