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袖狠狠抹去眼角的湿润,抛在风中的,不是眼泪,是软弱。
朝贡大典,美其名曰是让王侯贵胄朝见天子,以示大经国皇恩浩荡,而今俨然演变成朝中文武百官谒见三王四公,仪式、庆典、宴席先在宫中举行,再由百官轮流东道,为时十日,烟花不息,歌舞不休。
听说宫中设宴那日,经天子出现半刻不到的时间便推脱身体不适离开了,接下的就全由大司马广成昕代为招见,百官对此更是心存腹辩,认为他荒芜国事,又窝至后宫寻欢作乐去了。我则猜想,八成是因我落下的旧疾又犯了。
继经天子之后第一个设宴的人臣,是手握百万兵权的常昊王,那日我竟也收到了他的请帖。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那种男人们结党营私的场合,我一个妇道人家去了做什么?便写了一封致歉信连带那请帖叫小厮送了回去。
小厮回来的时候,捎回一封信和一份礼盒,信中大致意思是:许久没有你的消息,相思难却,深知你不爱热闹却故意送来请帖,只为换得你只言片语,而今既有你的书信,吾愿足矣,薄礼一份,望卿笑纳。
礼物是一颗夜明珠,鸡蛋般大小,名贵但也不是什么稀罕物,真正奇妙之处是摆在漆黑的房间里,珠子的中间泛出荧光会投射成“悦容”两字,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想必花了一番心思。
其实这段时间,虽然不曾再见过常昊王的面,但一直有收到他差人送来的各式各样的礼物,都不是十分贵重的东西,用心却很巧妙非常讨人喜欢,深感他是一个惯于风情的男人。只是每每想起他,都有一种难以释怀的感觉,为了他的那双眼睛,也为了他那突如其来不明真假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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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听人说,常昊王那次宴席除了郑国公萧晚风没去,其他无一人缺席,足见他在大经国举足轻重的地位。
萧夫人寿诞那日,正是楚老爹宴请群臣之日,于是就把酒宴设在了一起。前一日,我去天工坊取那赶制出来的舞衣,心血来潮想四处走走散心,便挥退了丫鬟和抬轿小厮,一个人徒步走在回去的路上,路径一道巷子,忽被几个土霸堵在巷口,满脸横头流里流气地吆喝着:“哟,好标致的小娘子,来来来,陪大爷们耍耍!”
这几日心情一直不好,正好有人送上门排解郁闷,我冷冷笑起,刚打算教训他们一顿,一道醇厚声音飘进耳朵:“妹妹,你在这里做什么?”
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头扎马尾身着黑色麻衣的年轻男子迎面走来,方脸剑眉,薄唇如刀,朝众人扫视一番,“你们想对我妹妹做什么?”
哪来的疯子,半途跑出来乱认妹子?我皱了皱眉头,又见他眉目分明眼神清朗,不像个神志不清的人。
“哎哟,原来是大舅子啊!借你家妹子谈个心,不想受伤的还是一边站着!”
男人面无表情,静静说了一句:“没有人可以轻薄我妹妹。”
“嘿,你还真给脸不要脸——啊!!”
白光一闪,土霸的手臂豁然破开伤口,鲜血喷涌如注,当场竟没一人看见那男人是什么时候出的手,只觉得那双眼睛锐利得如同草原的苍鹰。
“我的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