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杳最近与这狗熟络了起来。原因很简单,这狗吃的比她好,她与狗搞好关系,还能分到一两口肉吃。
这天,桃杳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只毛线球,在看门狗面前颠儿呀颠儿的,忽然将球朝门外甩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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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像一只脱弦的箭,朝着那球飞也似地奔出去,趁着这空隙,桃杳端起那盆水煮鸡肉便开始狼吞虎咽。
待狗叼着毛线球跑回来,她便又将球丢出去。
这么几个来回下来,桃杳偷着把半盆鸡肉吃完。
这狗体格大,食量也大,所以厨房给他盛的一碗里有大约两只鸡的量,吃了一半也够桃杳饱腹三天的了。
“剩下的一半留给狗兄吃。”桃杳很感激地摸了摸狗脑袋。
狗也不恼,朝她欢快地吐舌摇尾。
桃杳欣慰地笑:“这世界上要是没有狗狗该怎么办啊?”
忽然,风中传来一股若有似无的冷香。桃杳一个激灵,从地上跳起来。
“原来是你啊,我还说是谁在自言自语呢。”
桃杳闻声望去,一张新雪般的脸庞映入眼帘,他眉眼含笑,一脸看热闹的神情。
桃杳装模作样地挠挠脑袋,装不认识他:“啊,你是那个……那个……”
传言只要见过楚欢隽的人,皆是过目不忘他的仙姿玉色。
像桃杳这样,分明才见过他不久便转眼忘掉的人,还是有史以来第一个。
楚欢隽心中有些恼,但还是端着个和蔼客气的笑容,淡道:“时二小姐,我们前些天见过面的。你唤我小楚便好。”
——这是客套。
桃杳摸摸脑袋:“哦好。小楚,你叫我桃杳就行啦。”
——这是迟钝。虽然是装的。
楚欢隽对她这般毫无尊卑秩序意识的语气有些许不习惯,也有些窘。
他将眼前这个少女上下打量了一番——
她穿着一身显然不合身的衣裳,浑身上下都是皱巴巴的,衣袖上还沾着与狗抢食留下的汤水,看起来油乎乎的。
她通身上下看起来一切都是那样乱糟糟的,活像一只野猫。
不过她长得很漂亮,哪怕不修边幅,头发蓬乱得要命,也遮盖不住她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
桃杳,挺好听的名字。楚欢隽在心里默默地将她的名字记下。
“你在做什么?与狗分食?”楚欢隽笑吟吟的,“有意思。”
桃杳倒也诚实:“如你所见,我饿得发疯,又奈何实在找不到饭吃,只好抢狗吃的了。”
“没有饭吃?怎么会没有饭吃呢?这老时,已经穷成这样了么。”
楚欢隽还是一样笑吟吟的,他总是这样一副眉眼俱笑的模样,让人看不清喜怒。
“看你可怜,我请你去春风楼吃好吃的,去不去?”
桃杳一听见好吃的,心中虽然向往,但介于对方是楚欢隽这个未来的杀人魔头,她非常坚定地一口回绝了:“不去,我爹跟我说了,我这几年就要找好人家嫁出去了,不能到外面和乱七八糟的男人厮混。”
楚欢隽的眉头紧了一紧,那张时常堆笑的脸此刻却忽然减淡了三分笑意,还是漫不经心地说:
“我又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