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疯狂敛财(2 / 2)

虽然大力很猛,但俗话说大象也架不住蚁群啃,所以我也不敢开枪。

我决定了,回去之后就为我自己兑换一把胖虎消音手枪。

很快,我跟大力调换位置,大力走在前面,将遇到的丧尸快速杀死,然后我们继续前进。

还有一个很好的点,就是击杀丧尸并不需要个个爆头,攻击躯干也可以致其死亡。

如果是电影中那种只能攻击丧尸头部才能杀死丧尸的话,那我这麻烦可就大了。

一边清理,我们一边向前走。

目光也在商场中四处寻觅着。

首饰店,黄金店,手表店,服装店。

末世中,最重要的就是吃喝以及穿,还有医疗和武器。

黄金首饰什么的暂时没什么用。

但是如果人类崛起,这些东西就可能再次发挥出它们原本的价值。

所以,全部打包带走!

没错,我们要将能遇到的所有黄金首饰啥的全部带走。

人类崛起之后,我们就将是全世界最大的财阀!

野心膨胀到一个吓人的地步,我找来一个大兜子,将黄金首饰什么的通通打包。

一直到将眼前的黄金首饰店全部洗劫一空之后,我带着大力将这些金银珠宝全部放进斯巴达的后备箱里面。

重返商场,我开始上头,隔壁的各种手表也全部打包带走,甚至就连那些名贵的包包什么的也没有放过。

直到后备箱放不下了,我这才暂时作罢,带着大力开着车回到别墅区。

回到别墅区,我们将掠夺来的金银珠宝,手表以及各种名贵品全都搬进别墅里,放在别墅的一个储物室里面。

看着那些东西,我心脏狂跳,甚至已经想象到自己成为世界上最大财阀的样子。

不得不说,财富永远会让人心动不已。

当然了,前提是人类能够重新发展起来。

接着,我们也没闲着,而是再次驾车,重返刚才的商场,继续扫荡。

这个商场里面的金银首饰都已经搜刮完成了,一点没剩下,刚才那一趟全部都打包带走了。

接着,我们开始搜刮衣服和一些名贵的包包什么的。

一直到塞满后备箱,我这才带着大力回到别墅。

回到别墅区,我看了一眼斯巴达的燃料剩余,还有33%。

看起来是时候兑换一个新的燃料棒了。

将衣服和包包们都搬进别墅,我掏出白色手机,兑换了一个斯巴达燃料棒,然后放进背包里。

积累资产的感觉是如此之好,以至于我根本就停不下来。

倒腾两趟之后,我依旧是热情不减,想要继续出去搜刮。

但是我又有点怕大力不愿意,毕竟有点太折腾了。

环顾一圈,大力并没有在客厅里。

于是我就喊大力。

“大力,你在哪呢?”

“在这里!”

我刚喊一声,大力就立刻应答,然后从储物室那边走了出来。

可当我看见她的时候,一个没忍住,差点被口水呛到。

只见大力脖子上戴着一大堆项链,一个胳膊上戴着一大串金镯子,另一边的胳膊上戴着七八块颜色各异的手表。

当然,戴在最前面的,还是那块价值三千多万的宇宙大爆炸。

最神奇的,是她那恒久不变的丸子头上还系着一条翠绿色的手链。

我滴个妈呀,这真是奢华大力。

什么,我们很久都没洗头了?

那怎么会呢?

我们每天晚上都轮流洗澡的好不好!

不然的话早就臭的可以跟下水道融为一体了。

不过这也是我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

末日之下,电力和供水都维持正常运转,我始终也是搞不清楚。

看了她好一会儿,这才说

“那个,你还愿意跟我出去继续敛财不?”

大力立刻点头

“愿意,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而且,这些东西好好看!”

说着,大力抬起两条胳膊,向我展示她佩戴的一大堆东西。

我立刻点头,用十分欣赏的目光看着大力

“真是不错,大力,这些东西果然很适合你。”

听我夸她,大力‘嘿嘿嘿’的傻笑起来。

就这样,大力‘全副武装’的跟我一起再次出发外出敛财。

这要是我,我肯定不会搞这么多东西戴在身上,因为太重了。

可能我顶多就会戴上一块手表,用来装逼和看时间。

现在成功人士或者有点小钱的,基本都会戴手表或者是手串,以彰显自己小小的优越性。

不过我的手腕上早就有一块手表了,而且在危机爆发之前,我就已经在戴着了。

出发前,我又在地图上看了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本市的金店有四家,银店有四家,珠宝店有六家,另外大商场里面也有黄金珠宝以及手表和其他奢侈品的柜台。

我估计把这些店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搜刮来,应该可以堆满别墅里的三个储藏室了。

如果不够,或许我们应该再看看能不能再在别墅区里兑换一套别墅,然后专门用来存放资产。

主要是我对这个别墅区很放心,虽然不知道未被识别的人闯进去会有什么事,但我就是觉得这里很安全。

而且别墅也配备安保防御系统,所以安全得很。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了大金链子大手表的加持,大力似乎格外兴奋,驾车的风格也更为狂野。

怎么说呢,她专挑丧尸聚集的地方撞。

我们俩按照地图来到第一家金店,然后将车停在金店外面。

金店附近有不少丧尸正在游荡,不过这都不是事儿。

大力推开车门,率先下车,挥舞双刀直接杀入尸群当中。

天空依旧是阴沉沉的,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感觉好久都没有看到太阳了。

不过说实话,我倒是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