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兰又弄好了一块猪皮毛,这个是给三娃的,现在娃整天在她屁股后头转悠,还小,追不上哥哥们,大娃二娃没事的时候也会带着他,去割野草的时候也都是带着的,三个娃走在一起,别提多养眼了。
三娃现在已经大了一些,走路稳当了,大娃和二娃也担负起了教三娃数数和认字的工作,这两个娃真是的,把三娃当神童来养吗,还那么小他能懂个什么。
不过三娃因为自己哥哥陪他娃,总是高高兴兴的,两只手扑腾个没完。
猪皮毛缝了一半,殷兰就找到了胡二,她发现对方已经默默看她好几眼了,显然昨天晚上回去和媳妇商量后,对殷兰的这个提议十分感兴趣,也生怕殷兰背后的人不同意。
殷兰也不吊人家的胃口了,她走出去,胡二就自己跟上来了,挺高大的汉子搓着手,有些期待又担心,还有些不好意思。
“弟妹,这...你说的那事儿?”
殷兰笑眯眯地,“昨日我去县城了,人家虽然有几分为难,不过现在还是同意了,那人本就是一个大善人,旧衣裳那也是给自己过世的娘亲做善心善事,所以其实新旧都没太大所谓,只是,这东西最后要烧给人家的娘,只是作为做好事积阴德的物件,如果你介意,内就当没这回事儿。”
胡二自然是不介意的。
现在本来就有这样的事,有钱人家的亲人去世,的确是有做善事,再将得到的物件烧过去的事情,这一点都不晦气,反而也是积功德的事情。
也不怪殷兰想出这个说辞,实在是换衣裳吧,它太划算了,怕最后旁人会起疑。
而且最后她以帮助了人家,人家给了谢礼来作为说辞,以及自己也给了旧衣裳,所以拿出了钱便不会觉得奇怪了。
而且,现在换衣裳,以后还可以换别的,这怎么不说是另外一种“捡破烂”呢~
一个理由,无数的用法,殷兰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于是胡二便在休息的时候,回家屋拿了自家娃的衣裳过来,两件。
殷兰瞧了瞧,好家伙,还真的是极破,极烂。
不过...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