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诺恩你也是做的这样。”弗雷德里克点点头道。
眼见初步取得弗雷德里克的认同,诺恩继续说道:“正是如此,穷困的英格兰,虽然人口不足法兰西的四分之一,但王室权利大,避免了贵族间的内耗,所以能为金雀花家族提供大量的支持。”
“反观金雀花在法兰西的领地,依旧是那样层层分封,结果国王稍有举措,底下贵族就反叛。大量的时间和财富都浪费在镇压贵族叛乱上。”
“如此以来的制度,便好吗?”
诺恩的这席话引得弗雷德里克的深思,但最终弗雷德里克还是长叹了一口气:“也许吧。可是目前……”
弗雷德里克其实也感觉出问题,但是目前贵族阶层是帝国的根基,改革无异于自毁长城,届时无论是外部势力入侵或者内部的动乱,都很容易让弗雷德里克丢到皇位。
而且改革也不是那么好改的。君不见某个朝代末年,八旗子弟都烂成那样了,也没彻底废除这个制度,不就是影响太大。
想到这里,弗雷德里克就有点羡慕的看向诺恩。诺恩因为是一步步从男爵走到如今的“陛下”。从小地方开始就实行诺恩的政策与想法,而征服了新领地,也能拥有足够的基本盘来应对冲突。
而且诺恩一步步走来,威望根本不是靠着继承父辈的二代子弟能比的。另外诺恩脑子里还有着各种各样的点子让许多人都能从中获利。
这样三管齐下,根本没有什么像样的势力能反抗诺恩的意志。
看出弗雷德里克的羡慕,诺恩爽朗的笑着,拍了拍弗雷德里克的肩膀:“慢慢来吧,反正帝国现在还是最强大的国家,你有足够的时间来慢慢改革,让帝国能跟进一步呢。”
弗雷德里克有些感动,同样笑着问道:“诺恩你呢?在帮我登上皇位后,想干什么?”
“是啊,干什么呢?”诺恩闻言一愣,随即嘴角露出一个满足笑容:“起初我还只是个男爵继承人,靠着几个点子赚了点小钱,也就是想自己和家人能顿顿有白面包吃。”
“随后我成了伯爵,想着也是再搞点产业,让家人和手下能搞几件丝绸的衣服。”
“等我成了公爵,看着底下无数群众,穿着丝绸衣服的我才想到最起码让我的领民能有几身羊毛布的衣服。”
“现在,都被人叫做陛下了,可是领民更多了,事情也更杂啦,赚来的钱虽然多,却也转手花了个干净。领地富足的目标也不知何时才能实现。”
诺恩说到这,脸上既有实现阶段目标的满足,又有深感责任重大的担心。
只是突然,诺恩像是想到了什么,极为兴奋的说道:“弗雷德里克,你相信嘛?在海的另外一面,有一座黄金铸造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