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的是位大脸盘子,身形臃肿,穿着麻裤褐褂的大娘,她就是雷母。
五十几岁的人了,精明全写在脸上。
瞅人喜欢眯眼睛,一说话就爱搓拔黑痣上那两根须毛。
长得精明,活得也精明。
平日乡里乡亲的大小婚宴,不管熟不熟都得带张凳子。
估计以前没少尝过赵国庆的手艺。
“呦,这不国庆嘛?出息了!”
“不干厨师了?”
雷母是知道赵国庆发达的。
毕竟有其母必有其子,雷欢没少在她耳旁念叨。
姓雷的这家人,对“好处”的嗅觉,比狗还灵。
另外,雷母还是附近最能嚼舌根的人,每天从她牙缝里跑出去的话,比屁都多。
可说来奇怪,就是这样一个样样都占的人,在以前那个年代,反而是活得比较滋润的。
“我弟弟友庆是不是和雷欢走了?”
赵国庆开门见山道。
对于雷家,他一样没什么好感。
也就自己那容易被骗的傻弟弟。
“这个嘛。”
雷母眼珠转了转,不知又在打什么主意。
“国庆你先别急,饿了没?只是家里没荤菜了,你要是有空就买点来一起做了吃……”
其实雷母就是想尝尝赵国庆的厨艺,正好家里没煮。
赵国庆懂事的话,肯定会把荤菜买了做好。
当然,在雷母的认知里,赵国庆有钱,肯定对他是小意思。
然而她算盘打错了人,也打错了时间。
赵国庆已经很努力地在压制心中的怒火了。
他可不是什么善茬,和贪得无厌的人讲耐心,就是在教狗抓耗子。
“我已经报案了,雷欢把人弟骗走了,如果你不想乡里乡亲搞得太难看,就赶紧的,告诉我他们人去了哪里?”
一听报案。
雷母立马变了个脸色,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嚷大叫,熟练的哭丧着像是要家里经常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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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没良心啊。”
“那么多人,我家欢子就带了友庆去赚大钱。”
“金桂芳是怎么生出你们两个白眼狼的....”
这个年代的人,不在乎名声的毕竟是少数,但是都怕警察。
尤其是当赵国庆知道,雷欢不是带友庆去省城玩,而是拉他去做生意。
赵国庆一下就控制不住了,直接把撒泼的雷母,从地上提了起来。
赵国庆手劲之大连雷母也没想到,那眼神凌厉十分吓人。
活了大半辈子的雷母,太清楚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了。
她被吓得后脊发凉浑身哆嗦。
也不敢占什么便宜,一五一十地把知道的全讲了。
原来雷欢和家里说,是去九峰山那边承包一个工地的食堂。
他们要赚钱!赚大钱!
得到线索的赵国庆,现在只觉得血压有点高,没想到还真让自己猜中了。
但更令赵国庆感到害怕的,还是他的一个未被证实的猜想。
原本以为这一世已经解决了许多问题。
将弟弟赵友庆和妹妹赵洁很好地护在了身边。
可现在看来,真的解决了吗?
雷欢还是把赵友庆带走了,赵洁还是对林果有好感!
赵国庆越想,越不敢继续往下想。
这也就意味着,除掉他所有人的命运,还是会阴错阳差像上辈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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