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的态度和在招待所时完全不一样,冷着脸对冯同勤说,请出示对我的立案手续,否则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请二位不要做无用功。
在暗无天日,分不清白昼黑夜的屋子里,没黑没白睡了八天,默诵了不下千遍《刑事诉讼法》后,我为自己制定了应对危局的方案:不和检察院纠缠,在法庭上向法官自证清白。
检察院有侦办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权力,仅此而已。
与其和这帮无法无天,助纣为虐的东西较劲,不如养精蓄锐,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面前和公诉人辩清是非曲直,为自己讨回公道,用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洗干净钱峰那头蠢猪泼在自己身上的屎尿。
冯同勤显然没料到刚走出黑屋子的我,态度是如此的决绝,阴鸷的眼神在我身上睃视了几个来回,阴恻恻地说:“你最好想好了,再说这句话!”
我说没啥可想的,你把拘留证逮捕令拿来,我跟你走,否则一切免谈。
冯同勤和小韩对视了一眼,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默默地走了。
房间中剩下我一个人,关上房门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把音量调到最大。
一个人独处了八天,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急切地想搞出点动静。
房间里乱得不忍目睹,我开动手整理。
小韩刚才坐过的床上有只黑色的枕形手包,好像是他拉下的,我将其扔到窗前的单人沙发上。
打扫完卫生,看了一会电视,肚子叽里咕噜叫唤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没人送饭,也没有像在榆树坪矿招待所时那样,到了饭点,会有人带自己去餐厅吃饭。
又等了一个小时,饥肠辘辘的我决定不等了,对着卫生间的大镜子,将几乎遮住了眼晴的长发梳得整整齐齐,硬着头皮走进宾馆的大餐厅,自诩是检察院的人,报上房号,服务员翻了翻吧台上的登记簿后,发给我两个餐盘。
真心不想提检察院三个字,但自己身无分文,不这样说就要饿肚子,只能强忍着心中的不适,先填饱子再说。
八天时间没沾过荤,自助区的大鱼大肉的诱惑力超强,在别的食客鄙视嫌弃的目光中,我手中的餐盘里,除了堆得冒尖的大块红烧肉外,还盛着一整条红烧鲤鱼。
一通海吃狂造后,胃撑得难受。
饭后我没着急上楼,在宾馆的小花园里遛达了两个多小时,消食的同时让自己尽量多呼吸一些自由的空气。
没有体验过呼吸不到新鲜空气是什么感觉的人,不知道一口没有夹杂异味,可以不受限制地呼吸的空气,对失去自由的人来说有多么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