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征派这些工作,自然需要精通财务的胥吏来完成。
又譬如公文来往,不同用途的公文格式繁复不一,也需要专门的胥吏处理。
利用公职敲诈勒索鱼肉百姓的事情,那只能是胥吏干的,与知县这样的“青天大老爷”是没有关系的。
朱棡现在总算明白,堂堂户部侍郎为什么会一问三不知了。
原来真正的问题根源,就出现在朱元璋本人身上。
自家老爹把大明官员当牛马,那些官员就把自己手下的胥吏当牛马。
本着“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原则,胥吏便将一腔怒火全都发泄在了底层百姓身上。
朱棡尝试把这个道理讲给朱元璋,然而最终的效果却差强人意。
尤其是在说到“国权不下县”的问题,两人之间更是爆发了严重的分歧。
朱元璋手扶着额头说道:“其实朝廷的事务比较简单,主要是税收、法治、赈灾、公共工程。
其中的公共工程,主要是大江大河的治理,或大型水利设施的修建。
我大明是个多山地的国家,公共工程几乎只涉及到平原地区。
毕竟赈灾也不是年年都有的事情,农业生产主要依靠的是,一家一户的独立核算与经营模式。
另外官府怎么去一个山村收税、执法,这个问题你有没有考虑过?
要走几十、甚至几百里的山路,一次性地把税给收上来还好说。
否则来来往往的,成本将是国库无法承受的。
因此税收和治安,大明就只能交给乡绅和里老。
当然平原地区尤其是城镇,官府还是要做到无孔不入的。”
朱棡意味深长的提醒道:“父皇,如今朝廷的事务,可不止税收、法治、赈灾和水利工程。
还有儿臣之前提出的,计划生育、交通管理、文化教育,以及市场监管与社会保障服务。
这些政策总不能只在平原和城镇地区实施,交通不便的乡村地区,咱们也不能不管不顾啊?”
谁知朱元璋却一脸无奈的说道:“以当今大明的国力能够给官员提供的俸禄,最多只有三、四十亩地的收成。
因此咱一直主张让百官量入为出,奉行‘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如果按照你说的去做,那就只能把新增加的业绩和奖金暂时取消。
否则朝廷根本就没有钱,去养活多出来的那些胥吏!”
根据《明会典》的规定:在京各衙门吏胥的月俸,多者每月米二石五斗。
少者每月只有六斗,也就是75斤米。
在外各衙门吏典的月俸为一石,这样的标准仅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温饱。
在调查“宜兴案”的过程中,朱棡发现主犯潘富的党羽基本上都是县吏。
在这场“全民助力大逃亡行动”中,牵扯出来的同伙,目前就已经有两百余户了。
如果不是朱棡事先将2500名神机营士兵留下,协助锦衣卫和隐龙卫办案。
仅凭地方上的那些捕快,恐怕现在主犯潘富还依然逍遥法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