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类的一大步(2 / 2)

大汉永存 朕不帅 1001 字 2个月前

军营中的粮草就两样,粕和糗,相当于现在的炒米面。

一般做法是将五谷炒熟后捣碎,以便携带,吃的时候抓一把干粮,然后就着热水往下送。

吃惯了后世各种美食的刘瀚,吃着这个,简直就是吃猪食。

没有出征前,其实他过得不错,毕竟哥哥是王爷,自己算是皇室宗亲,又和霍去病混得好,两人就差结拜了,肉基本天天不缺,他自己还弄了些新鲜的做法,虽然比不上后世,但也勉强能下口了。

这一出征,伙食直线下降,要不是他从小刻苦锻炼,一般人早受不了了。

霍去病笑了,“我也疼,要不休息一下?”

刘瀚叹气道:“赶路吧,白头热的时候再休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他可想着早点结束,然后回去。

霍去病拍着他的肩膀,赞同道:“不错,你这句话和孟子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大同小异呀!”

霍去病说完,继续道:“这吃的,自然比不上长安的啦,没事,等我们找到匈奴大军,抢了他们的牛羊,天天吃肉。”

说到这里的时候,霍去病眼中闪过一丝担忧,只是别人看不见罢了,他根本没有多少粮草了,或者说他打仗基本不带什么粮草,全靠抢别人的。

古代打仗就是拼后勤,两军如果僵持,就看谁能抗到最后,比如长平之战的赵国与秦国,如果赵国粮草充沛,那么赵王跟本不会找赵括去替换廉颇,秦军就算白起来也是白搭。

还有一句古语更是流行: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因为粮草被烧,而失败的战争可不少,最出名的是后来的官渡之战,曹操和袁绍对峙,曹操派人夜袭乌巢,火烧军粮,袁绍军大败,奠定了曹操一统北方的基础。

但霍去病恰恰不同,他用兵灵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善于长途奔袭、快速突袭和大迂回、大穿插、歼灭战。

霍去病在少年时代就善骑射,武帝很喜欢他,让他做了自己的近臣侍中。武帝还曾想亲自教授霍去病孙子、吴起的兵法,但霍去病以“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为由推辞。

这是一个真正的天才,绝世天才,千古就那么一个,如果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有的人,努力了一辈子,连仰望他的资格都没有。

小主,

天才就是这么不讲道理,有时候都怀疑他不属于人间,后世还有人说他是一个BUG,后面被上天发现了,所以才进行修补,做了补丁,以至于他英年早逝。

霍去病这个人更像一把尖刀,善于在敌营中纵横穿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