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这一计划要被搁置,红梅的热情降到了冰点。但是,她没有放弃,想辞去现有职务,通过青联文化界秘书长的身份去筹齐资金,把知青这个烫手的山竽扔给台里,让他们尝尝挣钱不易的滋味。
但是,她又舍不得自己开创的局面,正在这时,国家广播电视总台发出了一个通知。
《通知》讲,为了落实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为了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举办全国优秀电视剧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你们,望你们积极响应,踊跃参加。
《通知》提出,参评作品为1980年度由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电视制作单位摄制的、在全国地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的、经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艺术领导部门推荐选送的电视剧。
《通知》指出,电视剧按篇幅和题材分为长篇(9集以上)、多篇(1至2集)、少儿连续剧、戏曲连续剧等,每类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导演、优秀男演员、优秀女演员、优秀编剧、优秀摄像、优秀美术、优秀唤明、优秀剪辑、优秀音乐等单项奖。
《通知》最后讲,获奖作品将在中央电视台筹办的1981年开播的3频道——文艺频道播出,届时将召开颁奖典礼暨文艺晚会。播出的优秀电视剧将按集给予奖励,每集不低于45分钟,按获奖名次,分别奖励3到5万元不等,单项奖给予物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红梅曾以青联副秘书长的身份被推选为代表,参加了1979年10月30日在BJ召开的第四次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全国有3200名代表参加,会期17天,茅盾致开幕词,周扬作题为《继往开来,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的报告》,夏衍致闭幕词。会议11月16日选出了由456人组成的全国文联笫四届委员会,茅盾为名誉主席,周扬为主席。
她知道《通知》开头引用的那句话是邓小平代表中央和国务院给会议开幕时的致词中的话,与会代表都对“精神文明”这个词进行了热议,一致认为这是中央和国务院为文艺工作者指出的新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
她没想到时隔只一个半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出台了这个令她振奋的通知,真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啊。她倒不着急了,静等起台领导来请她出山了。
收到《通知》第三天,台长找她了,说经省广播电视厅研究决定,在省电视台成立电视剧制作中心,由她出任中心主任,进入电视台党组,享受副台级待遇。免去她新闻部主任职务,仍兼任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掌管广告公司、庆典公司,并上马《电视导报》编辑部和电视机经销部。
让她意想不到的是JL市电视机厂于1980年1月5日开始量产梅花鹿牌电视机了,年产25万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批发价为500元,可釆取分期付款的销售方式,零售价为525元,省广播电视厅把系统内100多名知青也拨给她管了。
她迅速地算了一笔账:50万台电视机每台525元只够分期付款利息的,只能靠制做室外天线挣钱。100人要制作5万套天线,每人500套,一套挣4元钱,是20万,他们的工资是6万元,能挣14万元,仅这一项就够拍电视剧的了,于是,提出建天线制造厂的要求。
但是,表演班的刘老师在找人改编剧本时又做出了新的预算,说这个剧本中要搭建蒙古王府,还有打虎的特技,需要进一台进口的编辑机,预算得翻番。
红梅找了技术台长闻远声,他说:“现在先进的编辑机已经采用数码技术了,咱们的编辑机用的是秒接,数码机用的是百分之一秒连接,人的眼晴反应速度是0.3秒,有一台那样的机器,能解决许多图象的无缝对接,得去外贸公司订日本的机器,我估计得20万。”
红梅去找艾华了,艾华一询价,果然得20万。红梅认为这是固定资产,应该由台里出钱买。
台长却说:“台里经费有限,只能出一半资金,另一半得你自己解决,台里出的一半钱还需要你得奖挣回来呢。因为新闻节目不需要那么精密的机器,等广告多了再买也来得及。台里和厅里把挣钱的事都交给你了,因为我们相信你能做到的。”
红梅明白了,台里是以为自己在为个人争名誉地位,利用自己的热情,把这个弄好了他们沾光,弄不好也能让他们省心的差事给了自己。他们一定在想,你不是能挣钱吗,挣了钱先养活人,再去实现你的理想。明知这是套,但是她仍然准备钻,不是为了成名成家,而是要实现自己以文养文的理念。
于是,她转守为攻了,向台长要了人财物的自主权,让台长先把答应的10万元先拨给她,一年以后还给他,但那设备得归中心,并把文艺节目的播出权交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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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长还真答应了,和她签了责任书。责任书一签,红梅便没了退路,她不想给自己留退路,因为她心里已经有了数:
她相信有了文艺节目播出权,通过举办大奖赛,她的广告和《导报》就一定能火起来,目标订在一年挣20万上,拿10万当工资,不怕手下的人不卖力。
黎花不是要搞大奖赛吗?一周100人报名,就收入2000元,50周是10万元,给她3万元,我还挣7万呢,再拿出2万去发奖,纯挣5万;
办《导报》自己干,一个周刊,有一天就编出来了,向各县发行,一个县区1000份,50个县区就5万份,一份2毛钱就是一万元,印刷费1毛钱,给县区让利5分钱,自己挣5分,一周进2500元,50期就是12.5万,就打10万元;
广告公司在《导报》上赠送,一年拉50家,一家播7天,一天进200元,一年收入7.2万元;
天线制造厂找播种机厂加工,全省已有电视机20万台,一年销5万套,一套挣5元钱,一年能收入25万;
综上收入是47.2万,150人开支是12万,还剩35.2万,先拿台里的10万元周转,挣出10万元来再买编辑机,还剩25.2万,那电视剧不拍则已,要拍就拍上下集,获奖后还台里那10万元。
这里最不可控的是黎花的大奖赛,于是,她决定让庆典公司配合她,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眼看着这一计划要被搁置,红梅的热情降到了冰点。但是,她没有放弃,想辞去现有职务,通过青联文化界秘书长的身份去筹齐资金,把知青这个烫手的山竽扔给台里,让他们尝尝挣钱不易的滋味。
但是,她又舍不得自己开创的局面,正在这时,国家广播电视总台发出了一个通知。
《通知》讲,为了落实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为了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举办全国优秀电视剧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你们,望你们积极响应,踊跃参加。
《通知》提出,参评作品为1980年度由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电视制作单位摄制的、在全国地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的、经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艺术领导部门推荐选送的电视剧。
《通知》指出,电视剧按篇幅和题材分为长篇(9集以上)、多篇(1至2集)、少儿连续剧、戏曲连续剧等,每类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导演、优秀男演员、优秀女演员、优秀编剧、优秀摄像、优秀美术、优秀唤明、优秀剪辑、优秀音乐等单项奖。
《通知》最后讲,获奖作品将在中央电视台筹办的1981年开播的3频道——文艺频道播出,届时将召开颁奖典礼暨文艺晚会。播出的优秀电视剧将按集给予奖励,每集不低于45分钟,按获奖名次,分别奖励3到5万元不等,单项奖给予物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红梅曾以青联副秘书长的身份被推选为代表,参加了1979年10月30日在BJ召开的第四次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全国有3200名代表参加,会期17天,茅盾致开幕词,周扬作题为《继往开来,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的报告》,夏衍致闭幕词。会议11月16日选出了由456人组成的全国文联笫四届委员会,茅盾为名誉主席,周扬为主席。
她知道《通知》开头引用的那句话是邓小平代表中央和国务院给会议开幕时的致词中的话,与会代表都对“精神文明”这个词进行了热议,一致认为这是中央和国务院为文艺工作者指出的新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
她没想到时隔只一个半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出台了这个令她振奋的通知,真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啊。她倒不着急了,静等起台领导来请她出山了。
收到《通知》第三天,台长找她了,说经省广播电视厅研究决定,在省电视台成立电视剧制作中心,由她出任中心主任,进入电视台党组,享受副台级待遇。免去她新闻部主任职务,仍兼任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掌管广告公司、庆典公司,并上马《电视导报》编辑部和电视机经销部。
让她意想不到的是JL市电视机厂于1980年1月5日开始量产梅花鹿牌电视机了,年产25万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批发价为500元,可釆取分期付款的销售方式,零售价为525元,省广播电视厅把系统内100多名知青也拨给她管了。
她迅速地算了一笔账:50万台电视机每台525元只够分期付款利息的,只能靠制做室外天线挣钱。100人要制作5万套天线,每人500套,一套挣4元钱,是20万,他们的工资是6万元,能挣14万元,仅这一项就够拍电视剧的了,于是,提出建天线制造厂的要求。
但是,表演班的刘老师在找人改编剧本时又做出了新的预算,说这个剧本中要搭建蒙古王府,还有打虎的特技,需要进一台进口的编辑机,预算得翻番。
红梅找了技术台长闻远声,他说:“现在先进的编辑机已经采用数码技术了,咱们的编辑机用的是秒接,数码机用的是百分之一秒连接,人的眼晴反应速度是0.3秒,有一台那样的机器,能解决许多图象的无缝对接,得去外贸公司订日本的机器,我估计得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