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何大郎走得再早一些,你一个人,守着这么一个孩子。你觉得,日子能舒心?可如果守着的孩子,是自己生的就不一样了。那是从你肚子里爬出来的,怎么都跟你亲。怎么都该养你,孝敬你。”严氏的面色有些唏嘘:“我见过多少这样的?过继的孩子,记得自己的父母,始终还是和自己生的隔了那么一层。”
“甚至还有那丧了良心的,拿着钱,回去孝敬亲生父母的。”
“当然,也有好的。可那就看运气了。运气不好的话,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严氏摇摇头,叹一声:“要我说,还是自己生一个好。”
赵翠兰对这话默认了。
张司九也觉得,大概赵翠兰心里是真的动摇得很厉害了。
但,同样的,严氏这样,其实是有点偷换概念的。
生孩子这件事情,如果是让赵翠兰自己选择,那么当然没问题。生,或者不生,都是赵翠兰自己的选择,将来怪不到任何人。更谈不上什么委屈不委屈。
可如果是……何家人自作主张呢?
要是按照现代法律算来,那算是什么?是强奸罪!是骗婚!
不过这话,张司九没说出来。
因为赵翠兰不一定想听。
赵翠兰从一开始没有抗拒严氏的劝说,就说明本来赵翠兰就动摇了。
自己说得再多,也是白费。
这个世界上,不管什么事情,都有很多种选择。哪怕面对犯罪,也有人选择息事宁人。
张司九不去做评判。她觉得,自己又不代表正义,更不可能担当公正的化身。有人需要帮忙,帮一把,无可厚非。可如果对方不需要呢?凑上去,那就是给人添麻烦了。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每个人自己选择的。走什么路,和什么人共度一生,怎么样去活这一辈子,都是自己的选择。尤其是成年人。更应该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