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
你不去找事事就来找你。
陆云正要趁着所有人都注意力都放在那个什么香诗花魁,抛绣球出阁之之时,正要脱身。
红街之上。
最大的青楼燕闺阁前。
已经聚集了整个云都城年轻才俊,有名有姓的几乎都在此处。
个个眉清目秀,气宇轩昂。
面俊身健,英姿飒爽!
就这群郎君里面每一个,单独拎出去,都是能让无数姑娘着迷的年轻俊彦。
可此时。
他们却像是等着主人投喂的牲畜一样。
又像是快要踏入考场前的学生。
紧张的围在燕闺阁的五层高楼之前,眼中既有紧张,又有意气风发的自信。
腰杆挺直,昂首挺胸,仿佛是等待某人检阅的将军一样!
永远不缺的吃瓜群众们,在他们后面饶有兴趣的讨论着哪家二郎最有可能在今天抱得女儿归。
“要我看啊,今天非王家公子不可了,据听说啊,这香诗姑娘第一次公开露面时,这王家的公子就惊为天人,当场就豪掷千金!为香诗姑娘话的钱,都能卖下十几个铺子了!”
其中一人指着最前排的年轻才俊里,一位身材略微有些圆润但不失威势的公子赞叹道。
这人话刚说完,旁边就有女子站出来反驳。
满眼钦慕的望着人群之中一瘦消的背影,不屑反驳身边的男子道:“花钱算什么?王家公子有赵家公子的才学吗?”
“赵家公子,五岁童声,十四岁乡试连中三元,十六岁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大才子!一首怨闺难,整个大燕都在传唱! ”
“若非他为了夭亡的未婚妻守孝三年,赵公子早就飞黄腾达,在大都为官了!”
“只要赵公子这样,真正有才学有内涵的公子才配当花魁的入幕之宾!”
“若是有赵公子这样的男子,对我这般痴情,纵使是让我去死,人家也是愿意的!”
这位娘子的一番话很快引来的一群围观群众的支持。
尤其是围观群众的里的女子。
但男子们也不示弱他们,认定这香诗花魁必定挡不住王公子的金钱攻势。
场内竞争的花魁的娘子还没有说什么,外面的粉丝就已经围绕着这两位最出彩的公子,激烈的吵起来了。
就在这些人吵的热火朝天时。
哗啦!
为了看花魁出阁,本在燕闺阁前乌压压聚集的一大片人海里,忽然从最后面传来一阵惊呼。
然后密密麻麻的人海开始从后面裂开一道缝隙。
这条缝隙像是一把尖刀插入了群人之中,将这人潮从中间一刀劈开两半,人海自觉的分流成了左右两边。
不约而同的给人群中间留出了一道直通最里面的人形甬道!
嘈杂的声音也渐渐弱了下去。
只剩下一道极其醒目的脚步声从人群之中传出。
踏~
踏~
不紧不慢的踩在地上,踩在所有人都心间。
这脚步声的主人,是一位颇为俊美的男子。
他一袭黑袍,五官深邃,身若坚竹。
面色怀柔,黑发编束成冠,打理的一丝不苟。
身高七尺,文质彬彬,肩宽腰窄,垂下的十指若清泉流响,气质清雅绝伦!
端得是一个极为少有的美男子!
且这男子的俊美与陆云完全不同。
陆云的俊美是建立在英武之上,像是升起的太阳,英气逼人,威武不凡!
而这个男子眉宇之间,更多的则是雅致。
他几乎就是兰芝玉树的代名词,只看着就让人觉得清新雅致。
比如此刻周围的人,似乎就是陷入了这个男子所带来的气氛中。
陷入极为的静谧里面。
所有人此刻的目光都在他的身上,在这个瞬间,似乎连他们要看的花魁都忘记了!
而在那么多人的注视下。
这人依旧能保持神色不变,温和闲适的按照自己的速度不快不慢的走着。
有时还会对着两边略带歉意的微笑,似乎是在感谢他们给自己让开了路。
人群就这样静谧的注视着,等到这个男子走到了队伍的最前头。
刚才一直陷入沉默的众人才爆发了无与伦比的呐喊声,激动难以置信的欢呼声。
“我看见了谁!”
“沈家公子!”
“香诗花魁到底有何魅力,竟然把沈公子,沈逸都吸引来了!”
“这下好了,不用再继续争了,沈逸小侯爷现身,王家赵家公子必输无疑了!沈家公子可是下一代的留云侯!云都城的少主人!”
“文武双全,彬彬有礼,宅心仁厚!”
“大结局了!不用看了,最后能抱得美人归的肯定是小侯爷!”
在沈逸出现的后的那一刻,原本分开成王赵两派的吃瓜群众们立即统一的战线。
他们都认为赵王两人加起来都不够小侯爷一个手打的。
走到最前列的沈逸也听到了周围的喊话,他尴尬的笑笑,对赵王二人含笑做书生礼。
“二位兄长,莫要怪小弟今日冒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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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王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的苦笑。
他们也很清楚,当沈逸出现的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可能赢了。
因为沈逸在云都城的名声实在太大了,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从小背着小侯爷光环长大的他,文韬武略无所不通。
沈逸五岁就能猎杀黑熊。
十三岁进大都赶考,就被选为那一年的探花!
差点被留在大都被皇后赐婚。
修为方面,如今沈逸尚未至三十岁,就已经是秘境期的修士了!
不仅如此,这沈逸还是个侠义之人。
三年前,云都城附近闹有魔患,残害数百平民百姓。
逃出来的百姓,向县衙求救。
但坐镇县衙的修士,担心魔修太厉害,拒不出兵。
任由百姓在县衙前跪求了一天一夜。
正巧,沈逸隔天出城游春,得知这件事后大怒。
沈逸单枪匹马一个人,直奔魔修泛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