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红梅筹拍电视剧(2 / 2)

其次,她看到了拍电影的过程。那摄影机和摄像机没有什么区别,还不如摄像机先进,除了摄影师以外,别人都看不到图像。不过,那些道具、灯光、布景、场记等一班人马是她没看过的,尤其是导演,是绝对的权威,所有人都必须听他的。

第三,她接触了演员。当时有两部故事片在不同的摄影棚开机,一部叫《刑场上的婚礼》,一部是《红牡丹》。《刑场上的婚礼》女主角叫宋晓英和《红牡丹》的女主角姜黎黎,一个是长脸,一个是团脸,说实话,都没自己漂亮,表现也不连贯,看不出好与不好,导演说好就好,说不好就得重拍。

第四,她对表演班感兴趣了。表演班不是导演说的算,是老师们给学生讲课示范,然后一组一组地上去表演,那些老师对游客参与的群众演员也讲戏,做示范,特别耐心,让所有进镜头的人都很高兴。

第五,她受到了一位老师的夸奖。那位表演班的老师说她形象好,让她坐到了主演旁的桌上演在餐馆吃饭的群众演员,使她目睹了那边枪一响,没有子弹飞出,被打中的演员用预备好的一个血包,通上电线,一按按钮,那血包就把衣服炸开。她找了那位老师,老师说,拍电视比拍电影便宜,不用胶卷,拍错了可以倒带重拍。他还说,他也是导演,但是在长影大导演太多了,他只能给学员导导。

元旦前,她跟厂长谈了,要把她的作品拍成电影,厂长很热心,给她找来了一名导演。导演把她的书收下了,提出要改编,改编后由他做编剧,可以给她一个剧中的角色演,她谢绝了。

她找到表演班那位导演老师,那位老师看了她的书后,提出他愿意做导演,拍成电视剧,剧名就叫《响铃公主》,注明根据红梅的原着《响铃公主的传说》改编,他还会找编剧把书改成剧本。但是,拍摄要花钱,拍完又没处卖,这个问题怎么办?

红梅问他需要多少钱?老师说,主要支出是主演报酬、搭置布景、支出摄制组人员工资、租马匹、做服装等,主演用新人,《红牡丹》中的姜黎黎就可以,男角用配角演员迟志强,这样有10万元就差不多了,而要拍电影没有100万下不来。

红梅算了一下账,广告公司、庆典公司、报纸都加上,一年能收入10万,50人一年工资是2万4000元,提成按工资算,15人是6000元,拿出3万元,还剩7万元。还差3万元。

在这时,黎花又找上来了,提出了大奖赛的事,她觉得用《导报》当选票,来个民演民评,不仅能扩大报纸发行数,还能增加电视视台声誉,弄好了不愁挣3万元。

她向台领导做了汇报,台领导意见不统一,多数人认为这一投资既没经济意义也没政治意义,有些得不偿失,甚至认为她在谋取个人名誉。

真让云鹏猜着了,红梅自出任新闻部主任以后,就凭借以文养文的理念,对新闻部做了大刀调斧地改革。

首先,她成立了广告组,给所有在编人员下了征集广告的任务。她不让这些人白干,每征集一个广告,她拿出10%的收入给他们发津贴。她本人率先催范,每周都能征集一个广告,每个广告200元,她一个月就能挣80元,几乎和她的工资平齐了。

其次,为了安置返城知青,她又成立了礼仪公司,她当主持人,让知青去征集广告、寻找搞庆典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结婚典礼的活儿,每次典礼都收200元,几乎周周都有,广告费和典礼收费一个月能收入3000多元,除了给50多名知青开资外,还能剩1000元。

第三,12月,她出任了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把广告组也升级为广告公司,正筹办《电视导报》编辑部和发行公司。这是她根据中央电视台已经开播了两个频道,并将在明年开播第三个频道的发展趋势做出的决定。她提出的省电视台增添经济和文艺两个栏目的建议也得到了釆纳,加上长春电视台也要办城市生活栏目,她感到办一个周报,预告一些节目播出时间,再加入一些电视便用常识、电影讯息、有奖猜谜等,一定能发行5万张。一张挣2分钱,一周就挣1000元,关键是能让知青都有固定岗位。

除了这三方面的改革外,她本人也在孜孜不倦地笔耕,在怀仁县当宣传部长时,她就想写一部中长篇小说,但是,因为生活经历太少,都半途辍笔了。

在新影培训的半年,她看了一些历史纪录片,便想寻找历史题材去创作。但是,那时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没开,许多历史人物无法定性,比如怀仁县的马占山、于凤至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些古代传说的文学作品重新回到舞台和银幕,使她对公主陵的传说寄予了希望。于是,她开始收集这个民间故事的资料了,从被省电视台聘用的那天起,便开始了创作。

传说,公主陵所在的方圆百里地域原是一个蒙古族王爷的领地,王爷有个女儿从小爱骑射,经常在领地里打猎。她的马和她的裙腰上都挂有金铃,驰骋起来,铃声响亮,她便给这个公主取了个名字叫响铃公主。

传说,公主和一个汉族猎手同射下一只大雁,相互敬佩,产生情愫,她便给这个汉族猎手取了个名字叫刘刚。

经过一年的创作,她的中篇小说写成了,书名定为《响铃公主的传说》,可是,当书稿邮到了当年创刊的国家级杂志《当代》编辑部后,竟石沉大海。她降级邮到省出版社后,收到的回应是,文笔很好,故事情节也感人,但是此类题材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谅本社不预采编,建议在省报上连载,或能吸引读者。

红梅不想把这本书支解破碎了,便想到了拍电影。但是,因为长影是中直单位,又归文化口管辖,还对电视抢了电影的票房而有芥蒂,使她无法接触长影。正在这时,黎花来找她了,她便把这次合作当作了接触长影的机会,不惜代价地帮了长影。

红梅要比黎花成熟老练多了,她提出的唯一条件恰恰是她最重要的策略。只三周时间,她便对长影有了全面了解。

首先,她了解了长影的形势。得知它正从中直单位归向地方,同样也受着知青安置的困扰,同样也在搞改革,同样也需要创收。

其次,她看到了拍电影的过程。那摄影机和摄像机没有什么区别,还不如摄像机先进,除了摄影师以外,别人都看不到图像。不过,那些道具、灯光、布景、场记等一班人马是她没看过的,尤其是导演,是绝对的权威,所有人都必须听他的。

第三,她接触了演员。当时有两部故事片在不同的摄影棚开机,一部叫《刑场上的婚礼》,一部是《红牡丹》。《刑场上的婚礼》女主角叫宋晓英和《红牡丹》的女主角姜黎黎,一个是长脸,一个是团脸,说实话,都没自己漂亮,表现也不连贯,看不出好与不好,导演说好就好,说不好就得重拍。

第四,她对表演班感兴趣了。表演班不是导演说的算,是老师们给学生讲课示范,然后一组一组地上去表演,那些老师对游客参与的群众演员也讲戏,做示范,特别耐心,让所有进镜头的人都很高兴。

第五,她受到了一位老师的夸奖。那位表演班的老师说她形象好,让她坐到了主演旁的桌上演在餐馆吃饭的群众演员,使她目睹了那边枪一响,没有子弹飞出,被打中的演员用预备好的一个血包,通上电线,一按按钮,那血包就把衣服炸开。她找了那位老师,老师说,拍电视比拍电影便宜,不用胶卷,拍错了可以倒带重拍。他还说,他也是导演,但是在长影大导演太多了,他只能给学员导导。

元旦前,她跟厂长谈了,要把她的作品拍成电影,厂长很热心,给她找来了一名导演。导演把她的书收下了,提出要改编,改编后由他做编剧,可以给她一个剧中的角色演,她谢绝了。

她找到表演班那位导演老师,那位老师看了她的书后,提出他愿意做导演,拍成电视剧,剧名就叫《响铃公主》,注明根据红梅的原着《响铃公主的传说》改编,他还会找编剧把书改成剧本。但是,拍摄要花钱,拍完又没处卖,这个问题怎么办?

红梅问他需要多少钱?老师说,主要支出是主演报酬、搭置布景、支出摄制组人员工资、租马匹、做服装等,主演用新人,《红牡丹》中的姜黎黎就可以,男角用配角演员迟志强,这样有10万元就差不多了,而要拍电影没有100万下不来。

红梅算了一下账,广告公司、庆典公司、报纸都加上,一年能收入10万,50人一年工资是2万4000元,提成按工资算,15人是6000元,拿出3万元,还剩7万元。还差3万元。

在这时,黎花又找上来了,提出了大奖赛的事,她觉得用《导报》当选票,来个民演民评,不仅能扩大报纸发行数,还能增加电视视台声誉,弄好了不愁挣3万元。

她向台领导做了汇报,台领导意见不统一,多数人认为这一投资既没经济意义也没政治意义,有些得不偿失,甚至认为她在谋取个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