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风吹拂枯草,正前方就是摩泽尔河的河畔山丘。
在平坦的绍尔河的河口地带,一团黑影横亘法兰克军队面前。
那团黑影还有着大量蓝白色的物件,定睛一瞧那就是罗斯人的旗帜。
“是罗斯人……”伯爵艾伯哈特眺望前方,嘴角上挑露出一丝恨意。
他再回望自己的部下:“现在暂且撤回去,告诉大部队战斗即将开始。”
说罢,他调转马头带着最后骑兵与大部队完成会和。
与此同时,罗斯军在营地外围布置的哨兵已经注意到法兰克人的动态。哨兵们从掩藏地钻出来,解开栓麻绳由树林里突然窜出,疾驰回营通报敌人已至。
此刻,罗斯-丹麦联军在大清早已经美美吃上一顿热饭,他们吃了一肚子加盐麦粥精力旺盛,罢了就互相帮助得将各色甲衣穿戴好。
御寒的绒帽全部卸下,取而代之是有着巨大鼻翼的铁皮盔,戴着护住半张脸之蝴蝶盔的战士也并非少数。
在皮革衣上铆接铁片构成板甲衣,法兰克正规军的这种临时甲衣在罗斯人这里有着更长足的发展。铁片在内,在外只能看到鹿皮制作的衣服上有着规规矩矩的铆钉。
现在他们又都在外身套上白色布袍,胸口皆缝着装饰性的蓝色条纹,很多战士连后背也有这样的条纹。
年轻战士自小好吃好喝,他们普遍身材就高撞,加之年轻气盛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内着御寒的羊毛衣,穿戴甲衣后因这身毛衣也不会觉得硌得慌。最后套上战袍,整个人显得极为魁梧,甚至本就强壮的战士如此以来看似都有些臃肿了。
陷入罗斯军阵中的拉蒙高伯爵吉尔伯特亲眼目睹了罗斯军全体步兵的换装全过程,这是他难以想象的。
哪怕是自己的贵族军队做不到这样的魁梧,更不谈拉蒙高军无法做到统一着装。
罗斯人衣服在配色上完全统一,一旦打起来很容易分辨敌我。
“他们到底是怎么打仗的,我得学习一个。天主抱有,我的拉蒙高民兵能看清我的脸,不陷入这种没意义的恶战。”
另一方面,随着罗斯军营的面目愈发清晰,越来越多的法兰克战士意识到作战即将开始,这甚至不需要贵族和大主教再做一次动员。
越是这样的关头,伯爵艾伯哈特越要做得冷静。
他横剑立马于阵前,命令所有前排的战士放慢脚步,就这样不可避免又在行军途中拖成狭长队伍的大军,现在开始快速收束成一坨。
一万余人缓速前进,这样战士们不会觉得疲惫,介于敌人已在肉眼可及之处,所有的辎重均可就地抛下,全军轻装前进。
上午的眼光逐渐驱散寒冷,战士扛着的长矛在阳光下泛着寒光,各色鱼叉、镰刀改的武器也在反光。
他们都是棕黄色的头发,介于皮鞭带着护住可以护住双耳的皮质兜帽,再加之御寒的皮衣与麻布衣,他们整体呈现黑色。
一支极其庞大的黑压压队伍,如乌云压境一般逼向河口的罗斯军营,这下站在突破矮墙的罗斯十字弓手们,他们已可用肉眼清楚看到缓速迫近的敌军,慨叹犹如乌云压境一般。
罗斯战士们并未感觉害怕,军中一些资格极老的战士,他们已成各旗队的中坚,是该部队的军魂所在。这些已经做了军官的老兵无不想到了十年前的哥特兰岛打仗。彼时也是大王留里克全权指挥,所指挥军队比这一次反而少,哥特兰岛悍勇的战士们发动了疯狂的冲锋,最终困于罗斯军的人造土丘下,再在罗斯军的坚决反攻后败北。
历史,极有可能重演。毕竟这一次大王做的准备极为充足。
“啊!法兰克人出动这么多战士?”
“终于可以大干一场了。他们要是真有一万人,把他们全部杀尽,这是多么伟大的功绩。”
“呸,把他们歼灭不难,把死尸全部掩埋可能累死我们。”
“你傻呀?我们可以抓到一些俘虏,掩埋尸体的事让战俘去做。罢了,再把战俘处决。”
……
年轻的战士们互相聊着,他们慨叹敌人人数众多,他们仍有着必胜之决心,尚未开战已经幻想起战役收尾后的打扫战场了。
军中的老兵们没有这些年轻人的无尽乐观,他们对法兰克军队依旧有着敬畏,各个旗队长也告诫自己的兵不可轻敌。
老兵们保持严肃,穿着最厚重甲的狂战士们,头盔上已经扣上装饰性的黑熊颅骨,熊的上颌成了遮阳帽,在视野的正上方尖锐獠牙清晰可见。
这样的武装至极致的重步兵足有三百人,或者说重甲都在这里,目前可以穿上它仍可保留充足体力大杀一番的就只有他们。
留里克一改往日高调姿态,他穿得如同普通旗队长,也是担心真的打起来自己因为过于扎眼成为众矢之的。倒是镶金边的王旗特地立在正面矮墙篱笆后,留里克以身作则深处前方,他要与自己的战士们并肩作战!也是为了安全考虑,他的胸膛穿上了整体式胸板甲。
国王身临一线不足为奇,据说查理曼在年轻时非常勇猛,时常带着自己的重骑兵果断出击。
伯爵吉尔伯特站在军阵内部,看着罗斯人如此井然有条的准备作战,自己仿佛成了军事观察员。
突然,耳畔传来一声怒吼。
“吉尔伯特!一会儿会打开侧面的人让你出去。我令你去和你的人交涉!记住,拉蒙高的民兵能否幸存,就看你了。”
是罗斯王的怒吼,听起来罗斯与丹麦的联军誓要将所有进攻的法兰克军一网打尽。
“好吧,但愿我可以成功。”
临阵说服至少两千名战士脱离战场,这对吉尔伯特是很大压力,事已至此他确信自己反叛的事宜已经被大主教获悉,剩下的事要看天主的安排,也希望罗斯王可以手下留情。
吉尔伯特将带着五名随从骑马离开大营,每人都带着一个布口袋,这里面装着的是塞成一团又一团的罗斯旗帜。
在乱战中如何判定敌我?如果拉蒙高军宣布脱离战场,他们当接收这些伯爵本人送来的旗帜,哪怕是伸开双臂将之摊开展示也是好的,这样罗斯军不会向这群人发动进攻。
不久,接近中午时分,站在矮墙篱笆后的罗斯战士,他们可以能远远看到敌人的脸。
那是一群农民打扮的家伙,虽然阵前有着一批披甲战士,少量精锐无法严格后续人群是密密麻麻民兵的事实。
于利希高伯爵艾伯哈特将手头仅存的精锐战士放在队首,相比于民兵,所谓的精锐只是披着锁子甲或是粗略板甲衣的剑士而已。法兰克军天下无敌的重骑兵现在荡然无存,就只能以简陋步兵与敌人搏杀。
他很讶异罗斯人居然平地造城,所有人可从未听说绍尔河口有大定居点来着。
他再定睛一看,才发现所谓的城墙只是无数木材拼凑成的矮篱笆而已,只要发起冲锋,全军一拥而上可以冲垮它。
和野蛮人还有什么聊得么?伯爵能注意到那些矮墙上有脑袋在晃动,想必墙后已经是排起队伍了罗斯步兵了。
他又注意到在河道之上已经停泊密密麻麻的长船,绍尔河口为之堵塞了,可以推测敌人兵力不俗。
胜利?并非十拿九稳。
事到如今战斗无法避免,他知道大主教昨晚说的话都是美好梦想,己方与罗斯人的矛盾不可调和,所以自己没必要排成临时使者奉劝敌人退兵之类的事。
和罗斯人唯一的交流手段,就是剑与矛。
他振臂一呼:“光荣在法兰克!查理曼的子孙们,荣耀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