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跟丢了线索后,那些人意识到对手是位 湖。
部分人心生退意,但领头人物却并不甘心。
此 肤白皙微胖,面容中透着一股狠劲。
他环顾手下说道:“那是万三千块钱啊!你们能忍心放弃吗?”
提到钱,众人心又动摇。
虽然他们的生意常有上门出售黄金的人,但从一个人一次性售出三两黄金的情况极其罕见。
能一次性售出这么多,说明他手中藏有更多的金子未现于世。
他们不仅可以把先前的花费夺回,还可从他手里抢到更多的黄金——这一行为收益丰厚。
因此,没有人愿意退缩。
众人鼓动更多伙伴一起追踪,并许诺瓜分利益。
附近的地痞小混混们都集结起来,一双双精明的眼神在人群中扫视,极力追寻高晓明的行踪。
而高晓明早有准备。
不仅换了衣帽,甚至背上一袋子货物,看似朴实又能干的小贩,与穿梭街巷的小贩并无两样,完美隐匿于人群中。
但小混混中的某些扒手专找小商贩下手。
众所周知,做生意的小贩总会带有财富。
加上他们全神贯注于生计之上,往往会在不留意间失去防范,一天辛勤劳作的血汗就可能遭窃贼光顾。
正巧高晓明走过一段繁华的小巷,他的手忽然快速伸进口袋,一把牢牢抓住另一只想要溜进去的手。
对方的手既修长又机敏,在两人擦肩之际已鬼祟地滑向高晓明的口袋。
若非高晓明五官敏锐,裤袋中的钱财恐早已不翼而飞。
扒手竟然对自己出手,这他绝难容忍!高晓明的脸色瞬间严肃,回头直直看向扒手。
那个扒手年龄尚轻,大约十六七的样子。
被抓住的一瞬,他的脸上掠过慌张。
随即他奋力挣扎试图摆脱牵制,但在强势的高晓明手里,这无疑是妄想。
扒手惊呼一声:“大哥!”躲在暗处的同伙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出来。
通常扒手并非单打独斗,他们散开以相互照应,遇上困难便联手对抗,应对问题绰绰有余。
这群人一个个面目凶恶,一看就不是易于相处之辈。
四周人群见状纷纷避让,给他们留出了一个小空地。
尽管高晓明不愿挑起事端,但也毫不惧怕。
身怀巨款让他更恨那些想找他麻烦的小偷。
高晓明把用来伪装的手提袋丢在地上,用力一甩,瞬间将那名窃贼击飞,刚好砸到他的一位同伙,二人一同倒下,痛呼声不绝于耳。
这样的手段立刻引发惊叹的倒吸声。
这种力道……那领头的“王哥”毫不在乎,“怕什么?那只瘦猴子还不到百斤重!”他直接上前,发布指令:“上!一起干了他!”
于是,这伙人一起朝高晓明蜂拥而去。
而高晓明则冷笑地看着,一路上所遭遇的黑暗虽多,但他通常默默忍受、无视,直至有人触动底线。
此刻,他准备一吐心中压抑。
面对七八个人的攻击,他毫不留情,拳头腿功结合,每一击都有可能让一人受伤倒下。
他们甚至还未近身就被彻 服。
被打者一旦中拳,立刻觉得生机骤减,仿佛丧失半条命。
从动手到他们全部倒下,这一切不超过一分钟。
胜利之后,高晓明习惯性搜刮战利品,总共获得了数百元现金的收获,这份意外之财让他满意地笑纳。
看到此情景,扒手懊悔不已,而旁观的人们更不敢靠近,以免惹火烧身。
收拾好战利品,高晓明迅速离开现场。
有人目睹这一幕,打起了退出念头。
地方帮派一般不会招惹来自其他地区的强手。
为了确保无人跟踪,高晓明绕了几条巷子,才乘坐电车回到他与许小美合租的宾馆。
这里住了形形 的商贩,贩卖服装、电子产品或进口商品,如名贵手表。
高晓明能与任何人交谈,熟悉各地方言,且略通事物,因此很快得知了有人专营劳力士、豪雅和潜水表。
这些货物未来有望升值,极具收藏价值。
原本没打算买的高晓明,在售出手里的黄金后,突然感到富有,想要给自己添置一块手表,结果一圈下来发现劳力士竟要一千多元。
这数额可不小,要知道,大部分人一个月收入不足五十元,积攒多年才有此消费能力。
几秒钟的犹豫后,他下定决心,不仅买下了一块,还添购了另一块。
黄伟志给了黄金,高晓明也该回馈些什么。
因为劳力士声誉卓越,他不假思索就决定入手。
在羊城的旅程结束后,高晓明打包好行李,与许小美一起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许小美身体不适,脸色不佳,犹豫不定,心中纠结:既是留恋又期待回归家乡
高晓明购置的物品琳琅满目,值钱的随身收藏,便宜的则一股脑儿塞进了编织袋里,直接用肩膀抗着回家。
说到钱,他也借鉴了黄伟志的做法,在裤子内部隐藏了一个暗袋,所有零散的剩余款项,全收纳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