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剑道天才小男孩?!(1 / 2)

在被砍掉的前肢处,光华流转,不断有新的血肉长出,而在那还没有长出的位置,有一段亮闪闪的东西,那是剑尖的断面。

难怪其余的地方,包括其余的肢体利爪,都无法被伤害多少……

“咳咳……”

时染吐出一口鲜血,看了眼有些发黑的腹部,她收起了手中开阳,从空间戒指中取出另外一柄剑,一柄和开阳一模一样的……断剑。

这根断剑只差剑尖。

现在,只能做一个尝试。

之前的时候,只要把剑柄和断掉的剑身轻微一触碰,剑柄剑身直接自我融合,把那么现在,我用断剑断处去触碰剑尖断掉,是不是能够让断剑和剑尖融合?

只是一个比较危险的过程。

不知道能不能让剑尖与断剑融合。

不知道融合之后,能不能把长剑拔出。

拔出融合的长剑,不知道能不能逃脱巨狼的攻击。

她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若是有一个环节出了错误,她都会有危及生命的危险。

唯一庆幸的是,有退路。

可是,若是捏碎传送玉牌的话,就有可能失去很多东西,而不捏碎传送玉牌的话,她时染就有可能死去。

试炼,试炼,只有活下去,才叫试炼,死了就是死了。

富贵险中求,总应该试一试的。

时染手持断剑,脚下不停点向地面,快速向着巨狼冲去。

巨狼也被时染激怒,口中发出一道撕心裂肺的怒吼声,再次以泰山压顶式向着时染压了过去。

“铿锵!~”

一道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响起,断剑插入巨狼的伤口处。

断剑与剑尖迅速融合,转瞬之间就成了一柄完整的长剑。

“吼……”

口中发出撕心裂肺叫喊声的巨狼,眼中猩红光芒大盛,它在身体下落过的过程中,猛地挥动脑袋,张开血盆大口,向着时染咬去,想要一口吞了这个渺小的人类。

时染瞳孔急剧收缩,她先是取出一块传送玉牌握在手中,另外一只握着长剑的手,猛然用力,整个身体改变方向,向前冲去。

“砰!”

在巨狼血盆大口快要咬到时染,时染都准备捏碎传送玉牌的时候,时染的脚,也是踢在了巨狼的伤口处。

脚下猛地用力。

整个长剑从巨狼的身体中拔出。

时染身体向着地上激射出去。

这个时候,巨狼的血盆大口也是彻底合上,把时染吞了进去。

最后一刻,时染放弃捏碎传送玉牌,任由巨狼把自己咬住,然后吞入口中。

从远处向着剑气峡谷望去,就会看到,半空中,一只断了前肢的巨狼以泰山压顶式往下落去。

在下落的过程中,巨大的身形如同云烟一般,逐渐消散,直到彻底消失。

约莫半息过后,一道浑身是血的身影从消散的巨狼狼口的位置凭空出现,最后重重的落在地上。

一手持有长剑,一手握住传送玉牌的时染落地之后,努力转了个身,看着峡谷上的天空,只感觉心情舒畅,微风吹来,心旷神怡。

是的,在时染准备捏碎传送玉牌的时候,她敏锐的察觉到,在自己把长剑拔出来的刹那间,巨狼便开始涣散。

知道自己不会受伤,时染也就懒得抵抗。

良久之后,等身上的灵力恢复的差不多,时染这才缓缓坐了起来。

把手中握着的传送玉牌贴身收好,时染这才把开阳取出。

两柄长剑就这样钉在地上,时染若有所思。

这两柄长剑一模一样,就是法宝的品阶,也都一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开阳开了锋,自己新得到的这柄长剑没有开锋。

修仙界兵器真的要说起来,只有两类:凡器,法宝。

凡器,不是世俗界的武器,而是修仙者所用的一般武器,凡器落入人间,便是绝世神兵。

凡器是由修仙界的珍贵矿石制作而成,已经脱离世俗。

虽然脱离世俗,可在修仙界,还是很一般的存在。

法宝很好理解,是超越凡器的存在。

法宝往往有一定的灵性和功能性,比如,一根绳子,世俗界的绳子都能普通的火稍微,而法宝绳子,一般无法被火烧毁。

若是把修仙界的兵器具体划分的话,那就是,凡器,淬器,玄器,灵器……

然后每个凡器法宝又分九品。

比如,凡器一品,凡器三品……

其中凡器九品的凡器比较接近淬器。

不管是开阳剑,还是刚刚得到的长剑,都属于淬器,品阶都是淬器八品。

“也不知道这开阳剑能不能和这柄钝剑相互融合……”

心中想着,时染一手持一剑,让其相互靠近。

两柄长剑相互碰到一起,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这两柄长剑真的……融合了。

融合过后的长剑品阶,直接提高到淬器九品。

时染眸光闪烁,她算是确认了,师尊得到的开阳长剑,就是他从剑光秘境中得到的。

收剑入鞘,时染开始修行,恢复身体中亏空的灵气。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时染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睁开眼睛。

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张符箓,向着身上打去。

符箓名为,清爽符。

瞬间,时染整个人都变得无比清爽,干净。

透过破烂的衣服,时染摸了摸自己的小腹处,十几道深可见骨的伤疤已经逐渐开始愈合。

让时染感到庆幸的是,通过修行,能让这些伤疤消失。

要是自己身上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伤疤……

时染觉得,不管怎么说,她都是女子。

应该没有哪个女子希望自己的身上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伤疤……

不得不说……修仙界就是好。

“可惜了师尊给我的这件……衣裙……”

小声念叨一句,时染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道淡青色的衣裙给自己换上,她把视线投向远方,小声念叨,“剑气山,我来了。”

剑气山,近乎四周环水。

只有从通过剑气峡谷,才能达到剑气山,从而登顶剑气山。

至于有人说,为什么不游过去。

因为……水域很危险。

曾经有人就这么想的,并且想着游到剑气山,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水域要远远比剑气峡谷危险多了。

剑气山高万丈,巍峨雄壮,因其形状像剑,且周身常年围绕着浓郁剑气,因此得名剑气山。

剑气山峰顶,有一块石碑,高达百丈,石碑上散发着无比古老的气息,正面刻有两个大字,是小篆体,镇剑。

剑气山上镇剑碑。

若是把山取名镇剑山,也不是不可以。

镇剑碑前,有一个不大的蒲团,正好可以坐下一个人。

相传,剑气山是剑光秘境的真正机缘所在,只有进入登上剑气山,坐上剑气蒲团,才有机会等到剑光秘境的真正机缘。

蒲团刚好只能坐下一人,所以,机会只能一个人得到。

此刻,剑气山的山巅,镇剑碑前,蒲团近前,有四人分别居于四个方向,针锋相对。

四人分别是,稚气未脱的小男孩。

小莲花峰上的沈欣儿。

一袭黑袍,声音听上去有些沙哑的男子。

还有百晓生。

他们四人是那百人之中的幸运者,没有被巨狼一巴掌拍成肉酱。

经过数个小时的登山,他们才来到山顶的镇剑碑前。

百晓生看向小男孩,眸光微闪,很是意外,“我倒是走了眼,没想到你竟然是开荒境中期的强者,还有一件法宝傍身。”

小男孩看向百晓生,也不遮掩,也无法遮掩,冷声道,“呵呵,你不知道的东西还多呢~!”

都已经这样了,掩饰?能怎么掩饰?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百晓生接着道,“在我的眼中,时染实力很弱,可是,她却能给我一种危险之感。”

“所以,你是故意被时染拎着丢过来的?”声音顿了顿,百晓生问道,“既然你和时染有那么近的接触,那么,你觉得时染实力如何?”

小男孩很是自信的开口道,“当然知道。”

“时染实力的话,相当于是炼气境九重。”略作思索,小男孩才接着道,“比一般的炼气境九重修仙者要强上那么一点,没有开荒境的实力。”

是的,小男孩之前之所以让时染抓住,那是因为他不想暴露出自己的实力,所以才让时染抓住了。

同理,被那炼气境九重的汉子丢到剑气草原,是他不反抗的结果,不然……就是来是个汉子,也不可能触碰到他的衣角。

被时染抓住丢到百晓生身前,那么近距离的接触,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时染的实力呢,就如同表面表现出来的那样,仙道炼气境一重,武道一重境九重。

就武道而言,时染是个比较厉害的人,竟然要比一般的炼气境九重修仙者厉害,这……不符合常理……

要不是担心时染身上有保命的符箓,或者什么其他的法宝什么的,自称明道友的小男孩早就把时染按压在泥土中打了。

峰主的嫡传弟子就是……麻烦。

小男孩最看不起那些峰主的嫡传弟子,也最羡慕那些峰主的嫡传弟子。

事实上,被时染拎着的时候,小男孩有种感觉,只要他突然发起偷袭,这个自以为是的峰主嫡传弟子必将被他一击必杀,就是有保命符箓什么的,对方也无法施展。

只是,因为百晓生没有走远,所以……他决定放时染这个没什么用的峰主嫡传一马。

和无脑的时染比起来,百晓生对自己的危险更大。

所以,绝对不能就这样暴露自己。

只能说,时染这个人运气比较好,能拜师于李扶摇,且在那样一个特定的环境中遇到他,不然……他一定会装可爱,然后……干掉时染,杀人夺宝。

要不是为了接近那些峰主嫡传弟子,从而杀人越货夺宝,他用得着画一张乱七八糟的地图,去与那些人人套近乎吗?

扮猪吃虎,多好。

在小男孩的预想中,利用那些峰主嫡传弟子的善意,接近峰主嫡传弟子,然后,趁着那些峰主嫡传弟子不注意,猛然发起突袭。

凭借他开荒境中期的修为,绝对能够解决任何峰主嫡传弟子,哪怕对方有什么法宝护身,他也有自信让对方无法使用出这些法宝。

可惜……那些辅助嫡传弟子都太……恶习了。

时染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愿意买下自己的地图。

对于一个仙门弟子来说,几十两银子绝对是毛毛雨。

时染不买下地图,他就不能借机不收那几十两银子,然后与时染结伴同行……最后,偷袭时染。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要在剑光秘境遇见时染。

剑光秘境那么大,那么危险,还真的不一定能够遇到时染,所以,小男孩做了很多准备,比如,他又去接近淳于修竹,王礼等人,谁知道,王礼他们也是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完完全全就是一恶人,都不帮助他。

果然,峰主嫡传弟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好在他遇到了一个自以为是的人蠢笨之人,迟水月。

遗憾的是,他在剑光秘境并没有看到迟水月。

寻找要偷袭的目标,小男孩有自己的选择,比如……只挑选刚刚进入内门的峰主嫡传弟子。

像是那种进入内门十几年,几十年的峰主嫡传,他是不会去招惹的……不稳当。

至于其他仙门弟子,则是没有必要去讨好巴结,都是穷光蛋,有什么好巴结的?

自然也不需要杀人夺宝的。

对于小男孩的回答,百晓生的脸上满是狐疑之色,写满了不相信,“你真的能够确定时染很弱,自己是时染的对手?”

感受到质疑的小男孩脸色很不好,他阴沉着脸,“百晓生,你什么意思?你是不相信我了?”

百晓生没有再说什么,不过,态度已经很明显了,我就是不相信你。

百晓生自认为自己的直觉一向很准,所以,他依旧坚定不移的相信,时染不简单。

只要不是必要,他是尽可能的不去和时染发生冲突。

还是那句话,他一向认为自己的直觉很准。

小男孩还准备说些什么,黑袍人倒是沙哑的开口道,“时染厉不厉害重要吗?剑气山的山顶只有我们四人,不管时染厉不厉害,她都不可能通过一己之力冲过巨狼那一关,所以,我们还是先解决眼前的事情吧。”

听到黑袍人的话语,小男孩眼神晦暗不明,却是没有多说什么。

沈欣儿眸光闪烁,心中有些阴郁,怎么哪里都有时染。

百晓生看向黑袍男人,道,“好了,既然池道友都这么说了,那么,我们来聊聊眼前的机缘吧。”

黑袍男人眸光闪烁,死死盯着百晓生,一字一句的道,“李狗蛋,你怎么知道我是池皓月?”

此刻的黑袍男,声音不再沙哑难听,反而极为悦耳。

说话间,池皓月把身上的黑袍扯了下来,露出一个二十多岁的俊美小伙模样,很是帅气。

既然百晓生都说了池道友,那么很明显对方已经知道自己就是池皓月了。

池皓月,十年前二十一岁,开荒境前期。

百晓生负后的左手微微捏拳,骨节发出轻微的爆响声,他脸色阴沉到了极点,近乎一字一顿的道,“谁是李狗蛋?”

池皓月轻笑道,“百晓生,原名李狗蛋,只是因为喜欢打听一些人的事情,然后倒卖这些打听来的东西,所以就多了一个包打听的称号,几年后,这个包打听改名为百晓生。”

顿了顿,池皓月脸上的笑意更为浓郁了,他双眼微眯,“李狗蛋,你自称为百晓生,别人也尊称你为百先生,你不会真的觉得自己是百晓生,什么都知道吧。”

呵呵,看破我是池皓月,你觉得自己很厉害吗?

既然你不给我面子,那我也就不给你面子了。

在内门生活那么多年,自然知道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更会打听一些事情,尤其是那些强大之人,知名之人的事情。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百晓生就在池皓月想要了解的人中。

百晓生脸色阴沉的可怕,眼中杀意无限,多少年了,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要把一个人千刀万剐了,今天,这种想要把人剥皮抽筋的想法再次出现。

李狗蛋。

这是百晓生最不愿意听到的名字。

他本就是贫苦人家出生,而贫苦人家给新生儿取名有个习俗,名字越贱越平庸,越好养活。

别人一听李狗蛋这个名字,就知道他百晓生是贫苦人家出身。

刚刚进入内门的时候,很多人都嘲笑他,说李狗蛋这个名字不好。

不用那些人说,他自己都嫌弃李狗蛋这个名字。

之后,他就自己改名改为包打听。

那时候听人说,包打听的人很厉害,能够知道八方消息。

一段时间后他才知道,包打听不是什么好词。

好在也不是什么坏词。

用一段时间也无伤大雅,比李狗蛋好上千百倍。

随着读书增多,李狗蛋给自己取了个文雅且很有深意的名字,百晓生。

真的要说起来,那个时候,他读的书其实也不多,不然,也不会不知道,百晓生这三个字多为称号,外号,却很少有人叫这个名字。

后来,知道百晓生多为绰号,外号后,李狗蛋也懒得再取名字了,他觉得百晓生这个名字很好。

哪怕是叫他包打听,百晓生都能接受,可是,叫李狗蛋这个名字……不行!

池皓月看着脸色阴沉到快要滴水的百晓生,脸上笑意更浓了,“李狗蛋,你怎么不说话了?”

百晓生脸上的杀意无比浓郁,他缓缓抬手,脸上杀意骤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儒雅随和,声音也无比温醇,“不用池道友提醒,我也知道,自己叫李狗蛋。”

“一个名字罢了。”百晓生脸上的轻笑浓郁了几分,“很重要吗?”

池皓月脸上依旧挂着笑容,“那我就叫你李狗蛋,你应该不会建议吧?”

百晓生神色淡然,“当然不会介意了,王麻子。”

池皓月嘴角抽搐,拜入仙门的时候他就叫王麻子。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百晓生饶有兴趣的问道,“王麻子,我就很好奇,你是家人直接给你取名麻子,还是脸上有麻子,所以之后改名成为了麻子呢?”

“话说回来,修行多年,你脸上也没有麻子了。”“皓月,皓月,这名字好,与脸上有麻子截然相反。”

百晓生滔滔不绝的说着。

王麻子,池皓月。

百晓生,李狗蛋。

这都是比较隐秘的事情,一般人还真的难以查证。

明明是机缘争夺,现在倒好,成了撕十三揭短大比拼。

小男孩听到津津有味,好在他早有计较,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明明。

果然,我太聪明了。

远处,时染听着这些人的撕十三揭短,摇了摇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不去听那些人扯淡,时染抬头看向远处的镇剑石碑。

看着那高大的石碑,时染心中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澎湃之感。

“只有坐上蒲团,才能得到那份机缘吗?”

小声念叨一句,时染眸光微闪,死死盯着镇剑碑,试图抓住让自己内心澎湃的原因。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时染隐隐抓住了什么。

剑光秘境,设置了那么多的剑气景,似乎有某种含义在里面。

领悟剑招是一方面。

打磨剑道是一方面。

对机缘以及眼界考验,又是另外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