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思考出路1(2 / 2)

砍不平 花山叶香 1142 字 6个月前

在蓝星上华夏自古及今,社会公权被皇(王)族私有。其法制则变成皇(王)家的私用工具。名有“国法”,实为“王法”。此谓王法无情:不惜一切手段,维护王权统治,如腰斩、凌迟,灭族等。

王(皇)者,九五至尊,代天牧民;地方长官,替王治庶。王者,集权力与法制于一身,一言一行,举手顿足都成法。权就是法,法亦是权。誉之金口玉言,不可轻开。

王法一词代表了王权,至高无上!

而范秀才给自己取名叫王法,可见他自从科举不中之后便对朝廷心存怨恨,充满了蔑视!

不过自己来自现代社会,对王权没有敬畏感,自然对这个名字非常满意,只是希望这个名字在这个异世界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从此以后我就叫王法了!”在王父怀里的婴儿,也就是王法心中大喊到。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王法已经长到六岁了。由于身体里住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王珂虽然身体是小孩子的身体,但是王法每天都在思考自己的未来该怎么办,思考着自己的出路。

古代农民子弟的出路很狭窄,除了老老实实的种地首先就是读书参加科举考试了,万一中举就是一步登天,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但是科举考试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竞争相当激烈,比蓝星时候的高考还要残酷无比!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蒙元时期停废科举长达八十多年,之后恢复科举。元朝科举每三年一次,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即唐宋时的发解试。蒙古人、色目人只试经义、对策二场;汉人加试一场,为赋与杂文各一篇。这体现出元朝科举的巨大的民族不平等!

元朝的科举并未改变元朝官僚机构中绝大部分为蒙古、色目贵族和受提拔的胥吏占有的情况,这一点是元朝吏治比其他封建王朝更加腐败黑暗的基本原因。

元朝上层的蒙古、色目贵族,多是文化水平浅陋、不识时务、贪婪昏庸之辈。元朝大量的中下级官吏则由州县衙门的刀笔胥吏提升而来,这批人缺乏封建道德和知识教育,专以盘剥敲诈为务。

历代封建王朝对贪官都有严刑惩治的明文,惟独元朝不给官吏发放俸禄,官吏所辖州县类同封建采邑,等于公开放纵官吏“吃人肚皮”。

明清时代的科举成为一个层次、等级、条规、名目繁多苛严的庞大体系。明清科举有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其中往往又分层次。

明、清两代都实行“科举必由学校”之制,参加乡试的士人,必须是官办学校的生员;地方学校的优秀生员,可以报送到京师国子监读书,而国子监生则可直接选授官职。

明清之世,监生一直有选授官职的可能,一般生员入国子监形成了一套繁琐的等级和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