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布鲁克林区有一个叫做史蒂夫·罗杰斯的小病秧子。
他自小体弱,病魔缠身。
哮喘、猩红热、心脏病、神经衰弱,包括可能爆发糖尿病、癌症或者中风的可能性。
他的父亲在他只有几岁的时候参加了一战,不幸战死沙场为国捐躯,他的母亲一个人抚养他长大。
史蒂夫身材瘦弱,身体也不好。
而这样的他却有着莫名的责任心与正义感,几乎称得上死板,小小年纪经常出头伸张正义,最后的结果就是自己落得了满身伤。
不过他除了拥有这样一副身体外,还拥有着两位从小一起长大的挚友。
分别是异性缘超好,被他们亲切的称为巴基的詹姆斯·巴恩斯以及比他们小一岁,可爱甜蜜的小青梅李筝。
李筝是那个年代少有的亚裔。
她的父母是有名的艺术家,因某些不明原因选择在布鲁克林定居。
他们一家刚搬来的时候筝的性格还有些内向,还是咱们布鲁克林一枝花亲自出马才搞清楚了原因。
筝的眼睛有些与众不同,不过也只是有些与众不同罢了。
巴基与史蒂夫每天锲而不舍的来找她玩。三个孩子莫名其妙的就玩到了一起去,筝筝也成功从社恐变社牛。
在筝的父母需要去其他地方表演的时候他们就会把筝托付给巴恩斯家和罗杰斯家。
在史蒂夫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因肺结核而去世。
不久后,在巴基与筝的努力下,史蒂夫答应了接受筝父母的帮助,成为了筝名义上的养兄。
“所以这就是你阻止我去跟那个男孩约会的理由?得了吧史蒂夫!”
筝气哄哄的朝着眼前跟她差不多高,却努力端着一副严肃架子的瘦弱青年喊着。
“我怎么说也算你半个哥哥,现在叔叔阿姨不在家,我要负起责任。”
史蒂夫满眼写着“你不要无理取闹”,抱着胳膊,将门挡的严严实实。
“今天你说什么我都要出这个门!”
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少女脸颊涨红,见史蒂夫丝毫没有让步的余地,气的直抓头发,精致的编发都被抓得松散。
十八岁妙龄少女却连一次正经约会都没有过!整个布鲁克林都没有的事好吗!
“不许跟乱七八糟的男孩约会,”史蒂夫沉声道,“那个男孩我打听过了,因为脚踏两只船被前任甩掉的,而且现在同时跟三个女孩在约会。”
“我不理你了!我要去给巴基打电话,他肯定没有你这么死脑筋!哼!”
不再跟史蒂夫争辩,她拔高了音量,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房门被“砰”的一声甩上,屋内重新恢复了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