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议员的权力(1 / 2)

面对这种情况,负责政务署的刘理顺强硬道:

“不管议会是否通过禁限私租,以后官田的租税加一起,最高就是三成,每亩最高七斗。”

“不配合这个政策的官田租种者,官府会收回官田,租给困难家庭。”

出身底层的他,对于皇帝收回官田、租给困难家庭的提议非常认同。

打算在涿鹿区实施,减少困难人口。

那些家中有官田的议员听到后,顿时如丧考妣。

此时他们才认识到,不管官田的现状如何,名义都归朝廷所有。

朝廷想要强行收回,他们并没有反对的理由。

而且刘理顺的手段还不止一点,他知道涿鹿区的官田数量并不多,而且大多是卫所屯田。所以又继续道:

“民田为缴纳赋税之田,凡是没有向朝廷缴纳赋税、登记在册的田土,皆归朝廷所有。”

“涿鹿区明年要大造黄册,重新确定各家的田地。”

“凡是没有纳税记录、也没有官府地契的,一律视为官田。”

“本官希望得知此事的议员,尽快把自家田地登记造册,补缴偷漏赋税。”

“以免审查议员资格时,因为偷税漏税丧失被选举权。”

这个政策,让那些议员更是大为色变。

因为他们家里面,大多有隐藏的田土,从不缴纳赋税。

如果因为没缴税就被划入官田,那可真是亏大了。

但是补缴赋税,同样让人很痛心。

所以会场之中,一时议论纷纷。

就连列席观看的,对刘理顺提出的这个政策,同样很不满意。

因为他们认识到,如果这个政策在涿鹿区实施,以后就可能实施在其它地方。

到时自家隐藏的田地,都要缴纳赋税。

有些人忍不住要站出来质疑,却见到张溥率先站出,询问道:

“难道自家开垦的,也要划为官田吗?”

“还有官府丢失田册没有征税,为何要惩罚民众?”

刘理顺闻言正色道:

“陛下有言,依法纳税是所有大明国人的义务。”

“凡是不依法缴纳赋税的,不视为大明国人,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是国会筹建时,对选民最基本的要求。”

这是朱由检和刘宗周等人商议时,强行加上去的。他要让每个大明人,都有依法纳税的观念。

不能因为朝廷的征税机构有疏漏,你们就心安理得地逃避赋税。那样被发现后会开除出大明国人,不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刘宗周认同这一点,在众人看向他时,郑重点了点头。让所有人都明白,缴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除非他们不想当大明国人,不想要政治权利。

刘理顺申明这点后,继续道:

“按照朝廷规定,荒闲土地全部属于官田。”

“但是朝廷也尊重现状,对于天启元年之前开垦、耕种十年以上的,在补缴十年赋税之后,允许登记造册为私田。”

“希望所有议员尽快确定家中土地,确定自家田地。”

“如果明年还有人隐瞒土地未登记,被发现后就取销议员资格,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警告了这些议员后,他还补充说道:

“这个规定,只针对百亩以下土地的拥有者。”

“如果已拥有百亩以上土地,不得以垦荒等名义继续增加私田。”

“而且朝廷的官田,也会陆续收回,分配给困难家庭租种。”

这个规定,更让那些拥有很多土地的地主心疼。因为他们隐藏的土地,是没办法以垦荒的名义,缴纳十年赋税后登记为私田了。

有些人甚至想继续隐瞒下去,但是刘理顺之前的警告,又让他们不得不在意——

如果还继续偷税漏税,一旦被官府察觉,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会剥夺,无法担任议员。

这让刚尝到甜头的他们,如何能够忍受?

而且一些人还隐隐意识到,乡间的权力分配,很可能被议员改变——

以后,有监督权、能在议会议事的议员,才会被乡民敬重。

没有议员身份的,只是普通白身。

就是有再多的财富,和官府对话时都可能没有人理。

所以他们一时间陷入纠结,既不舍得献出土地,又不敢冒着无法担任议员的风险。

一位姓王的地主道:

“老朽昔年颇是开垦了一些荒地,但是按刘翰林所说,不可能转为自家私田。”

“难道这些田就让老朽白白让出去,直接献给衙门?”

刘理顺看着这位胡须花白的老人家,耐心道:

“老丈稍安勿躁,朝廷没有强夺人田地的打算。”

“如果老丈家中的子女多,而且已经成家,可以让他们单独立户,把超过一百亩的田地分配给他们。”

“按照朝廷正在重制的礼法,只要子女成家,或者年龄二十以上,就能单独立户,作为新的户口看待。”

“他所拥有的土地,和老丈拥有的土地分开看待,不计算在一起。”

这个解释,让很多地主听到后,都是长出口气。

之前他们还以为朝廷要逼着他们把田地献出来呢,没想到还可以分户,把家中土地分散。

一些拥有土地百亩以上、需要缴纳有产税的地主,甚至想到可以给自己的子女提前分家,把家中土地分了,以免缴纳有产税。

列席旁听的官民,也是纷纷赞扬。让会场上之前箭拔弩张的气氛,稍微缓和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