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妹对于妈妈琳达的酗酒行为深恶痛绝。
尤其是把家里的大部分收入都买了酒,导致她们没有啥零花钱。
看着同学和朋友经常穿漂亮衣服、出入各种酒吧商场,她们也想过这样的生活。
碰巧又得知妈妈买了人身保险,赔偿金有20万美金。
如果妈妈不在了,她们至少能分13万。
甚至对怎么花这笔钱,她们都想好了。
先去欧洲旅行一番,再在那里买个小房子,院子里都种上她们喜欢的大麻。
想着想着,一个丧心病狂的弑母想法就在两姐妹脑海中形成了。
两人开始在网上搜索各种方法,试图创造一个完美犯罪来逃避警方的追查。
从手枪到刀具,最后到溺水,经过搜索和询问朋友,最终她们决定在母亲酗酒的习惯上做文章。
高度白酒加上大剂量的泰诺,会对肝脏产生极大的伤害,对心率也有影响。
她们的计划是这样的:
先劝酒,将母亲灌迷糊,再让其服用大剂量的泰诺。
最后以泡澡解乏为由头,将母亲骗进装满水的浴缸里,就可以等着收保险赔偿金了。
2004年1月21日。
警方根据录音中的内容,直接逮捕了桑德拉和贝丝,案件也重启了调查。
由于两人还是未成年,因此调查期间,他们都被关在青少年惩戒中心。
而为了防止她们串供,两人被分开关押。
但问题是,仅凭偷拍的录音和监控,并不能将她们定罪。
如果两姐妹说,这些都是她们臆想的胡乱说的,那警方也无计可施。
所以需要更多的证据,让她们无法抵赖。
在初期的询问中,两人都坚决否认罪行,还说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案发当天晚上6点到10点半期间,她们正和朋友们在餐馆吃饭,有朋友的口供和餐馆的监控录像为证。
这一点经过查证,确实属实。
不过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好在案发时警方做的记录非常完善,包括浴缸内的水温和水深。
当时浴缸的水已经冰凉,再结合当初法医对琳达遗体的检查。
犯罪专家推算,死亡时间可以在6点之前,这就打破了桑德拉和贝丝的不在场证明。
另外在她们的电脑上找到了大量搜索酒精、泰诺以及混合使用等记录。
以及她们和朋友的聊天内容中,有大量有关“如何除掉母亲”,和同学帮忙出谋划策的信息。
法医也在案件重启后,重新检验了当初从琳达身上抽取的血液。
果然除了高浓度的酒精之外,还发现了三倍于安全剂量的可待因(泰诺中的成分)。
以上都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令警方不解和愤怒的是,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贝丝的3个同学都是知情者。
其中一位男同学,他非但没有及时上报,还从头到尾参与了除掉琳达的计划。
他帮忙出谋划策,甚至提供了5颗泰诺药丸。
在两姐妹实施犯罪的时候,他还打电话叮嘱, 要将琳达的头按在水里至少四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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