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是我们的家吗?(2 / 2)

泥泞中盛开 惠子5 781 字 20天前

不得不说,这种不动产带来的安全感,真的无与伦比的。

不过最让我开心的,还是去公证处时,为公证内容盖章时,那个盖章的小姐姐的羡慕表情。

爱情其实从来都只是偏爱,如果说是相互需要的那种情感,好像并不属于爱情的范畴。只是那时候,根本不懂。

从房产中心出来后,我站在台阶上,抬头看着太阳。太阳热情的将光束洒在我脸上时,我似乎觉得是在为我庆祝。

庆祝我终于有了一个,真正爱我的人。也庆祝我终于是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沐沐小朋友!以后你就有家了。一定要开开心心的生活。

不应该是我们的家吗?我疑惑的问余明。

不,是属于沐沐小朋友的家。现在我还没有过考核期。只是你男朋友,不是你老公。

如果你那天嫁给我了,我再去购置房产。那才是我们的家。

哦!那。。那。。。那如果我们结婚,你不准备住这个房子吗?

我刚问出口的话,心里瞬间有点后悔。我似乎有点太不矜持了吧!才确定关系,就说起了结婚。

不住。因为这是我给沐沐小朋友的家。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这是属于你自己的,你可以把它当成小家。也可以在你开心的时候,把它卖掉变现。这套房子,只属于你。

我娶你时,一切都不会少你的。房子,车,彩礼,各种女生需要的东西。

哦哦!知道了。

我很想和余明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世上所有的关系,我见过了很多不太友好的,或者包藏祸心的。

但这种纯粹的关系,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原来爱真的是可以偏爱到这种地步。可以不是为了自己的任何私心,而是全力付出。

那我们回家吧?我朝着站在车子旁边的余明跑去。

今天我们不回家,我们得去庆祝一下。中午带你吃遍西安,下午带你去逛历史,晚上带你去穿越大唐。

我们也感受一下,书信传情,车马慢的时光。在长安城里,我遇见你。一眼万年的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