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在一统天下之前,我只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和亲公主(2 / 2)

虐待爱情 胡宇伦 3204 字 24天前

此消息一出,民间物议沸然。

整个大齐,甚至刚刚战败的北越,都知道了丹歌公主的名头。

那是我一生中最自由快乐的时光。

那时的我,还有疼我的父皇,爱我的外祖母,护我的表哥,和顺遂恣意的人生。

4

可后来呢?

没有人再叫我丹歌公主了,他们都叫我阿默那。

在北越的语言里,是最卑贱的奴隶之意。

5

被送去和亲之前,我在南境领兵。

听闻父皇病重的消息后,快马加鞭赶回。

没成想父皇没见到,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被送往北越的路上。

虽被五花大绑,但我还是从随行之人处知道了如今的情况。

北越与西蜀合谋侵犯我国边境。

和谈的条件之一是将我送去北越和亲。

父皇昏迷,杨雍暂理朝政。

王珏在朝上替我据理力争,认为此次战事颇有蹊跷,以徐家军的实力也远没有到非要割城和亲的地步。

但杨雍坚持,以我一人的婚事便能换得西北两境的平安,非常值得。

丝毫不提,协议中还要割让西北十城一事。

此后仅两日,王珏便在一次公办中摔断了一条腿,无法上朝。

而我要和亲的旨意大告天下。

短短几天。

镇国公府这一代,最出类拔萃的嫡长孙断了腿。

自小受万千宠爱,冰雪聪明的丹歌公主要北上和亲。

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

小主,

外祖母骤然离世。

知道真相的我更是大恸,当场便昏了过去。

侍女怕我自尽,日夜寸步不离地盯着我。

到达北越前,我再没说过一句话。

只是看着马车外的风景越来越陌生,生我养我的故国越来越远。

一去紫台连朔漠。

独留青冢向黄昏。

外祖母,丹歌不孝,没能送您最后一程,您不要怪丹歌。

6

刚到北越的前两年,我是在奴隶营中度过的。

在齐人的眼中,只知丹歌公主如今已换了三任丈夫。

先是北越王,然后是他的弟弟,现在是他的小儿子。

期间,大齐曾派使臣来过,带来了父皇病愈的消息。

是王珏。

他的一只腿跛着,没有了年少时的意气,多了几分沧桑。

作为奴隶的我,亲自服侍他用酒。

但他并没有认出我。

也没有“见”到我。

毕竟此时的我,皮肤黝黑,面容枯败,左侧脸颊还有一道深深的刀疤。

和当年那个高贵美丽,说话时顾盼神飞的丹歌公主大相径庭。

他的目光只是在我身上停留了几秒,便转向了上座的北越王。

他请求见我一面。

当时的北越王,摩力他,正是我的第三任夫君。

两年前,他还是我名义上的儿子。

他声称我有孕,不便接待外臣。

那时,我确实刚刚失去我的第三个孩子。

我总是会有不同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也并不相同。

他们一个也没能活下来。

说来好笑,摩力他其实有些喜欢我。

但比起喜欢我,他更喜欢虐待我,并乐此不疲。

一是因为我当年杀的那个北越将军,正是他的亲舅舅,二则是因为如今已执掌朝政的那位,高高在上的大齐太子,杨雍的暗示和纵容。

否则,他也不敢如此毫无忌惮地,这般对我。

当晚,摩力他又有了新的乐趣。

他吩咐士兵扒光了我的衣服,把我紧紧的绑在营地中央的旗杆上。

旗杆下方堆满了熊熊燃烧的柴火。

许多士兵巡逻的时候路过,都会毫无顾忌地发出异样的笑声或口出污言秽语。

无数双眼神,反复错乱地落在我发烫的肌肤上。

仿佛下一秒就能将我刺穿。

但我已经习惯了,神情木木的。

直到。

摩力他和王珏从营帐中走出。

看见王珏的一瞬间,我的鼻头猛地泛酸,眼眶像被熏到般,一滴眼泪划过我的侧脸,悄然掉落。

然后。

一滴又一滴。

我就这样看着那几滴泪水掉下去,顷刻间消失在空气中。

可惜。

几滴水的力量太渺小了,如何浇的灭这熊熊大火?

从来到北越的那一天起,无论遭受什么样的对待,我都没有哭过。

唯独今天。

唯独。

在他面前。

而王珏在看见我惨状后,即刻将头偏到一旁。

皱眉道:“大王,此奴婢犯了何错,竟要受如此重的刑罚?”

摩力他哈哈一笑,仿佛得逞般:“侍郎也爱怜香惜玉?

看着王珏克制的表情,他更是得意,甚至摇头感慨道:

“可惜此奴善淫,日夜寻男人苟合,只是一个肮脏下贱的奴婢,实在配不上侍郎的怜悯。”

此言一出,周边的士兵们哄然大笑。

那笑声仿佛穿透了我的耳膜。

我的心,亦如烈火烹油般,被炙烤着。

王珏犹豫了。

这犹豫的片刻,与我而言,却像一辈子那么漫长。

或许我在期待他能认出我,救下我,带我回家。

又或许,我有几分庆幸,他没有认出我。

而其实。

他根本没有抬头仔细看我,只是犹豫片刻后,不再出声。

我突然笑了。

我的王珏表哥啊。

是世家嫡长子,一向为人清正,如朗月清风,又极守清规。

对待自己近乎苛刻。

他生平最恨淫乱之事,因为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舅舅,最爱游于秦楼楚馆,外室无数。

最后还因为这些腌臜之事,掉入他人陷阱,致使王氏一族差点倾覆。

因此王珏,自小便用自己的亲生父亲时刻警醒自己。

从来无心风月。

更从来不知,我也曾经喜欢过他。

喜欢。

听起来,是一个多么奢侈又遥远的词啊。

遥远到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

那是在什么时候呢?

也许是在他总是毅然跪下,替我受外祖父的家规时。

也许是在他教我写字念书,第一次念出那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时。

也许是他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然后将春日的第一朵桃花别在我的耳后时。

也许是我在边境,偶尔收到他的来信,每每看见那句“丹歌吾妹,见信如晤”时。

也许......

我不愿再想了。

有些回忆,堪比利刃。

眼前的火光越来越大。

我突然很想坠落,纵身融入那火光中,享受火焰灼烧皮肤的快感。

小主,

我想,那一定比死在那些恶心的目光里,来的痛快。

但我没有那么做。

只是看着王珏微跛的背影渐行渐远。

何必多此一举呢。

我,不是早就死了吗。

对着王珏离去的背影,我喃喃自语。

王珏。

下次不要再写见信如晤了。

因为,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从前我听说,如果人痛苦到一定程度,活着和死了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父皇和王珏的安康,还是给我带来了一丝生的希望。

不过与其说是生,倒不如说是。

苟活。

后来。

我有了一次逃离的机会。

摩力他的叔叔谋反,整个北越乱成一团。

到处都是烽烟,战火,哭泣的孩子和血淋淋的尸体。

我瘸着腿从一个营帐中走出。

身上是褴褛的衣衫,手腕和脚腕处还有被绳索磨破的血迹。

我刚刚杀了一个试图侵犯我的男人。

这次,我咬破了他的脖颈,溅了我满脸的血。

好脏的血。

摩力他却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