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花没想到红梅同意了她提成30%的比例,更没想到她的方案被改到了收取10万元报名费,并且可行性极强。
红梅的方案是大奖赛第一场比赛从1月份的21日开始,到2月12日结束,共3个星期,为歌唱比赛。在庆典大厅设选拔处,每天接待80名参赛者,每人表演5分钟。由专业评委选出5人参加周赛,对30名参赛者的表演过程全部进行录像,在电视上不低于1分钟的播放。参加周赛的30名选手在周日进行复赛,每场选出5名选手晋级春节文艺晚会,从中选出冠亚季军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奖励。
第二场比赛从2月18日(正月初三)开始,到3月2日结束,共两个星期,为舞蹈比赛。每天接待20组舞蹈队,每支队伍不超过10人,表演不超过10分钟,选出两支表演队,和歌唱冠亚季军及评委在3月2日(正月十六)参加庆元宵现场直播联合演出。
第三场比场从3月3日开始,到4月27日结束,每天接待60名歌唱演员、20组舞蹈演员,每周选出12名预唱演员4组舞蹈演员参加3月31日的月冠军角逐赛,歌唱选出月冠亚季军,舞蹈选出冠亚军,给予奖励。5月1日举办歌舞季冠军大赛,所有月冠亚季军参赛,决出季冠亚季军,分别给予700元、500元、400元奖励。
笫四场比赛从5月5日起到6月29日结束,选出两个月的冠亚季军10人(组)和评委联合举办庆七一文艺晚会。
第五场比赛从7月7日起到9月28日结束,期间选出月冠亚季军15名,季冠亚季军10名,举办国庆歌舞联欢晚会。
第六场比赛从10月6日起到1981年2月1日结束,期间选出月冠军亚季军15名,季冠亚季军5名,在大年三十举办春节联欢晚会,所有季冠亚季军参加,角逐年度总冠军,夺冠军者奖励3000元。
报名费为每人(组)5元钱,月冠亚季军和季冠亚季军及总冠军均按读者在《电视导报》上的选票多少确定。
得说红梅的方案兼顾了《导报》和广告及文艺爱好者、文艺工作者四方面的利益:
用《导报》当选票,能增加《导报》的趣味性,从而保证其发行量;用每周播出大奖赛的节目去吸引电视观众,增加电视机销售,对企事业单位做广告是一个拉动;
报名费只收5元钱可以吸引更多的文艺爱好者报名参加选拔,即使一次落选了,还可以二次乃至三次、四次参加,势必爱好者是少数,不降低门槛等于竭泽而渔,同时,报名费低,落选了也不会引起不满,况且还可以再报再赛;
文艺工作者当评委既是荣誉,又给予报酬,他(她)们会给参赛者以规范,如化妆、服饰、乐队等方面都会成为他们初选的理由,而月冠亚季军及以上的由民众投票产生,对他们也是一种监督。
这一方案是每天都接待报名,一年有300天,要接收2万4000多人次参赛,是12万的收入,那两万元够发奖金和请评委了。
红梅之所以把黎花做的4万元方案扩大了3倍,是因为她要把庆典公司停了,那个公司一年也能收入一万元,还养着十几名知青和一个摄制组及一台车。她这么做不仅是把钱挣出来,还是想让自己腾出时间和精力来办报和抓其他工作。
黎花见一年能挣3万元,比演出挣的多了一倍,便也决定解散演出队了。她不解散演出队也不行,因为她只懂歌曲演唱,不懂舞蹈,要用金浪给她招聘舞蹈评委,她也得招聘演唱评委,而这些评委大都在艺术学院和艺校,他(她)们不可能每天都去庆典公司。得至少准备六组评委,才能使其能每周各抽出一天来为她所用。而那些舞蹈演员有参加大奖赛的机会肯定要参加的,她的队伍会被瓦解。
但是,她也有担心,怕4个乐手没钱挣会影响培训。她想到了一个办法,让他们给参加周赛的选手伴奏。这样一来,周日的培训就会受到冲击。
黎花找4个乐手商量,他们提出各自为政,每周各自选一天培训时间,分开给各自的学员上课,星期天再让学员来看他们伴奏,进行现场教学。
1月15日,《吉视导报》发刋了,报纸是周刋,为两开四版,其中有一版专门刊登了《关于举办青年业余歌手及舞蹈爱好者电视大奖赛的通知》。随后,在省电视新闻联播节目把此通知连续播出。同时,在庆典公司搭上了彩门,用广播反复宣读报名须知。
这次大奖赛是在文艺舞台青黄不接的形势下举办的,通知一出掀起了波澜,许多年青人来寻问,在听到交5元钱就有机会在电视上露脸时,第一天上午报名的就超过了80人。当工作人员通知80名以后的人要在第二天报名时,有些人不但不走,反而抢着报起名来了。
黎花改了招术,用广播告诉报名者,可以报名,但要编号,超过80号的1月22日参加选拔。越是这样,报名的就越多,结果第一天就把一周的480个名额报满了。
红梅乐了,让黎花把专业评委请过来,给每个人都录了像,并以大赛组委会的名义给他(她)发了聘书。同时告诉摄像师,给每个参赛者摄一分钟的像,开始时尽量都播放,让他(她)们感到花5元钱值得。她也准备釆访每天被留下的5名选手,给《导报》增加内容。
黎花留了个心眼,告诉她请来的评委,对每个参赛者都给予鼓励,只指出她们服装、表情、动作、选曲等方面的不足,让他们有再参赛的希望。并把自己定为了评委组的主持人,有选两名晋级人的权力,其他三个人每人只许选一位晋级者。而到周选时,三个人可以每人选一个,由她定冠亚季军。
21日这一天,红梅在庆典公司门前放了两个21寸的黑白电视机,直播里边选拔过程,给黎花和评委们增添了压力,却让比赛公开了,冒着严寒的围观者超过千人,使她看到了这项活动的生命力。
到第二期《导报》发行时,省城留下的1万份一天就销没了,赊购电视机的也由在厅里每天100台的基础上增到了1000台,虽有春节的因素,也与这个活动不无关系。
当第一周晋级赛完了后,来做广告的单位纷至沓来,她得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收效。
黎花没想到红梅同意了她提成30%的比例,更没想到她的方案被改到了收取10万元报名费,并且可行性极强。
红梅的方案是大奖赛第一场比赛从1月份的21日开始,到2月12日结束,共3个星期,为歌唱比赛。在庆典大厅设选拔处,每天接待80名参赛者,每人表演5分钟。由专业评委选出5人参加周赛,对30名参赛者的表演过程全部进行录像,在电视上不低于1分钟的播放。参加周赛的30名选手在周日进行复赛,每场选出5名选手晋级春节文艺晚会,从中选出冠亚季军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奖励。
第二场比赛从2月18日(正月初三)开始,到3月2日结束,共两个星期,为舞蹈比赛。每天接待20组舞蹈队,每支队伍不超过10人,表演不超过10分钟,选出两支表演队,和歌唱冠亚季军及评委在3月2日(正月十六)参加庆元宵现场直播联合演出。
第三场比场从3月3日开始,到4月27日结束,每天接待60名歌唱演员、20组舞蹈演员,每周选出12名预唱演员4组舞蹈演员参加3月31日的月冠军角逐赛,歌唱选出月冠亚季军,舞蹈选出冠亚军,给予奖励。5月1日举办歌舞季冠军大赛,所有月冠亚季军参赛,决出季冠亚季军,分别给予700元、500元、400元奖励。
笫四场比赛从5月5日起到6月29日结束,选出两个月的冠亚季军10人(组)和评委联合举办庆七一文艺晚会。
第五场比赛从7月7日起到9月28日结束,期间选出月冠亚季军15名,季冠亚季军10名,举办国庆歌舞联欢晚会。
第六场比赛从10月6日起到1981年2月1日结束,期间选出月冠军亚季军15名,季冠亚季军5名,在大年三十举办春节联欢晚会,所有季冠亚季军参加,角逐年度总冠军,夺冠军者奖励3000元。
报名费为每人(组)5元钱,月冠亚季军和季冠亚季军及总冠军均按读者在《电视导报》上的选票多少确定。
得说红梅的方案兼顾了《导报》和广告及文艺爱好者、文艺工作者四方面的利益:
用《导报》当选票,能增加《导报》的趣味性,从而保证其发行量;用每周播出大奖赛的节目去吸引电视观众,增加电视机销售,对企事业单位做广告是一个拉动;
报名费只收5元钱可以吸引更多的文艺爱好者报名参加选拔,即使一次落选了,还可以二次乃至三次、四次参加,势必爱好者是少数,不降低门槛等于竭泽而渔,同时,报名费低,落选了也不会引起不满,况且还可以再报再赛;
文艺工作者当评委既是荣誉,又给予报酬,他(她)们会给参赛者以规范,如化妆、服饰、乐队等方面都会成为他们初选的理由,而月冠亚季军及以上的由民众投票产生,对他们也是一种监督。
这一方案是每天都接待报名,一年有300天,要接收2万4000多人次参赛,是12万的收入,那两万元够发奖金和请评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