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二 苦难的回忆(1 / 2)

已经满头白发的老奶奶语气感叹:“真的造孽哟,明仔从小就没妈了。

他那个爹不把他当人看,那么小的孩子,天天被指使着上山干活。家里衣服啊,打猪草砍柴的活儿,都是几岁大的明仔干。

那么小的孩子,我记得才六岁吧,浑身没块好肉都是被他爹打的。不光是拳打脚踢,还拿那么粗的扁担狠命往身上抽!

你说小孩怎么受得住?我们去拉架,结果江福贵瞪着眼睛见人就骂,那孩子就趴在地上,哎!那一次差点咽气了。要不是村支书出面,还不道地怎么样。”

老大爷坐在门前抽着旱烟,一边回忆一边道:

“福贵是村长家的大儿子,结婚后就搬出去过了。明仔他妈是个知青,在明仔五岁的时候偷偷走了。

我们呐,都以为是兰知青不想在农村呆了,回了城市。

留下个明仔,成为了江老大的出气筒,小小的人儿什么都干,还不给吃饱饭瘦得一点点。大冬天的从来不给置办绵衣,住得是柴房,那柴房夏天不避雨,冬天不挡风。

邻居送的绵衣之类的衣物,他那婆娘一发现就拿去卖了或是藏起来,反正就是不让他好过。

明仔冬天只穿着一件秋衣,上山被冻晕在路口,还是苏大娘去找村长让他管管。可这怎么管?总不能把他爸抓起来吧!”

看着江明琅长大几个村里的年轻人,现在也就三十多岁的年纪,义愤填膺:

“天天打明仔,还不给他吃饭。那时候俺娘偷偷给了明仔一些吃食,被他那婆娘看见了,就指使王大顺三个小崽子来俺们家祸害粮食。

那时谁家也不富裕,粮食经不起糟蹋,……。”

“明仔现在能成为大明星,俺们村人都为他高兴,兰知青就是个多才多艺之人,明仔长得好,有本事,随她。

他小时候吃了太多苦了,那个后妈差点卖了他,幸好有人民警察救了他。那时,俺们差点被吓死,……。”

“明仔那时候学习好,还参加了什么比赛,得了一千块钱的奖金呢!后来江福贵说是让给十几年的抚养费,就要走了。”

“当时可是村里人作的见证,还写了字据。说的便是将来再无瓜葛。那时候明仔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无依无靠就凭着上山采药生活。

哎,丧良心呐!”

“……”

这些新闻一出,震惊了一众的吃瓜的群众,各种的舆论如同炸开了锅:要赡养费?你配吗?你们全家都不配,禽兽不如的东西。

话题已经不在江明琅的人品上了,全部都在讨论对方敲诈和幼时虐待儿童。

看完电视采访的民众们群情激奋:“草,这种畜生要就应该杀了他!”

“呜呜,江郎太惨了,妈妈失踪也就算了,被虐了那么多年,还差点被买了,这也太惨了。”

“而且这还不够,被无良公司骂,被无赖讹,妈的,这什么世道?”

“也不知道前一段时间,谁骂得那么狠?我们家的崽崽,受了这么多年的委屈,从来不说。如今还被人诬蔑!”

“哎呀,可不是墙头草,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