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同伟接待(2 / 2)

到了县政府,安排好事情,祁同伟去了第六会议室。

里面坐着七个人,将近售房户的一半。

祁同伟进了去,笑吟吟地道:“我是梁书记的秘书。梁书记上午有个会要开,抽不开身,委托我来接待你们,大家别着急,慢慢说。”

滚刀肉带队,把卖房子的情况给说了一遍。

祁同伟早知道怎么回事了,但做戏做全套,捺着性子把话听完,问道:“这样啊,我把你们的话捋一下,你们看对不对。一个多月前,你们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签了房屋出售合同,也一次性拿到了全部的房屋出售款,现在你们不想卖了,要把房子再要回来。”

“我的表述有没有问题?”

祁同伟做过一段时间的信访工作,接待起来不要太麻利。

见几人同意自己的表述,祁同伟放下笔道:“那你们自己觉得这事做的地道吗?”

“房子卖了,钱也拿了,现在又想退,为什么要退?人家房子要拆迁,你们觉得卖亏了,对吧?”

“那个我们不管,反正这事县里不帮我们处理,我们就到市里上访,市里不管,我们就去省里。”滚刀肉见话音不对,祭出大杀器,这家伙,掌握了上访的精髓,很能拿捏政府求稳定的心理。

祁同伟板起了脸道:“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们这事跟政府有关吗?买卖自愿,没有谁强迫你们卖房子吧?房子卖了,现在要拆迁了,就眼红了,反悔了,天底下哪来那么多的便宜给你们赚?”

“这属于民间纠纷,跟政府无关,你别说到省里去上访,就是访到联合国去,这事你们也不占理,更是挨不着政府半点。再说了,人家手里有合同,有付款记录,你凭什么要人家给你退房?”

“我们是小产权房,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这证明买卖无效。”有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祁同伟道:“你这个说法不完整。我给你们科普一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先确定是否具备生效要件,有三个,一个是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很显然,你们的买卖是符合这三个要件的,也就是说,买卖合同是具备了法律效力的。”

“我们查过相关的规定,小产权房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就是卖给本地人,对方又不是本地人。”

祁同伟道:“你们看来是做了功课的,既然知道这么多,你们来上访干嘛?我刚刚说了,这是你们私人纠纷,跟政府不搭边,对方如果不同意退房,那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

“你们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但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如果到相关部门登记并获得批准,那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们有没有去登记过?”

滚刀肉等人的脸色就变了,弱弱地问道:“真有这个规定?”

祁同伟就是怕出现找后道的情况,所以早就去登记过,心里这才有了底,其实他本来可以完全不理会这些人,但又怕他们去骚扰父母,所以才捺着性子来解释。

“有没有这个规定,你们可以去咨询相关部门。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几人被祁同伟一番话说得心里都没底了,见政府这边不会给他们撑腰,也就没了兴致,而且祁同伟说的也有道理,你这是民间纠纷,跟政府有个毛关系啊,你薅不着政府的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