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你这一条条的太过份了!一看就是别人直接倾家荡产给你送钱送产业,这就是傻子一样的直接把一切给你!”
“相信我,这样子的不可能通过的,一定会启动各种调查程序,会有多个部门给你制造各种各样障碍的。”
“搞的不好的话影响巨大,成了一桩商业大案!哪怕你靠着阎王的手段怕都不能善后了,后果很严重的!”
“还有,对方的家族,对方的各种商业伙伴知道后也都不会直接认可这种抢钱,其中牵涉的因果业力也是巨大的。”
……
“那怎么办?”宁雪蓉问道。
“很简单,你得含蓄点啊!”小乔叹道:“你要知道,商业上的抢钱跟强盗那不是一回事。”
“靠商业合同和商业运作抢钱,就不能像入室抢劫一样直接就拿啊,至少不能合同写的一眼就能看出来在抢的!”
宁阎王从善如流,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道:“那你能帮我重新拟订一套合适的合同吗?”
“没问题!”小乔道:“虽然我还是活人时从不以诈骗见长,可至少签合同,玩融资是一把好手。”
“想骗有理智的商人我确实不行,毕竟不是干那行的,可这回是对方直接服从你的一切命令。”
“这样子我要还是不能把榨钱的手续搞出来,那我多年的世界级大商人就白当了!”
……
小乔还是靠谱的,很快的一份新的商业合作合同就闪亮登场,果然温和含蓄的多了。
墓永烈首先拿出了100亿龙元作为合作的费用,还拿出了若干支线产业,但看来非常的合理,至于其他方面……
总之合同和各种手续上处处是坑,日后一样的非得把他坑到倾家荡产还倒欠宁雪蓉几百亿不可,当然没那么快,没那么直接了。
带着墓永烈和墓家诸人去了相关银行和各种相关部门走一圈,把所有事情座实,把能拿的好处先拿到手。
自重生归来之后,宁雪蓉总算将就着能算是个小富婆了,呃,将就,好吧,宁阎王的要求还是高了点,尤其是在认识杨青梦之后。
当墓永烈回到墓家之后,被墓家上上下下所有人询问他到底跟宁雪蓉作了什么生意,当然也有个别问墓志明的病情的。
而他的回答则一律是神秘兮兮的,说来说去是一切都好,就是没有具体内容。
反正就是一切全在掌握,未来墓家一定会兴旺发达……总之前途一片大好,到底干了什么完全保密。
因为墓永烈一贯的威严和作事的风格,并没有人怀疑什么,或者敢怀疑什么,生怪病的那位是他自己儿子,也没啥好说的。
至少在彻底爆雷之前,宁雪蓉并不想让更多人知道所有的合同是怎么签的,手续是怎么办的,毕竟是实足的坑人。
回到萧家别墅,所有的各路人马大部分并没有走,虽然宁雪蓉上来就单独和墓永烈谈了,但双方关系并不好这是都知道的。
那么从现在起,也该签点真正的商业合作了,双赢的那种,呃,假如宁雪蓉的鬼屋真的成本巨大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