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外公留存照片上的腰里插着的驳壳枪很帅,驳壳枪插在皮的枪套里,露出枪柄和穗子。
那个皮的驳壳枪牛皮枪套,是我外婆和外公在一起参加革命,在部队里谈恋爱时候,我外婆花了一块大洋给他买的……
我外婆八岁的时候就是孤儿,十几岁自己参加了革命,一生性格刚烈,经历很多苦难,都坦然面对。她过目不忘,精通历史,从不人云亦云,很有主见,看问题很有深度 。
外婆生前经常说,最遗憾的是这辈子她没有写本自传,她活了八十多岁去世了,书也没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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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本书,更大的原因也是为了纪念我外婆,我对她感情很深,从小受她熏陶,我也酷爱历史,甚至刚烈的性格也受她影响,一样爱憎分明,嫉恶如仇。
这几天寒冬远行,单车万里,穿戈壁,过草原,趟沙漠,翻雪山,夜度无人区,我都坚持日更五千字,以后无论多忙,也不会断更,直到这本书写到八十三万字完结。
因为我外婆活了八十三岁……
书归正传,说了这么多与本书无关,又貌似有关的几行文字,想说明什么?
说明,善良和侠义这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可能遗传……
但是这个时代里,很多人身上没有了……,甚至很多人认为这些性格和行为是个笑话。
废话结束!
接着讲故事……
知道为啥理解张文龙不屑去勾搭陈家小姐,图谋金靴了吧?
他是个异类……
张文龙足够勇敢,也足够的善良,那善念出于本心……
张文龙那时候年轻,还不懂的啥叫骄傲和矫情,今天写到这里,我这么冷血无情的人,居然有点矫情了……
我才知道,文字,也会感染人,甚至会感染自己……
张文龙挺身而出可以为陌生人去死,可以一生飘零孤独无靠,可他,不想利用人的感情完成目的……
张文龙已经不想通过对他好的女孩子得到密室信息了,也不想再走近她们了。
张文龙要再想其它办法完成任务,他很骄傲,就像六爷没有惦记京城藏在井里查干的金靴!
因为,他们都不屑!
他们更不会辜负朋友的信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六爷和张文龙的行为甚至可能很多时候还会被人误解和嘲笑……
可是换位思考一下,别人未必做得出他们做的事。
环境是变化的,人性是反复的,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他们看问题足够尖锐有深度,对人也足够有肚量,他们也能看穿一切心思把戏,受委屈了,也装的糊涂,这类人心里经常也可能很受伤,遇到这样的人,你好好珍惜………
可是,问他们受了委屈后悔么?
没有后悔,没有什么能打过时间,爱恨情仇,最后都沉浮于因果,我们也都不过沧海一粟……
磨磨唧唧也写了十几万字了,对于一个放浪形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