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特区没有人权,不讲法律,随意草菅人命。
苏哲对这些早有预料,并没有理会。
而特区人民,对苏哲杀贪官的事,纷纷叫好。
因为特区虽然之前存在挺多贪官的,但这些人基本都在新城工程中捞钱,包括黑恶势力也是一样。
对特区寻常百姓,只要没有影响他们的利益,基本可以说秋毫无犯。
要知道苏哲对这个很重视,那么政府自然也重视。那其他人没事也不会去触犯天条。
而唯有利益,才让人降智,并铤而走险。
总体来说,普通百姓和工商界,对苏哲这次的行为还是比较认可的。
而不认可的基本上是地方家族,公务员以及军官。
他们怕了。
苏哲这一波杀的人头滚滚,心中有鬼的人,自然胆寒。
苏哲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贪腐。
有时候苏哲很奇怪,抢劫10块钱可能要判10年。
贪污1000万,可能还判不了10年。
抢劫重判是为了防止抢劫,苏哲是知道的。
可贪污为什么就那么轻?
纵使苏哲当了特区元首,他还是搞不明白。
是不是对于那些人来说,1000万也只是小钱,不用那么计较?
如果不考虑负面影响的话,贪10万无期,贪100万就死刑,或许能够减少99%的贪污。
从很多重刑的逻辑来看,重刑确实可以减少犯罪的。
杀完一批,接下来的案子,由叶海涛继续跟进审办,苏哲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