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大明礼法公约(1 / 2)

尧舜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韩愈创立的道统论,就阐明儒家道统源自尧舜。

历代儒者对皇帝的期待,也是“致君尧舜”。

所以朱由检决定对大明制度进行革新时,选择以刘宗周的《致君尧舜疏》,作为重制礼乐的宣言。

在他以尧舜为例阐述婚姻自主权后,有关婚姻自主权的争议,基本也就结束了:

群臣不可能说尧舜的做法不对,对皇帝的这个解释,自然只能承认。

温体仁更是赞扬皇帝的做法符合圣贤本意,当今皇帝和皇后,可谓圣君贤后。

朱由检对此十分受用,命令温体仁和刘宗周等人一起,按照婚姻自主权的理念,制定大明的《婚姻法》。

对此,他强调道:

“婚姻礼法,和继承礼法息息相关,不可等闲视之。”

“只有稳定的婚姻,才有稳定的继承制度。”

“在制定继承礼法时,要同时制定婚姻礼法。”

正在制定继承礼法的刘宗周,对此点头称是,又具体询问道:

“婚姻礼法的级别,和继承礼法一样吗?”

“是否按《大明继承礼法》的规格,制定婚姻礼法?”

这里面的潜台词,是问皇帝是否像对待继承礼法一样,表态遵守婚姻礼法。

朱由检想了一下,没有做出这个承诺。

因为和婚姻法同等重要的法律实在太多了,如果他都表态遵守,那对自己以后很不利。

所以他向群臣道:

“今日经筵,不局限于婚姻之事。”

“咱们君臣把大明的法律级别,同样也定下来。”

“朕先做个表态,《大明继承礼法》、《大明分封礼法》这两部礼法,是天子和万民都要遵循的。”

“未来国会设立后,朕还会仿照汉朝的约法三章,和万民约定共同遵守的礼法。”

“这部礼法制定后,同样由天子和万民共遵之,任何人不得违背!”

这个表态,让群臣欣喜若狂。

因为这是皇帝明确表示,天子和万民共天下,遵守共同约定的礼法。

如此皇帝,真可谓是圣君。

就算尧舜在世,估计也不过如此!

负责重制礼乐的刘宗周,在听到这番话后当即俯首,和群臣一起代表天下万民下拜,感谢当今皇帝。

文华殿中,一时响起了万岁声,群臣不管在其它事情上是否有矛盾,在这件事上都在称赞当今皇帝。

一些之前暗中支持黄道周等人反对重制礼乐的,此时也在感慨皇帝重制礼乐的决心之坚定,继续向万民让渡权力。

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怎么再反对?

身为士大夫的他们,自居为万民的代表,当然不会反对皇帝向自己让渡权力。

朱由检此时则在心中感慨,知道自己说出这句话后,等于是主动迈向了君主立宪制。

未来功过如何,就由未来评价吧!

现在他需要压下保守派,让重制礼乐成为主流声音。

他期望的就是完成改革,让大明重新焕发生机,渡过越来越严重的崇祯大旱,让大明免于在自己手上灭亡的命运。

在此过程中,该争取的权力还要争,他不可能让自己完全丧失权力、成为后世的虚君。

想着后世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朱由检示意群臣起身,向他们道:

“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天子负有按道义制定礼法、治理天下的责任。”

“《尚书·大禹谟》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人心是动荡变化的,要把天下治理好,礼法不能不随之而变。”

“所以朕作为天子,能遵守的礼法,必须是千年、甚至万世不易的至理。”

“条文必须要斟酌再三,方能最终确定。”

“定下来后,非有国会五分之四多数通过、朝廷大会决议、皇帝认可批准,不可轻易修改。”

“诸卿在制定礼法之时,定要慎之又慎。”

这一番话,让群臣纷纷点头。

就连臣子和贵族都有八议,他们当然认同天子是高高在上的裁决者,不用和普通百姓遵守一样的法律。

所以,天子要遵守的礼法定然不会太多,并且每一条都要仔细斟酌,定下后就基本不会改。

刘宗周代表群臣表态道:

“臣一定会制定让陛下和万民满意的约法,交由国会审议。”

朱由检点头说道:

“如此甚好!”

“这部约法,暂且以《大明礼法公约》称之,主要分为大明朝廷机构、大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制定和修改章程,一共三个篇章。”

“例如有关婚姻的条文,就可以放在第二章,拟写为:”

“大明公民拥有自主婚姻和生育子女的权利,并有履行夫妻责任和抚育子女的义务,具体由《大明帝国婚姻法》规定之。”

“写入礼法的这些,以后基本是不变的。”

“但是具体的婚姻法条文,则需要根据时势而变。”

“所以《大明礼法公约》是最高级别礼法,《大明帝国婚姻法》则是附属于它的法律,属于从《大明律》拆分出来的第一等级法律。”

这是朱由检为大明法律制定的级别。在各等级法律之上,还有更高级别的礼法。

这些以礼法冠名的法律是皇帝也要遵守的,属于名副其实的最高法。

群臣琢磨皇帝的话语,对于皇帝定下的这条约法条文,纷纷点头称善。

简单的一句话,规定了婚姻和抚养的原则,皇帝也必须遵循,维护这个道义。

但在具体怎么执行上,则由具体的法律规定。皇帝不一定会遵守,甚至可以用诏令,废止某些变得不合道义的法律。

这是朱由检之前调整三法司时就和袁可立商议过的,在他思索几年后得到完善,明确律令同级:

“皇帝的诏令和法律同级,视作临时法律对待。”

“历代先帝的诏令只要没有明确废止的,都要继续沿用。”

“但是和现有律令有冲突的,则不再继续执行。”

“这次重制礼乐,就是要整理法律和诏令,确定各种以后要执行的法律和法规。”

袁可立对此最了解,虽然不再负责三法司事务,如今仍在这个场合说道:

“陛下之前曾提到,以后废止法律的诏令,需要规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