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女朋友(1 / 2)

春天的校园是生机勃勃的。新抽出的梧桐树叶子像天鹅绒一样柔软,仿佛大地延伸出来的的渴望。麻雀在上面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听诗人说,那是他们在唱歌。下课铃声响了,大地变得喧闹起来。成群结队的同学们从江彩云身边走过,偶尔会有人问一句:“你妈走了?”

江彩云只是呆呆地立在原地。她不知道刚才自己的态度会不会影响到妈妈的决定,如果她的态度让妹妹从此前途渺茫,她是一辈子都会很内疚的。她不知道母亲现在到了哪儿,或许是回家了,或许在镇上买东西。不一会儿,上课铃又响了,同学们一窝蜂涌进了教室,她只得慢吞吞地往教室踱过去,像一只背了重重的外壳的蜗牛。

她无声地推开教室虚掩的门,英语老师一脸慈祥地请她进去,然后大家以一种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失魂落魄的江彩云。邻桌一个男孩子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怎么了???”

许多的疑问号,江彩云没有搭理。看那熟悉的字迹,就知道是林子建写的。

林子建是个不务正业的学生。这是班主任刘老师给他的评语。他家就在镇上,开了个超级大的超市。当然这个超级大只是就镇上的规模而言,要是放县城或是更远的省城,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虽然家庭条件优越,可是林子建却坚持住学校。学校条件简陋,还经常没有热水洗澡,可是他舍不得搬回他的温暖舒适的家里去,用他的话来说:“要和同学们朝夕相处,争分夺秒。”

林子建和江彩云一见钟情。当然这也是他自己说的,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在同学们眼里,江彩云就是一个高傲的长公主,高贵而又威严,一般人不会搭理。可是林子建死皮赖脸地对外宣布:“江彩云是我女朋友!”

江彩云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着重警告过他,鄙夷地说:“我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这句话,后来就被贴在了学校的公告栏的背面,成为了当时风靡全校的流行语。虽然林子建的追求之路经过了这么一劫,可是仍旧死性不改,不过还是有所收敛,将明目张胆的追求改成了默默无闻的关注。不过偶尔还是有风声传来,说喝醉酒的林子建在寝室开起了诗歌朗诵会,大概内容就是:“上帝,我欲与云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云绝!”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让人好生无聊。于是有人起哄:“子建,能不能再丰富一下内容呢?比如,换点口味重点的。”

起哄的是刘大海。他平日里和林子建是可以共一条裤子穿的,所以说话根本就没有什么顾忌。

“什么?”林子建扔掉手上的啤酒瓶,径直朝他冲了过来。幸好那质量比较好的啤酒瓶只表演了几个翻跟斗的动作之后就沉寂到墙角去了,口里吐着白沫,估计它的末日已经到了。

“别,别,没说什么,林哥,大哥,别生气。”那个渴望欣赏到另一种风格的刘大海此刻像一只秋天的寒蝉,说话都不利索了。

“别以为我没听见,像你这样的小猴子,别玷污了我心目中的女神。哟嗬,想听重口味,你还嫩了点,明白了吗?下次再这样口无遮拦,小心你的小白脸。”林子建将满是啤酒味的手在他脸颊上划过来划过去,划过来又划过去,没有要停的意思。这分明就是在挑衅。刘大海气得眼珠子快要从眼眶里滚出来,仿佛发出魔鬼一样的绿光。

寝室里几个正忙着看各色漫画书的同学看着情形不对,就纷纷丢下手头上的事情过来劝架,几个人齐心协力,好不容易将身材魁梧的林子建从刘大海身边拉开。

刘大海虽然惊魂未定,脾气还是有的。他狠狠地拍了一下身边的桌子,指着林子建的鼻子狠狠地骂道:“我算看明白了,你他妈就是一混蛋,为个木头一样的女人,不顾兄弟情谊,算我刘大海白认识你一场。”

刘大海很委屈地摔门而去,留下林子建他们几个像木鸡一样立在原地。然后,一个书生模样的摇头晃脑地说:“木头?女人?刘大海,你又摊上大事了。”

林子建没有再发脾气,从墙角捡起那只吐完了白沫的啤酒瓶,再拿起扫帚把现场清理干净,然后像个僵尸一样沉默着倒垃圾去了。

这些江彩云是不知道的。林子建想,幸好她不知道,如果知道,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成功,要么成仁。如果她被感动了还好,要是不能感动,同学们再一次将她的经典语录挂墙上就要彻底将他毁了。林子建的脸皮再厚,那也经不起第二次的跌倒。要知道,在同一个地方跌倒,那是连伟人都不屑的。

仔细算来,林子建应该沉寂了有许多时日了,这次又鼓起勇气不怕修理表达他的亲切的关怀,估计是憋闷得太厉害了。有句话说得好,不在放纵中变坏,就在沉默中憋坏。林子建一定是有些担心这个了,所以就想有所行动了。谁都看得出来江彩云不正常,而不正常是因为她妈妈刚才来过。所以大家纷纷猜测,一定是她家出了什么事情了。天仙一样的江彩云家里出了什么事,林子建当然不能袖手旁观,所以他递上他的纸条。

所幸的是那纸条并没有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而是奇迹般地又回到林子建手上了。是林子建几百个日子如一日的默默关注感动了上天吗?是林子建有目共睹的虔诚心态感动了上帝吗?这些,我们都不能准确知道,我们只知道江彩云竟然回复了林子建。她在那张写满关怀写满爱意的纸条后面用清秀的笔迹写上一句情意绵绵的话,那就是:“没什么,谢谢关心。”

关于情意绵绵,不得不再说句题外话。不说也都看得出来,这情意绵绵又是林子建的杜撰了。谁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极普通的回复罢了。鉴于上次受到的非人的虐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刘大海也表示默认了。刘大海都不发表意见,其他人就无所谓了。为林子建这点破事,大家一致认为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无所谓也就没有反对的必要,没有人反对,林子建只当大家都认可了。按照联合国的办事原则,没人反对也就可以通过了。

林子建接到这个纸条后就不淡定了。内心仿佛燃烧起熊熊大火,就要将他的满腔热血烧沸腾了一样。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将外语课听完,下课后就赶紧地来到了江彩云的身边。

江彩云经过了一节英语课的洗礼,心好像飞到了美丽的大洋彼岸,脸上愁云不再。林子建准备了一节课之久的安慰的词语也就没有发表的必要了。

江彩云是一个懂得自我控制的人,一直以来都这样。

春天的校园是生机勃勃的。新抽出的梧桐树叶子像天鹅绒一样柔软,仿佛大地延伸出来的的渴望。麻雀在上面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听诗人说,那是他们在唱歌。下课铃声响了,大地变得喧闹起来。成群结队的同学们从江彩云身边走过,偶尔会有人问一句:“你妈走了?”

江彩云只是呆呆地立在原地。她不知道刚才自己的态度会不会影响到妈妈的决定,如果她的态度让妹妹从此前途渺茫,她是一辈子都会很内疚的。她不知道母亲现在到了哪儿,或许是回家了,或许在镇上买东西。不一会儿,上课铃又响了,同学们一窝蜂涌进了教室,她只得慢吞吞地往教室踱过去,像一只背了重重的外壳的蜗牛。

她无声地推开教室虚掩的门,英语老师一脸慈祥地请她进去,然后大家以一种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失魂落魄的江彩云。邻桌一个男孩子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怎么了???”

许多的疑问号,江彩云没有搭理。看那熟悉的字迹,就知道是林子建写的。

林子建是个不务正业的学生。这是班主任刘老师给他的评语。他家就在镇上,开了个超级大的超市。当然这个超级大只是就镇上的规模而言,要是放县城或是更远的省城,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虽然家庭条件优越,可是林子建却坚持住学校。学校条件简陋,还经常没有热水洗澡,可是他舍不得搬回他的温暖舒适的家里去,用他的话来说:“要和同学们朝夕相处,争分夺秒。”

林子建和江彩云一见钟情。当然这也是他自己说的,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在同学们眼里,江彩云就是一个高傲的长公主,高贵而又威严,一般人不会搭理。可是林子建死皮赖脸地对外宣布:“江彩云是我女朋友!”

江彩云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着重警告过他,鄙夷地说:“我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这句话,后来就被贴在了学校的公告栏的背面,成为了当时风靡全校的流行语。虽然林子建的追求之路经过了这么一劫,可是仍旧死性不改,不过还是有所收敛,将明目张胆的追求改成了默默无闻的关注。不过偶尔还是有风声传来,说喝醉酒的林子建在寝室开起了诗歌朗诵会,大概内容就是:“上帝,我欲与云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云绝!”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让人好生无聊。于是有人起哄:“子建,能不能再丰富一下内容呢?比如,换点口味重点的。”

起哄的是刘大海。他平日里和林子建是可以共一条裤子穿的,所以说话根本就没有什么顾忌。

“什么?”林子建扔掉手上的啤酒瓶,径直朝他冲了过来。幸好那质量比较好的啤酒瓶只表演了几个翻跟斗的动作之后就沉寂到墙角去了,口里吐着白沫,估计它的末日已经到了。

“别,别,没说什么,林哥,大哥,别生气。”那个渴望欣赏到另一种风格的刘大海此刻像一只秋天的寒蝉,说话都不利索了。

“别以为我没听见,像你这样的小猴子,别玷污了我心目中的女神。哟嗬,想听重口味,你还嫩了点,明白了吗?下次再这样口无遮拦,小心你的小白脸。”林子建将满是啤酒味的手在他脸颊上划过来划过去,划过来又划过去,没有要停的意思。这分明就是在挑衅。刘大海气得眼珠子快要从眼眶里滚出来,仿佛发出魔鬼一样的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