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三个女嘉宾,你总得选一个;剧本上,我是万人嫌啊!(2 / 2)

马锦隆回头看了一眼梁清平。

“你俩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梁清平半垂眼帘,表情柔和的笑了笑。

随后他径直的走向林弦,拉着林弦的手腕,就往屋外走。他小声的在林弦耳边低语。

“今天是导演组,刻意准备的“修罗场”;马锦隆和张恒之,对你都多少有点意见。”

“还有其他的三位女嘉宾,你打算怎么处理?”

林弦捧着电脑,盯着梁清平。

“三位女嘉宾?什么三位女嘉宾?怎么就三位女嘉宾了?”

梁清平盯着林弦,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在我面前,就别装傻了,兄弟;和你一起去看升国旗的白乔楠;一直偏心向你的陶星璨;还有你刚勾搭上,就愿意在殡仪馆里,等你下班的陈芷蕊……”

“这三个女嘉宾,都是好姑娘!你选择一个,就一定会伤害另外两个。所以我建议你快点做出选择……今晚注定会是一场围绕你的修罗场,我只能说,自求多福吧兄弟。”

这一刻,林弦都沉默了。

他不可思议的,眨巴了两下眼睛。

“啥……围绕这谁的修罗场,我吗?”

“嗯,要是三个女嘉宾一起追我的话……不,不对,根本就没有这种可能啊!节目的弹幕,都把我辱骂成什么样子了?我像是很受欢迎的那种人吗?”

马锦隆郑重的盯着林弦,认真的摇了摇头。

“不像……”

“但目前的情况就是……你是节目里,最受女嘉宾欢迎的男嘉宾。”

马锦隆的声音戛然而止了。

因为他和林弦的对面,张恒之,也就是“精英男”迎面走来。

他的眼眉低垂,顶着一双黑眼圈,就连胡子也刮的不是很干净。整个人和林弦第一次见他时,差别极大,此时的他,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他抬起头,双眼无光的冲着梁清平点了点头。

随后又眼神复杂的看了林弦一眼,最后摇了摇头,从两人旁边走过。

林弦回头看着脊背都勾勒的张恒之。

“他……他咋了?”

梁清平神色怪异的看着林弦。

“你不知道?”

“你真在卧室里一直睡觉啊?”

“昨天晚上……老张向陈芷蕊表白了……但是,他没成功。被拒绝了!”

“大家都说,陈芷蕊,是因为你,才拒绝的老张!”

“因为她拒绝老张的前一晚,陈芷蕊刚刚和你接触过,还去了你工作的殡仪馆……在深夜。”

林弦张了张嘴。

“不是……”

“啊……这……”

林弦此时第一反应,是看向小院儿里的导演组。

他张大了嘴。

“我冤枉啊!”

林弦的这句话,是跟导演组说的。

他牢记自己的合同。

他在这个节目里的人设是万人嫌。

难道自己在镜头面前,表现得还不够惹人厌吗?

可就在这时。

林弦看见,导演组的几个导演,冲着自己摆了摆手。还有人冲着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那意思,好像是在夸奖自己做得好。

林弦的眉头皱得更紧。

可就在这时。

天也渐渐黑了下来。

有节目组的工作人员。

给在场的男嘉宾,递来了“恋综任务卡”。

林弦打开任务卡,低头一看。

“尊敬的男嘉宾,今晚的篝火晚宴,即将开始,节目组一共准备了四张方桌,每张方桌,需要落座一位男嘉宾,一位女嘉宾!我们为各位男嘉宾,准备了泳池摔跤游戏,获胜的男嘉宾,可以优先邀请还在楼上等待的女嘉宾。”

林弦眼角抽了抽。

他扭头看向院落里的池塘——那个池塘已经被节目组改造成了泳池,里面的水,全部换新。池塘边,也安装了摄像头。

为的就是这个活动……

林弦转过头,看向别墅的大门口。

读完了任务卡上任务的马锦隆和张恒之,都目光幽怨的盯着自己。

张恒之挽起自己的袖子,露出他不逊色于马锦隆的粗壮臂膀。

马锦隆则动了动自己,宽厚的胸肌。

林弦撇了撇嘴。

他倒是不怕那两个男嘉宾。

修炼明魂之术后。

他的魂魄无比强大。

以魂养体。

他的体魄也有所增强。

鬼差打凡人。

怎么可能会输。

只是……

林弦转过头。

看着导演组。

“导演,弃权的话怎么算啊!”

导演组的那帮人,全都愣了。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导演,低声回应。

“弃权算第四,最后一个邀请女嘉宾……”

林弦点了点头。

“懂了,那导演,我弃权……”

一旁的梁清平,错愕的看着林弦。

但是林弦,已经大咧咧的,坐到其中一张方桌后的,椅子上。

林弦始终记得,他来参加这个“恋综”,是为了那一百万,不是为了谈恋爱。

水池摔跤?去你的吧!

可就在这时。

张恒之,愤怒的冲到了林弦面前。

“你弃权是什么意思?”

“你是在羞辱我吗?”

“你知道,哪怕你弃权,哪怕你什么也不做,你依然赢了。因为陈芷蕊不会选择我……”

“你厉害,你够狠;你魅力四射;我和陈芷蕊,约会了那么多次,你就约了她一次,还是约她去的殡仪馆,她就决定放弃我了。”

“你这个糟糕的家伙。”

而坐在椅子上的林弦,都不曾抬头看张恒之一眼。

他低头一心一意的剥葡萄。

自己吃了一颗,抬头看见张恒之还没走,林弦,就又剥了一颗葡萄,递到张恒之眼前。

“你吃吗?”

张恒之愣了一下,但很快,他的面色更加难看。

因为林弦递过来的那颗葡萄……是他妈的绿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