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士可杀……真的可杀(1 / 2)

后来,有人用“北林南杨”来概括林听和杨美云的组合。

99.99%的人都认为,宁犯杨美云禁忌,莫碰林听逆鳞。

因为惹了杨美云,最多也就是个死。

但惹了林听,她只会让你生不如死。

如今,被“反复执行”的资深打手们是第一批有这种感触的人。

他们以前在深城,也曾和张二虎动过手。

虎哥很猛,能断腿就绝对不会让你只是脱臼。

可如今这个穿着西装笑容可掬的据说是虎哥表弟的人,他的指挥是——

“那个脱臼了,给他接上,嗯,然后再来一次。”

“这个是装晕的,谁来补一脚?”

“老爷们儿打架,你喊妈妈做什么?”

“我老板不想听你们说话,你们闭嘴,专心挨打。”

最后,他竟然还拿出照相机,给他们拍了张照。

士可杀,不可辱啊!

然而他们的意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亮哥觉得这是第一次“反复执行”,他此前没有任何经验,只能把能想到的都做到,然后总结经验教训,以求下次做得更好。

这是大秘的基本素养!

警察到时,看到的就是人间地狱般的景象。

“呜……警察叔叔救命啊!”

“快逮捕我!枪毙也行!”

警察叔叔们:“……”

他们没记错的话,领导让他们抓的是一帮作奸犯科的外地人。

为什么告状的人口音也是外地的?

看到警车的瞬间,张亮就喊了停,出于惯性,保安们刚好在警察同志下车围上来的时候停了手。

张亮走上前,操着一嘴地道的东北口音对警察说:“警察同志,这些人来我们厂子找事。”

警察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问:“你们老板和他们有仇?”

“怎么会?我们老板是正经的生意人,向来与世无争与人为善,并且我们厂曾经多次帮助警方办案,刑警队的吴飞同志可以为我们作证。”

“那他们为什么千里迢迢来你们厂找事?”

这绝对不是受害者有罪论,而是合理的怀疑——若不是有仇,谁闲疯了才会长途跋涉来你们这个小厂子闹事啊!

警察是想让张亮好好想想,但张亮说:“抱歉,我真的不知道,或许您更应该问他们,闹事的是他们,他们自然最清楚原因。”

这话很狡猾,也很不老实。

但又挑不出错来。

警察换了个问题:“这些人是你们打的?”

“正常防卫而已,我们很有分寸。”

有分寸?

有分寸还能让他们求着喊着要求被抓回公安局?

你真的会写“分寸”这两个字吗?

警察看了看在场的人,发现了华点:“你们厂的保安这么多?”

张亮说:“赶得巧,正好是我们白班和夜班交班的时候。”

“你们厂大中午换班?”

“嗯,是的,这是我们厂的特色时间表,有益于身心健康。”

警察彻底无语了。

他现在只想把这个狡猾的男人一起带走,估计能审出来不少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