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同时收到两份法院传票(2 / 2)

“我委托你们物业公司管理也行,每个月每个车位10元的管理费,你们可以接受,我就和你们签订委托合同,如果不接受,我会立即通知供电局过来,将停车场的用电单独分一个表出来。我请一两个退休老人自营自管!”

物业公司没有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想要收取的高额的车位管理费,从我身上大赚一笔的美梦破灭了。

“停车场本身就是我们小区住宅配套设施,你现在独立经营,不接受我们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我可以到法院起诉你——”

“你随意!法院也是个讲理的地方,只要我自营自管,服务好车主了,我为什么要请你们物业公司这个大爷来管我自己的,还要我给你交天价的费用,停车场进出都是无人值守的,隔一两天派个人简单清理一下卫生即可,我在渝市经营了多个停车场,对这停车场的门门道道清楚的很,你们想继续趴在这个停车场上吸血是不可能的了!”

“好——你等着,咱们法院见!”

当天下午,我拿着新办理下来的停车场房产证,向供电局申请了一个单独电表,只要电表单独计费了,就不怕将来和物业公司扯皮了。

没有想到,第二天上午,我就收到两份法院传票!

你们没有看错,我也没有看错——当地法院的法警,亲自到停车场门口那里找到我,给我送来了两份法院传票。

一份是物业公司起诉我作为小区停车场最大的业主,不接受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给整个小区的车主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

另外一份传票则是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我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次性将整个小区的产权车位全部打包买下,有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也违背了停车位优先供给本小区业主购买租赁的法律规定。

看到这,我就笑岔了!这个物业公司为了搞我,为了让我折服于他们,竟然怂恿业主委员会也来给我放一炮!其实他们两人的到法院起诉我,我压根都不在乎。

整个小区15万平方米的建筑,我一个人就占了2万多平方米,是整个小区的最大的业主,我有权选择自营自管,而且我的物业在地下的,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割裂不给我提供服务,我自己完全可以在独立空间内自营自管。

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刁难,那更不在话下了。 因为我是参加法拍的,法院公开拍卖的,如果小区内业主有钱,他们也可以自己拍下,而且法院在法拍前,已经在停车场门口粘贴了法拍通知。机会给了这些业主,他们自己不珍惜,不去拍下来,现在我花一千多万拍下来,他们就眼红罢了!

更何况我还有魏金晶这个专业律师给我做后盾。

“老板,这个停车场714个车位,算上交易税费,我们买入的价格大概是3万左右,我们可以贴出一个出售公告,一月份车位成交价格5万元/个,二月份成交价格5.5万/个, 三月份成交6万元/个,四月以后成交7万元/个,先买先选位,税费自理!” 负责停车场业务的同事梁文达突然给我建议道。

我一听,这个建议不错!反正我也通知了你们车主的,是买是租随便他们自己选择!反而可以逼着他们尽快买下这车位!

我决定立即按这个按时间先后递增价格模式销售这714个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