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叔,你就两个人,不多带些部下?”
“莫非你忘记了我们去的地方是云滇,是去见平西王吴精喜。”
刘秀珠看着邓骁身后的一个佝着背的老头,看样子年纪比邓骁还老。
邓骁看了一眼驼背老头,“哦,你说老唐啊,他跟了我几十年了,我去哪里都带着他,没有他在身边,我可不习惯的。”
老唐抬头,朝刘秀珠笑了笑,露出缺了门牙的嘴,看起来有些憨货,又有些滑稽。
邓骁继续说道,“我可没老糊涂到忘记要去那里。不过啊, 既然是去平西王的地盘,如果不是带二十万人去,我们带一个人和带一千个人过去,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难道你还想在和吴精喜发生冲突的时候,能杀出一条血路来?”
刘秀珠想了想,的确是这个道理。
只是堂堂老蜀王出行,只骑一匹马,带一个老仆,实在太过于寒酸了。
“邓叔,我再劝你一句,你好生守着你的儿子, 好生守着蜀中吧,你何必一定要陪我去趟这浑水呢?”
邓骁眼眸中尽是笑意,“我这一生啊,既无显赫身世背景,又无通天的武力,也无过人的手段。唯一让我把握住的,便是在浑水中摸到了几条鱼。”
“凭借这浑水摸鱼的功夫,我才能当上这蜀王啊!”
刘秀珠想起邓骁这么些年的所作所为,的确如同他说得那般,论出身,一般;论武艺,也一般,论谋略,似乎也一般。
只是他每次似乎都运气很好,先是跟着武王从军,蹭了些战功,当了个不大不小的将军。
后来武王派他进入蜀中平定叛乱,结果蜀中反贼窝里斗,自相残杀,让邓骁几乎捡了个大篓子,很短的时间内就平定了蜀中之乱。
接下来,武王又叫他管辖蜀中,他手下出了好几位名将,不仅将蜀中治理得井井有条,源源不断地给武王、给朝廷供应粮草、器械、军饷,还提供了大量的战马、将士。
再加上,邓骁的长子颇为勇猛,又为他积攒了不少功绩,最终给他捞了个异姓王的桂冠。
“邓叔,你这是大智若愚啊!”
“武王是不会看错人的。”
邓骁摸了摸下巴胡须,“武王自然不会看错人,不过我是大智还是大愚,不到黄土盖身的那一刻,谁又知晓呢?”
“秀珠,有句话,我实在忍不住,要和你说道说道了。”
刘秀珠一边走,一边说道,“邓叔,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你我之间,还能有什么隔阂吗?”
邓骁眼中流露出痛惜之色,“秀珠,你是我这些年来见过的最为优秀的女子。”
“不仅仅是因为你差点成为我的儿媳妇,也不仅仅是因为我那不成器的三儿,对你念念不忘。我是从内心发现,在你们刘家,你太过于出类拔萃。你宛如一颗明珠一般璀璨明亮,却照耀得其他人如此不堪。”
刘家,皇族。
异姓王如此说起皇族,有大不敬之罪。
可是他说的又句句实话。
刘秀珠闻言,美眸中有些黯然之色,“邓叔,我知道你言外之意。”
“我的父亲并非有雄才大略之人,我的兄长一味修仙练道,耽误了国事。我那个侄儿……皇上,他还是太年幼了。”
邓骁说道,“不是太年幼了,而是太荒唐了!”
刘秀珠站住脚步,看向邓骁,“邓叔,你是不是又听到了什么消息?”
或许是穿着便服,不在蜀王府,邓骁说话也没有那么多顾忌了,有些话想说便说出来。
邓骁正要说起,便有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有人在呼喊,“长公主,等等!”
刘秀珠转身一看,只见一匹浑身雪白的马儿奔跑而来,马身上是一个穿着大红衣裳的少女。
跑到近处,便看到这个少女身材娇小,容颜秀美,长相甜美,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尤为动人。
“紫凤郡主,你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邓骁的二女,朝廷特封的郡主,紫凤郡主。
紫凤郡主翻身而下,跑到刘秀珠身旁,“父亲,长公主!”
邓骁满眼宠爱,“丫头,你这么慌慌张张的干嘛,这匹雪狮子马才被你弟弟驯服不久,野性仍存,小心摔着了你。”
紫凤郡主朝邓骁乖巧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还有一口洁白如玉的糯米牙,“父亲,你放心,弟弟将它驯服之后,我都已经骑了好几次了,它可听我的话了。”
邓骁问道,“长公主方才问你呢,你这般火急火燎的跑过来做什么?”
“是不是你弟弟又闯祸了?”
紫凤郡主俏眉微抬,颇为自信地说道,“早上的时候天麒的确闹了一下,吵着要向长公主提亲,被我给说服了,自然安分下来了。”
“他现在领着人巡边去了,有大齐哥哥陪着,父亲可以放心的。”
刘秀珠越发觉得这个小蜀王是个奇葩,“天麒要向我提亲?”
“他难道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吗?”
紫凤郡主说道,“他那个脑袋啊,自从有了长公主这件事之后,便老是犯糊涂了。”
“长公主放心,只要有我在,就不会让他乱来的。”
邓骁好奇地问道,“丫头,你这一次是怎么说服麒儿的?”
紫凤郡主伸出拳头,“自然是揍了他一顿啊。”
刘秀珠看着紫凤郡主的粉白的小拳头,“郡主,你这拳头打在天麒兄弟身上,他那般皮糙肉厚的,恐怕连挠痒痒都嫌力气不够吧。”
紫凤郡主将拳头展开,露出长长的指甲,“当然不是用拳头了,而是用指尖。”
“我先是揪着他的耳朵,然后又掐着他手臂上的一丝丝肉,他自然就服服帖帖了。”
邓骁感觉身上的皮肉有些紧,既为儿子心疼,也为女儿感到自豪。
幸好,自己的婆娘还算温和,不会用这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