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兴城十几里的地方,司空长风一杆长枪横扫。
“想要过去,那便从我的尸体上踏过!”
他的对面,是数十个静默的黑衣人。
枪尖血滴,司空长风笑得张扬。
说好了要做护卫,不把小虫子清理了他又怎么好意思走呢。
……
易文君往南继续走了一段距离,在一个寸步就能踏入南诀的村子里落了脚。
这是个不足百人的小村子,受兴城管辖,但并不被重视。哪怕村子经常受到南诀马贼侵犯,兴城的官员也置之不理。
易文君选了一处空旷的草屋住了进去,村民们很热情,到处搜罗了些稻草木板帮她修修补补,尽量让屋子遮风不漏雨。
当然,这份热情也很大可能是因为村子里来了外人,村民们好奇前来围观。
易文君感受着无数目光洗礼,这样想着。
她送了帮忙的村民们一些小物件当作感谢,都是之前买的放在箱笼里,送完箱笼都轻了几斤。
村民们一听都是大城买的,很是高兴,收了东西就极有眼色地离开。
易文君关上门,松了口气。
她不太习惯和太多人打交道。
收拾东西的时候,箱笼里突然掉出了一个东西,易文君捡起来一看,是支桃花簪。
她没有买过簪子,想来是司空长风将簪子混在给她的东西里了。
易文君将簪子压在箱笼最底下,她如今无心计较过多,只想着等再碰到司空长风便将簪子还给他。
……
南诀的天气比北离热,在其他地方早就入冬的气候,南诀依旧像是秋季。
村子里来了批想要抢食物的马贼,被村中的年轻人赶跑。
易文君微笑着听二妞说那年轻人多么多么厉害,多么多么帅气。
她在这村子里待了也有半年,对那名为叶小凡年轻人也算有所耳闻但没见过面。
叶小凡比她早来三个月,她来的时候叶小凡刚巧出门打猎,之后易文君深居简出,两人更是陌生,哪怕同住一个村子。
叶小凡武功很高,对上十几个马贼一个人就能搞定,而且易文君听说叶小凡一日闭门在家练剑,一日出门闲逛,一日就躺在树林里睡大觉,时间规律的很,平时不显山露水,一到需要的时候能威慑方圆十里,因此村民们都挺敬畏他。
村里将他传的神乎其神,特别是他还有着非常俊秀的容貌,更是获得了村里所有姑娘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