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赞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活着。初三是最混乱的时期。他无处可逃。一度想离家出走。哪怕就近去个小城镇也行。可他这样缺乏胆色的人,哪做得出这种出格的事。他如果真有这份胆色,又哪会沦落到这步田地?
青春萌发的日子,有着诸多不可言说。明亮而妖冶的月光下,他躺在小钢丝床上,一条腿平放,一条腿弓起,偶尔抬高来个朝天蹬。月光下的大腿白皙而健美。若是真有这么白多好。
他幻想着,两条光溜溜无毛的大腿绞在一起多么舒坦,可要是跟毛茸茸的大腿缠在一起,肯定汗津津的扎得难受死了。他不由叹了口气。可恨他生了一双大毛腿,注定没人爱,就算爱也存有缺憾。
顺着大腿往下,是常穿的深蓝色绒布运动裤头。这个部位倒是挺好看的。蓝内裤配着白大腿,有一种说不出的迷离韵致和前所未有的视觉冲击力。他就这么孤芳自赏着。
他腿长腰细,身形灵活,擅长玩一些女孩子玩的游戏。比如踢毽子、跳皮筋、跳方格等。玩得比好多女孩子还溜。
毽子是用家禽的羽毛制作的。谁家要是有只五彩斑斓的大公鸡,那真是绝佳的原材料供应方。做出的毽子花色鲜亮非常漂亮,像个手工艺品。
踢毽子挺考验技能。有的能将毽子高高踢入半空,而后来个迅疾转身反脚接住,令人赞叹。这项技巧性游戏纳入公开比赛都有底气和价值。
跳皮筋好的身姿翩跹,可一口气跳出好多高难度花样,持续闯关不停歇。还有那首伴唱的儿歌朗朗上口:三八三五六,三八三五七,马兰开花二十一……
其他男孩嘲笑阿赞尽玩这些女孩子的游戏。可有什么办法呢?能玩的游戏实在太少了。
小时候和女孩子打成一片的经历对他的心态也有微妙影响。值此青春来临之际,他忽然发现,女孩的世界堪称宝藏啊。不说别的,光那美丽的服饰就让他目不暇接。
他是个爱美的男孩。想尝试各种美的事物。每到夏日,校园充满姹紫嫣红的旖旎风情。他一度特别渴望穿裙子。无论是飘飘欲仙的薄纱裙,还是紧包屁屁的半步裙,都令他沉醉不已。
他幻想着要是自己穿上那些美丽的裙装,一定会惊艳四座的。他甚至羡慕和嫉妒起女生的美来。
他天天都在琢磨怎么能让自己变得更漂亮一些。他底子不错,但顶多算俊俏,还称不上惊为天人。他要学会捯饬自己。
他悄悄用起家里从城里买来的永芳美容膏,把自己抹得跟个白瓷娃娃似的。再用小卷发夹将头发做几个卷儿,掉耷在白皙的额前,增加了一分洋气。
他自个儿跑县城市场买来的花色鲜艳的新衣服,在一众灰蓝大褂中显得万绿丛中一点红。老师和同学的目光都凝滞住了。
他当真从外形到内心都越来越有女孩子气了。尽管女生们并不喜欢他,甚至排斥他。男生更不用说了,要把他开除出男人的队伍。
他无所谓,大不了就保持中立,走中性风。就是这么有个性。
这些举动又给他增添了新的“罪状”。怪象总是和流言相伴生。形势对他越来越不妙。坏学生们开始风传他不是男人,是个假丫头,或男不男女不女的妖怪。
他以为自己足够坦然面对那些状况了。殊不知,社会和人心比他想象得更要复杂和虐心。就像电视剧,情节就要愈演愈烈,没有高潮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