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我叫金光瑶,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1 / 2)

孟诗带着五岁的金光瑶,和同样带着五岁莫玄羽的莫为芳重新组成了新的家庭。

因为是在莫家,孟诗让金光瑶懂得谦让,懂得分享和懂得她的辛苦。

莫玄羽不懂的谦让分享和父母的辛苦不重要,只要他懂得就行了!

莫玄羽甚至不用懂得割猪草喂猪喂鸭做饭炒菜也没有关系,只要他懂得就好了!

莫玄羽想要新衣服可以,他想要新衣服就不可以,莫玄羽想要玩具吃肉都可以,只有他不可以。

“阿瑶,你要懂点儿事儿,妈带你不容易,你不要要求那么多,只要吃饱穿暖就可以了......”

“妈,为什么我事事都要受委屈?他莫玄羽却想要什么都触手可及呢?”

孟诗热泪盈眶,“阿瑶,因为我们住的是你莫爸的房子,吃的是你莫爸的粮食,所以你要勤快一点儿,不要让你莫爸讨厌你......”

泪水从孟诗的脸颊滑下来,滚落在地上,烫热了灰尘。

金光瑶:“妈,为什么我们要住在他家?我们难道不能有一个自己的家吗?”

“傻孩子,我们在这世上寸步难行!你要懂些事,我们在这个家里才能好好生活下去......”

金光瑶是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他不仅上课认真刻苦,下课打杂做帮工,小小年纪已经练就了一副坚韧耐磨的性格!

他脚掌心有一道伤疤,是七岁赤脚抱烟叶被路边的啤酒瓶碎渣割的。

他脚踝处有一块儿斑藓,是十岁摸鱼虾在河水里泡的。

他膝盖上有个伤疤,是十一岁帮别人送信时跑太快摔的。

他胳膊上有一块儿水泡,是十五岁炒菜时被热油烫的。

他胸口处有一道伤疤,是十七岁去邻居家找自己丢失的猪被别人家猎犬咬的。

......

他要拼命学习,拿回奖状的时候才不用干活儿,而莫玄羽只要乖乖的不乱动不乱跑就不用干活儿。

从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发誓长大要离开这个破败不堪的家,离开这个日夜颠倒干活儿也永远干不完活儿的家。

深蓝色的玻璃碎渣刺进脚心的时候,蓝曦臣背着背篓刚好路过。

尖锐的疼痛瞬间蔓延全身,似有一把千年的锈剑插入心脏,让周身血液回缩痉挛。

蓝曦臣背着背篓,抽出一根带着露水的草,在手掌心是揉碎了一把按了上去。

“你忍一忍,止住血就好了,这几天不要碰水。”

姑苏村与莫家庄之间相隔几十亩地,地是家家户户都种的,临近雨季,熟透的玉米花生会被农民雇人抢收。

连通莫家村和姑苏村的,是一条新铺的矿渣路,是连压土机都压不平的矿渣路。

一下雨,矿渣的凹处就会积水,形成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水坑。

金光瑶深一脚浅一脚踩在小水坑里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是蓝曦臣额头上冒出的汗珠,

是他白嫩的脸上沾染上深绿色的草汁,是他一本正经,让他回家休息几天再回来的严肃表情......

“我叫金光瑶,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蓝曦臣低头整理口袋,他手边没有布条,用一个方便面空袋子裹住金光瑶的小脚,用结实的草捆扎起来。

“我叫蓝曦臣,在我们姑苏上三年级,你呢?”

金光瑶用手指互相捻了捻,上面沾了些烟叶的黑渍,黏糊糊的越捻越多,

“可是我才上二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