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卖儿子,一家人不分离,还可以供养两个孩子成人,於淑华认为没什么比这两条更重要的了,她感觉自己没有提其它额外条件的资格。楠楠在那草拟合同,娜娜在一旁补充,楠楠边写边讨论补充,听的於淑华感觉自己根本不是去富豪家务工,而是自己仿佛成为富豪家的一员。
一家三口单独居住一个带有卫生间的套间,於淑华本人每月的服装、洗涤化妆、洗漱用品等等,平均每个月二十五金币。每月三人伙食费不得低于三十金币,梁花花往来学校安排车辆接送,没有车辆时按专车全额报销乘车费用。一家三口必须保持身体整洁干净,不得带有异味,最低隔一天洗一次澡,服装整洁随时清洗,可使用洗衣房机器清洗衣物。
这哪是去务工?这岂不是去做少奶奶享福吗?於淑华知道自己的条件,没半分姿色吸引别人,难不成这个帅哥是个变态?家里的妻妾不能虐待,便在外边打主意?为了孩子於淑华咬咬牙认了。
楠楠整整写了两张后,见只有自己和娜娜在制定条款,便对於淑华道:“你也别一言不发,看看有何补充?”
於淑华既然已经打定主意,为了孩子牺牲自己,生怕对方反悔,那还顾得上考虑给自己增加什么有利条款,连忙说道:“阿姨我很满意,没什么补充,是不是我现在就可以签字画押?”
楠楠道:“还要等一会,你们一家三口去到别人家,是不是也应该有些限制?你在任何地方做工难道没有相关制度?”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比如说自己无意间损坏主人家的物品,孩子小好动又有好奇心,难免发生这种事,运气不好损坏贵重物品,也许自己一家三口只能卖身为奴偿还。这些在哪里都一样,於淑华也能接受,道:“是是是,阿姨是我心急了。”
楠楠和娜娜均出自富豪家庭,作为正妻主母,她们负责的就是家里一块,刚才装模作样的酝酿於淑华三口待遇,主要在斟酌即给王仁智省钱又要让於淑华出门体面。等到开始研究惩罚措施,楠楠的手就不停,家里各种有可能遭遇的情况她们都很清楚,处罚条款更熟悉。
说起来就一个字,打,富豪家里极少出现雇工,大多都是些没有人身自由的家奴,对于没有任何收入的家奴来讲,唯一的惩罚手段就是体罚。
身体出现异味,打。
衣服不干净,打。
衣服不整齐,打。
孩子出现任何错误,责任需由大人承担,一个字,打。
随意出门,打。
外出返回详细记录具体时间,否则的话还是打。
在外和陌生人讲话,打。
透露雇主信息,打。
外出滞留时间有异,打。
在雇主面前情绪不好,打。
总之一个字,就是打,打人还是五花八门,细竹竿、细檩条、粗竹棍、木棍、鞭子、小号皮鞭、中号皮鞭、大号皮鞭脱光裤子打屁股。打手心、打脚心、扇耳光、正吊着打、倒吊着打、罚站、罚冻、罚晒、罚雨淋、罚跪等等等等,简直是变态。
如果说无意不小心摔破个碗盘,意外损坏雇主家中物品,或者孩子小不懂事造成损失,这些事情都比较容易发生,受处罚於淑华认为理所应当。可是绝大部分条款她感觉很难接受,更别提还有一些她不理解的条款,更难以接受的是处罚时召集所有家仆旁观,以示对所有家仆警械。还有让於淑华顾虑的是,不仅仅是这些条款,最后几条更要命,如雇主方有权随时根据需要单方面增加条款,於淑华作为受雇方无权解约,解约权属雇主单方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