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昱先是拍了拍巴掌道:“欢迎二位老人家。”
说完走到盲人天残的身边搀住他的胳膊说道:“老人家,慢一点,不急着开席的。”
“你是谁?”天残一愣,问道。
“我是一会要你命的人,一会我会给老人家一个痛快,下一世,投胎到有钱人家,好好治下眼睛,早日重现光明。至少也要治疗到白内障的程度。”齐昱推心置腹,和蔼可亲地说道。
“地缺,你又不瞎,为何叫这奸人靠近我呢?!”天残很是愤懑,又有些紧张,生怕身边这个陌生人对他下黑手。
却半天无人回应,天残愤怒之下已然忘记地缺是聋子的事实。
“前辈,我并非奸人,我只是有点贱嗖嗖,可以叫我贱人。虽然您是个死瞎子,但定位还是要尽量准确,评价要尽量客观。”齐昱好言说道。
“放开我!”
“我和前辈都是贱嗖嗖的,所以我和前辈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就让我多与你有些肌肤上的接触,灵魂上的碰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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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我!”
“当我拉住你干燥粗糙的小手的时候,前辈是否有了一种恋爱的感觉?”齐昱温柔地问道。
“放开我,贱人!”
“我已经抓住了前辈的命根子,呃,是七寸,呃,我并非是说前辈的命根子是七寸,我是说我抓住的是前辈的七寸。”
“什么?哪有七寸?”
“哦,没有吗?那是几寸?”
“一寸!”
“哦,那前辈一定是少了些乐趣。”
“不,我是说你抓住的是我的什么七寸?”
“嗯,音波功必须二人弹奏,琴瑟和鸣之下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功力,倘若一人弹奏,功力则不抵二人合力的一半。
前辈用事实形象地证明了一加一大于二,二减一小于一的道理。
我抓住了你就相当于是抓住了整个乐队的七寸。”
“哦,对了,我想问下前辈,二位的乐队是何时组建的,还需要主唱不?我自己也有个乐队,名为白豹乐队,我是那个乐队的主唱。”
“我听不懂你在胡说甚,放开我!你大爷!”
“别固执,就让我送前辈最后一程吧。”齐昱狠狠地掐住天残的胳膊,能看到天残的胳膊已经被齐昱给掐紫了。
“放开他!我们公平决斗!你抓着我们这算什么?这算什么?!卑鄙无耻下流!”地缺似乎才反应过来似的,突然暴怒道。
“地缺前辈,江湖险恶,是第一次撞到我这么不讲武德的吧?
没办法,人都是有缺陷的,就像你缺听力,天残缺视觉,而我呢,天生缺德。
其实我们三个人可以重新组建个乐队,你们俩负责弹琴,我负责敲架子鼓。”齐昱朗声笑道。
“你说什么?你大点声!”地缺吼道。
“哎,也都是可怜人啊。”齐昱叹道,心中再生怜悯之情,一会就给二位老者个痛快吧。
齐昱掐着天残,裹挟着地缺一路小跑地冲进了别墅。
“叔叔,抓到两个活的。绑起来吧。”
发哥看了看问道:“这两个货是个什么货?”
“都有点缺心眼。一个瞎子一个聋子,共同特点是脑子都不太好使。”齐昱说道。
“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二货?”发哥问道。
“先把背上背的琴给砸了,然后绑起来。
要多绑几道,手脚都捆上,然后身上再缠一圈,之后装进袋子里,将袋子绑好,放进箱子里锁上,留个眼出气,可保万无一失。”
“好,来人,按照小齐的流程操作一番。”发哥吩咐手下道。
齐昱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盖世无双的天残地缺这么容易就被自己给活捉了,要知道,活捉是比杀死难度还要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