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沃伊玛卡沙德归来已经过去整整三天。
在自家的木屋里,梅察斯塔检查着自己的皮甲,不时的还挥舞一下继承自父亲的铁剑。
突然,他的儿子背着弓闯了进来。
“爸爸,这场战斗我必须参加。可是母亲觉得我还不合适,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
来者正是梅察斯塔的小儿子泰拉维斯,本意“健康的人”,年仅十岁的他显然有了当英雄的想法。
梅察斯塔挺欣赏自己的这个儿子,因为自长子夭折后,唯有小儿子可以继承自己的事业。他喜欢自己的小儿子,到底是自己的儿子,浑身都是他年少时的影子。
就像梅察斯塔一样,小儿子泰拉维斯的额头与下巴,都有着纵向的刺青。对于泰拉维斯,若是说父亲的拒绝,他会主动要求刺上和父亲一样的纹路。
但是,梅察斯塔觉得,只有真正的强者,可以拥有与自己完全一样的刺青,哪怕是儿子,没有功绩也不许可。
“你想到战斗?快到我身边来!”
泰拉维斯急匆匆跑来,他蓬松的棕色头发位置抖动。
“爸爸,妈妈和妹妹都不希望我参与战斗,我一点都不觉得我年纪小。我要和其他人一样战斗。”
“你还要战斗?”梅察斯塔蹲下来,双手扶着儿子的肩膀。
“当然!我是个男人!我要射杀瓦良格人,保护大家。”
听得,首领梅察斯塔感动不已。
终究是战斗,战斗就要死人,自己的妻子只有最后一个儿子了,她爱惜儿子无可厚非,但是过分的爱无外乎剥夺一个优秀猎人的可能性。
“我许可了。泰拉维斯,你说,你将怎样攻击瓦良格人?”
这男孩立刻卸下自己的短弓:“过去的日子我按照你的规定,每天都在练习射箭。我已经是非常优秀的弓手,我不想再射杀松鼠,我要射杀敌人。你给我铁头箭,我会打穿敌人的脖子。”
“很好!”梅察斯塔深深点头:“那么,我会把你安排到塔楼。我会给你很多铁头箭。你在高出视野开阔,你可以射杀很多敌人。听着,你必须成为新的英雄。最后”
说到激动处,梅察斯塔拔出自己的铁剑,在抓住小儿子的手,两人合力握住了剑:“泰拉维斯,你取得了功勋,未来,你就是这把剑的主人。你就是部落的首领。”
凝视着这把爷爷的剑,泰拉维斯握住它,不由的心脏狂跳,一颗战士的心觉醒了!
此刻的首领梅察斯塔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他知道自己是把儿子放在比较危险的位置,恰是那样的位置能更好发挥弓手的本事。儿子是射箭技巧的确优秀,他非常矮小的身材或能大大提高生存率。
如今是危机时刻,小儿子泰拉维斯又不是什么天生高贵者,甚至首领自己也不觉得自己高贵。危急时刻,部落已经顾不得个别人的死活,大家唯一要做的就是所有族人团结御敌。
甚至是部落的小女孩,也必须拿起武器。至少,她们要不断给弓手传递箭矢,或是搬运战斗的必需品。
极端的情况,小女孩都要拉弓射箭。
灰松鼠部落就是这样,生存在竞争压力比较大的环境中,哪怕是看似柔弱的女人,甚至是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都在平日里拿着短木弓练习射箭。她们本是参与到打猎补贴家庭,危机时刻,理论上也能作为战士。
以往部落从没有遭遇过真正的灭顶之灾。而今大灾祸来了!
首领梅察斯塔不仅说服了自己的妻子,令她参与到作战,至少也得射箭掩护。
还有他的小女儿赛波拉娃,本意是“可爱小松鼠”的女孩,仅有八岁的她也被要求拿起短弓,成为一名弓手。
这便是灰松鼠部落,他们对弓箭的依赖,比鲑鱼之主部落还要高。但是他们弓箭的质量,就非常的一般。
关于灰松鼠部落已经有所戒备这件事,罗斯人丝毫不知道。
或者说,奥托根本就没心思思考这件事。
因为在他看来,纵使新的仆从声称敌人实力很强,问题想来也是不大的,战斗的结果基本上就是联合起来的队伍仅用一个冲击,就能完全解决问题。
罗斯人最终休养了长达三天时间。
这些日子,留里克也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攻城器械,尤其是一批很长的梯子,它敦实又厚重,转运的时候自然需要十多人合力肩扛才显得不是很费劲。
不过罗斯战士想到了更简单的方法,那就是拖曳着梯子行走于冰面。合计四架梯子都是这样拖行的,碍于冰面拖行不是费力的事。
另有多达二十面木盾,它们被故意修造得比较薄,它肯定是无法抗住自家弩箭的射击,对付敌人短木弓发射的石头箭簇,显然是完全够用。
非常有趣的是,这些细树枝拼凑捆扎而成的木盾,完全成了雪橇。
一个安静的清晨,罗斯人与仆从部队合计多达三百五十人的联军,开始了新的征程。一批留守下来的战士,承担了对新征服领地的控制,主要的就是控制剩下的那些部落民,避免他们趁机反水。
虽然有些无奈,留里克将自己的露米娅留在鲑鱼之主的村庄了,与剩下的族人们在一起。
这一战,至少罗斯人的军队里没有女人的身影,有的,就是除却留里克以外,皆为强壮可战之男人。
微弱的北风带来寒冷,哪怕所有人都知道春季已经不远,众人脚下踏着的冰河,不久就会恢复本来的面貌。
冬季绝不是战争的好时机,首领凯哈斯老当益壮,他知道自己部落的女眷们完全被罗斯人控制着,罗斯人奇迹般的并未对女人们做出过分举动,但他非常相信,这是建立在自己部落配合的基础上。
那个坐在雪橇上的金色马尾的男孩,也许他是真正讲道理的人。只是,想必这份理性,也是建立在鲑鱼之主部落男人们配合的基础上。
部落被征服了,部落民要为新主子打仗。
获悉虽然自己必将处于战斗第一线必将遭遇敌人的集中攻击,新主子许诺,第一批攻入敌人定居点的人,有权率先挑选战利品。
鲑鱼之主部落的战士,他们的武装依旧是老一套的简陋。所有男人披着兽皮,头戴皮毛,连同所谓的靴子,几乎都是裁减后的皮革穿孔绑住麻绳,硬生捆在脚上。
这所谓的雪地鞋远远不如罗斯人经过精细缝纫的皮靴靠谱,如果说它有那种优势,大概就是踏足冰面更防滑一些。
他们背着短木弓,手持短矛。他们的麻绳腰带还捆着些小麻布口袋,里面塞着一批干肉。
他们的一些都透露着简陋与寒酸,留里克有些过意不去,纵使他们要做主攻力量会大量死亡,也不该派遣一群状况极为糟糕的人去打头阵。
仆从的这群科文人就是带着简陋武器打头阵,在他们的身后,则是二百名用金属和皮革做好全套武装的罗斯人军队。
坐在雪橇上的留里克被自己的佣兵们护卫着,因为佣兵们在战斗中表现非常抢眼,在奥托的内心里,这些外来者已经成了现实意义上的自己人。
留里克无法感知开路的科文部落民心里的感受,一路之上,他时常与耶夫洛探讨有关战斗的事。
“那些带血的箭已经掉光了箭羽,不用担心,距离比较近的时候,我们的弩箭不需要箭羽。”
“以后若是有旷野作战,所有十字弓手必须先脱离阵型,要先用箭射杀一批敌人。哪怕你们扯到阵型里,也要想方设法从缝隙里射箭。”
“我们折断了一些箭,现在仍有一千三百支可用。你让兄弟们做好准备,一旦弩箭打光了,你们就用缴获的弓与骨箭继续射击”
基本上留里克就是一个发号施令者,耶夫洛的工作就是洗耳恭听并深深刻印在脑子里。
耶夫洛一直是点头如捣蒜,他心里暗暗佩服,这孩子必是天生懂得作战,留里克真乃奇人也!
那个沃伊玛卡沙德用了一天半的时间,从沦陷的鲑鱼之主山堡逃到自家部落,他在冰河之畔以极快速度狂奔。
换做是携带了大量粮食、攻城用器械,乃至总数累计达到四千支的多种类型箭矢的罗斯军队,大军已经沿着冰河走了整整两天。
若不是此行是首领凯哈斯亲自带路,奥托早就会怀疑这群鲑鱼之主部落民是故意戏耍。
终于事态出现了转机。
入夜,本就寒冷的气温变得更加恶劣,好在这段时间天公作美,没有恶劣的暴风雪引起灾祸。
罗斯人联军在河畔点燃大量篝火,恰是这些篝火,引起了已经有所戒备的灰松鼠部落的哨兵的警惕。
奥托和留里克偎在篝火边,啃食本是冻成冰坨而今又被烤得滋滋冒油的雪兔肉。
凯哈斯紧张兮兮的凑过来:“伟大的罗斯大首领,我们即将进入灰松鼠部落的领地,我们将通过那座矮墙。”
得到信任的耶夫洛如今有权靠近奥托,此人如实进行翻译,奥托的胡须也因为高兴而颤动。
“终于要打仗了吗?我们通过矮墙,多久抵达敌人的村子?”
“大概还有一天到两天的旅程。明日我们步行一整天,到了后天的白天,我们可以抵达。”
奥托深深点点头,严肃的质问:“你去过那些人的村庄吗?你必须确定自己懂得路径。”
“我完全知道,我以族人的生命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