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营地故人(1 / 2)

流落至斯摩棱斯克的瓦季姆做了赘婿,这个本地最有权势的家族在他的治理下反倒成了外强中干的存在。

一场大清洗后,瓦季姆取而代之成为唯一的权力持有者。

也恰是依靠着岳父家族的财富,他才能组织起一支千人规模的披甲部队,才能靠着这支军队迫使各地首领、贵族家庭拿出自己的人组成一支联军。

但是,瓦季姆战败了,千人军队土崩瓦解,自己也成了罗斯人祭司的祭品……

当一个家族无法再保护自己的财富,当这个家族还引得同盟者走向战败,于是劫掠与杀戮就有了理由。

绰号老爹的贵族绝非慈眉善目之辈,若是他再年轻三十岁,也有如瓦季姆这般的刚勐与复仇欲。

但他老了,理性总是优先于冲动。

倒是这一次冲动胜过了理性。

家丁与一批武装起来的农民,他们在老爹的亲自带领下,对着另一个贵族庄园发动强袭。

瓦季姆带着军队离开后,自家已然内部空虚。他必须保证自己有着更高的胜算,带走了几乎所有士兵后,自家就剩下一些奴隶伺候着主人。

曾经最大的家族,家财尽被瓦季姆用于训练军队。若是打赢了战争,所有先期投资都有数百倍的回报。但是他战败了!

他的妻儿此刻直接面对起战败的责任,屠刀并非来自罗斯人,居然就是自己的同族。

因为军队得到重大许诺。

“你们冲进去自由劫掠,发财的机会就是现在!杀死那个女人!杀死那个男孩!带着这些头颅去罗斯,我们都将平安。”

老爹如此对他的军队训话,他身为本地老资格的贵族年纪又大了,面对着不知所措的局面,似乎只有听他的安排大家才能迎来活路。

瓦季姆的家人成为纳投名状的必要信物,就在尖叫哭喊声中整个庄园遭遇洗劫。

天未亮之际,雪地上已经堆满了头颅。

那些武装村民也不好分辨谁是奴隶谁是贵族,他们一段乱杀后,由武装家丁将所有死尸斩首。

最终,老爹在人头滚滚中分辨出最后的目标。

那女人甚至死不瞑目,只有神知道其死前遭遇了什么。

只见老头子半跪下来双手捧着脑袋,再将死者双目闭合默默低语:“你父亲把你嫁给瓦季姆就是犯蠢。当年我劝你父亲,那个家伙就是不听。我早就预言瓦季姆会把我们引入灾难,现在灾难已至。而你……会为我们带来活路。”

可这个女人何罪之有?

恐怕这就是身为贵族的另一面——当贵族高高在上之际,也会被更强者当做主要敲打的对象。

侍卫队长下意识擦掉脸上血迹,面对自己的主人:“大人,事情已经办妥。我们这么干……真的合适吗?”

“你怕了?”老爹放下脑袋,侧过脸横眉冷对,眼神里是说不尽的杀意。

“不……我不怕。”

“那就做好自己的事,稍稍休息一下,我们明日就走。”

他们已经没法回头,尤其是将曾经最大家族之宅邸洗劫后决意付之一炬的行为,已是向所有斯摩棱斯克城本地贵族做了表态。

很多贵族在观望,想不到那个老爹真的心狠手辣。大家也在盘算着,倘若老爹动手就说明他在会场上所言为真。

仔细想想,如果跪下来向罗斯王投降,缴纳一笔贡品就能换来活命,此事未尝不能做。倘若罗斯人怪罪之前的事,就将罪责全推到瓦季姆身上好了。

多位贵族在蠢蠢欲动,他们愿意步老爹之后尘,向罗斯做狗以换活命。

至于其他贵族,纵使面对又燃起的活,他们依旧如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也会在犹豫不决中浪费掉各种机会。

另一方面,当天还没黑之际,赶着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完成任务又有意外之喜的罗斯第一骑兵队胜利返回了格涅兹多沃大营地。

何为大营地?现在连河畔区域都搭起了帐篷,大量的木杆插进雪地,无数罗斯旗帜猎猎作响。

罗斯联军此来可是带了大量旗帜。

旗帜不仅是为了彰显军队威严的礼仪之物,它更有实用价值。只要跟着猎猎旌旗走就不会迷路,哪怕不慎迷路,自带旗帜的特别图桉也容易被同伴发现。

这不,河畔区域出现一排罗斯旗,它们比灰白色调的帐篷扎眼百倍。

但夕阳将世界染成橘红,偏偏罗斯旗帜的蓝白色调依旧显眼。

哈根和他的朋友们感觉到强烈的不真实,他看到大量人员就在冰面活动,搞不好就是因为罗斯军队人太多,大祭坛定居点已经容不下他们,只能到河畔处扎营。

亦或者……罗斯军队已经在为进攻做准备。

哈根期待着早点见到罗斯王,早有一些说法,所谓统一北方海洋的罗斯王是个年轻人,据说此人得到了奥丁的神力相助。

也许这是对的,否则纷争了不知多久的北方海域怎能几年时间就一统了?

没有大事可做的留里克一直在第聂伯河畔熘达,无聊之际他自己也在滴咕。

“我放走的俘虏能顺利传话吗?那些斯摩棱斯克的权势者真的愿意服软?可我最后还是要将他们全部杀死的。他们真的不会怀疑这是鸿门宴?嘁,我直接举兵进攻也不是不行……”

留里克做了两手准备,那些贵族不来磕头,自己就带兵帮他们脑袋搬家。虽然这群人最终还是要脑袋搬家。

至于未来如何处置斯摩棱斯克地区?

这地方可是个好地方,不仅第聂伯河全流域都有种地的好地方,处在琥珀之路的必经之路,斯摩棱斯克的商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此地不宜分封给大贵族,它有机会短时间内发展成罗斯王国新的财税基地,此地当设立总督,人事任免必须由国王拿捏。

谁来做总督?太年轻的人不合适。杂七杂八族裔的人也不合适。至亲恐怕也不合适。

究竟谁合适?

留里克想到了一个男人——自己的堂兄阿里克。

国王拥有着实力颇强的兄弟,这对王权可是巨大的威胁。直到现在阿里克也没有封地更没有爵位,当前的职责是姆斯季斯克城主近乎于市长,与公民兵第一旗队的旗队长。

堂兄很追求个人荣誉,狭义得说是追求身为战士的荣誉。他已经散去了很对战利品以犒劳兄弟们,到现在也不讨要封地爵位。

他不要,自己也不能不给。

至于论到封爵,好像也不能真的给他一个公爵爵位,给伯爵又感觉有些掉价。总不能为了他发明一个爵位?再说,一旦有封地有爵位,阿里克就不能继续待在王国核心区,财税也都要自理。他可以把封地治理得不错,但斯摩棱斯克决不能是阿里克家族世系的囊中之物。

总督、城主的制度有一个大好处,得到任命者可以在当地哪怕做土皇帝也不是不行,然其作威作福的法理依据都来自国王。总督无法基于主观决意将权力移交给儿子,唯有国王掌握着任命权。

如此,冬季战争到目前为止,留里克有意在南方建立两个总督府:斯摩棱斯克总督与奥尔沙总督。

此事暂且还流于留里克心坎里,老哥就在大祭坛处,暂时还是不要找他探讨为好。

至于奥尔沙总督由谁担任,留里克也想到了一个人选——萨列马岛人特拉朗。

就在冰封河畔,留里克迎回了凯旋的骑兵队。

只见队伍居然护送着一支雪橇队,莫非他们还抓了一些俘虏?

骑上马再带上侍卫们,留里克带兵与部下会和。

他没有寒暄,见得菲斯克的第一面就指着东方那任何人无法回避的烟柱:“那是你干的吧?你在斯摩棱斯克纵火了?”

“是的。大王,那些家伙骂我们的狗,我就略施惩戒。”

“略施惩戒?”留里克听得干脆笑出声:“别人不了解你我可了解。什么略施惩戒?说吧,这次消灭了多少敌人。还有这些雪橇,难道都是你抓的战俘?”

“他们?”菲斯克略略回头看一眼,再道:“还是容我先汇报一下,他们是住在斯摩棱斯克的丹麦人。他们现在向我们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