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在王县长宿舍待了很长时间,王俊臣说自己明天上午有会,想早点睡觉,赶了我好几次,我都赖着没走。
除了案子的事,这时也没心情聊别的,我觉得心里很不踏实,不想回自己独住的客房,总想和王俊臣多说几句话。
王俊臣被我的赖皮劲搞得挺无奈,边洗脸刷牙边对我说,你平时不是挺有主见的吗,怎么今天这么婆婆妈妈的。别想得太多,你的事真的不大,最坏的结果无非是你赖在宾馆不走,检察院那帮人恼了,把你提溜到看守所关几天,再吓唬吓唬你。真要那样的话,我保证去看守所看你,给你送钱送烟,保证不让你受牢头狱霸的欺侮行不行!
我啐了王县长一口,回应道:“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别咒我进监狱好不好。”随后便神情没落地离开王俊臣的房间。
没想到王俊臣不但口无遮拦,说话随便,经常得罪人,而且他的嘴巴还很毒,头天晚上随随便便一句玩笑话,竟然一语成谶,第二天中午便在我身上应验了。
第二天早晨,在餐厅慢慢腾腾地吃完早餐,又在外面的小花园里遛达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九点多我才回到五楼的房间。
在这里独自住了十多天,宾馆餐厅看似丰富,实则千篇一律的自助餐已经勾不起我的食欲,花园中的花花草草在我眼里也了无新意,每一天都过得乏味枯燥。
客房的门敞开着,冯同勤和小韩在房间里等我。
(这部小说大部分内容属于纪实性质,出于愤恨情绪,写作时甪了个别角色的本名。为了避免同名同姓可能给作者带来的侵权麻烦,从本章起,古城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正式更名为冯同勤,前文内容将作相应修改,请读友们理解。)
十来天不见,冯同勤脸上的横肉好像又厚了些,把一对绿豆般的小眼睛挤得只剩下一条缝。
冯同勤用手中的墨镜指点着我,嘴角挂着讥诮说:“上百块一晚的房子住着,不要钱的大鱼大肉吃着,你小子过得挺逍遥的啊。”
我没有理睬冯同勤的冷嘲热讽,径直进卫生间洗脸洗脚。
古城不愧为“煤都”,空气中始终弥漫着煤的味道,城区的道路看似干净,实则有一层肉眼几乎看不到的煤尘,所以古城人民夏天很少有穿白色衣服的。
在外面遛达了一个多小时,脸上干不干净不知道,但穿着宾馆塑胶拖鞋的脚丫子上,沾了许多黑色的东西,又脏又臭的,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所以一进门要先洗脚。
从卫生间出来,我依旧不理睬冯同勤和小韩,随手打开了条几上的电视机。
冯同勤脸上的肥肉抽搐,语气颇为不善地说:“你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到底想怎么样?”
我把目光从电视移到冯同勤的肥脸上,平静地说:“是你把我带到这里的,难道你不该把我送回榆树坪吗?不该对我的家人领导和同事们说一句,林子龙同志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检察院冤枉了他。”
冯同勤从圈椅上站起来,忿忿地对小韩说:“这小子不识抬举,是个敬酒不吃等着吃罚酒的主,咱们走,不跟他废话了,让他再嘚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