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锅霸签的契约,关我林尔什么事?(1 / 2)

从一开始,林尔等人的目的就不是以雷霆手段击败这五人。

想要打败一支配合默契的传奇队伍不难。

但要在对方有所准备的情况下,瞬间击败并俘虏他们全部人却没那么容易。

以传奇的手段,太容易逃走了。

即便是一位未来半神出手,也不一定能将5人全部留下!

所以,必须要让他们自愿进入自己事先设置好的囚笼。

在敌人反应过来之前。

瞬间出手,一锤定音,不给对面一点绝地翻盘的机会!

显然,林尔、冰焱、琼光三人中,只有林尔具备这样的实力!

当然,还有更直接的一些手段。

比如通过【做空】直接把5个传奇削废掉......

但这个技能有点BUG,属于是底牌之一。

林尔每次使用也都是要掩人耳目一下,当众直接用还是不多。

对付这5人,显然没必要......

“几位手段高明,我们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被数双金光闪闪的筷子夹住各个部位,控在原地无法动弹的豪胜叹了口气。

至于心生怨怼?!

怎么可能?

都是传奇,输了就是输了。

也不是生死仇敌,没什么好恨的。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敌人直接将自己淘汰,落得倒数名次。

拿个几十万积分的安慰奖罢了......

有永恒神殿的保护机制在,蓝星职业者是不会在【无垠之海】中真正死去的。

最多也就是重伤,被传送回蓝星的秘境入口处。

看豪胜队的五人直接摆烂。

林尔倒是被难住了.......

目前如何处置这5个战俘,确实是个难题......

首先,把这几人直接送回蓝星,对他们而言几乎没有价值......

那最多只能给他们增加一点儿微不足道的‘比赛积分’罢了......

这种东西,基本上只有在进入【无垠之海】的最后一段——新世界之前才有排名的作用。

更多的是给混不到名次的职业者一些安慰奖用的......

对于立志前往世界终点,至少能够到达新世界的林尔等人来说,跟没有收益也没啥区别。

至于为何官方要把淘汰其他职业者的奖励设置的那么低。

这是因为,这种稳扎稳打的做法,和之后在虚空之眼中获得更大利益的逻辑完全不符。

于是,他选择询问两位传奇的‘老前辈’.......

“‘冰焱’、‘琼光’,你们怎么看?”

“遇到这种事情,你们传奇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冰焱’、‘琼光’:“......”

他们已经习惯林尔言语间不把自己当成传奇的离谱操作了。

可能是平时演习惯了吧.......

‘琼光’解释道:“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让他们给一些买命钱。”

“或者直接就是帮我们打工‘挖矿’,进行后续的收益分成。”

林尔一听,顿觉还得是成名已久的传奇。

经验就是丰富!

“那就这么处理吧。”

他转头对着豪胜队的人道:“你们同意吗?”

对于林尔的提议,豪胜五人并没有很意外。

这属于常规操作,或者说,约定俗成的操作。

以面前这三人的实力,必然是要前往新世界的。

尤其是那个背锅的,简直深不可测!

哪怕队伍中的感知系夜樱探查了半天,也只探查出一个“故意”漏出的二阶和点魅力值。

除了这两个假属性,其他的东西不是???,也没有什么参考意义。

所以他们才那么淡定,因为对方不太可能选择送他们回家。

反而是那种与他们实力相当的,他们才需要担心是不是只能拿一个保底奖励。

打败他们的人实力越强,他们越心安。

难得进秘境一趟,不捞一波回去,只拿个几万积分的安慰奖,有什么意思?

这不跟进了金矿,却啥也没捞着就出去了一个德行吗?

“可以,只是......你想要签订什么类型的契约?”

豪胜慎重问道。

“签订什么类型的契约?有什么说法吗?”

林尔纳闷了。

‘冰焱’解释道:“黑吃黑这种操作,虽然是约定俗成。”

“但是其中的门道有点复杂,水比较深。”

于是,他详细的给林尔解释起了一些案例......

有关于契约“仙人跳”这种事情,在义务教育中其实都多有普及。

电视上也会经常播报有关防诈骗的小知识。

以及遇到了类似情况,作为败方应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这是胜利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对败方也很有利。

比较讽刺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双赢”。

比如败方,一次性花一定的积分,买命这种操作。

事实上,因为这么干的人太多。

为了定价合理,甚至还有人根据不同人的实力水平,给每个人的‘命’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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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又会引发出新的问题.......

比如一个胜者,从败者身上一次性掏走3万积分的买命钱。

在放他跑远10米后,又立刻‘击败’并再次‘挟持’他:“哈哈,没想到吧,你又被我挟持啦~”

“这次给你打个折吧,2万积分就行。”

要如何保证,胜利的一方薅羊毛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呢?

即便在契约里特意限制,胜者不能出手第二次。

他就不能找个朋友过来,合作收割第二次吗?

哦,那我再补充,不能找朋友来。

那你要怎么保证,契约中没有其他空子可钻?

又比如,一个败者,在签订了某种契约后,同意后续为胜者打工,进行收益分成。

但他故意出工不出力,在秘境中各种浪、摸鱼。

或者就是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或者就是获得一些隐性的、无法分成的收益。

导致强者的利益严重受损,甚至还不如一次性收割买命钱来的实惠......

总而言之,契约的漏洞实在太多。

不论对于这份契约中的胜者还是败者而言,都是如此。

就和蓝星的法律,是一个道理!

有些事情,真的是论心不论迹.......

这也是为什么,控制人的想法和思想,很多时候比起用死板规则去约束,要有效的多!

‘冰焱’在一旁继续提醒道:“一般来说......这种契约的签订,都是要真名契约的。”

“如果你只是签订普通的公证契约......到时候指望官方来帮你讨债,可能是行不通的......”

林尔瞬间就心领神会......

虽说这种打劫的行为,已经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

但既然是潜规则,那就不可能放到明面上。

你要让官方接受这种敲诈勒索的契约,并帮你事后追索债务?!

那官方的脸还要不要了?!

至于被敲诈勒索的那一方去官方告状?

不好意思,你自愿签订,甚至对你有好处的契约,我也不可能帮你的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