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颗头,曲天娇只尝了尝滋味,就抛丢一边。
她讨厌这种气味和口感。
身为曲氏族长之女,她平日饮食一向很精到,凡入口的,都有专妖负责洗剥处理,且很少吃鹿、熊、虎豹等腥膻刺鼻的肉,只怕影响自己体味过于浓重,跟时下流行不符。
毕竟,现在都追求花粉味儿,清香气。
听族中老辈讲,六百多年前,大家还是以体味腥浓为美呢!尤其是女妖,越有“味道”,越有吸引力。
也不知怎么回事,慢慢地,流行起人那一套来,哼……
曲天娇忽将腕子凑到鼻端,细细问嗅,眉头拧着,她总感觉,自己这两日身上味道重了,似乎有点膻,不禁狠狠剜了一眼“连珊瑚”。
若非为杀这小贱人,她也不会陷在这里——这鬼地方,除了时不时冒出些恶形恶状的怪胎,还没食没水,她难免腹中饥饿,少不得,就见着啥吃啥了。
可此处特产,乃是流着灰败汁液的怪物,她吞下去又吐出来,完全不能接受。
好在,这里还有人。
人!
碍于长天契,她这么大,还没吃过人呢!
想到“长天契”三个字,曲天娇也曾迟疑片刻,但马上就有了对策。
“长天契”,只是人、妖二族的一份停战契约,表明互不侵犯的态度而已,是一种规矩——就如人间的律法,得有执行人,才有威慑力。
这么多年,人偷猎妖,妖偷吃人的事情,从未断绝,一切的关键在于:你的行为,有没有暴露。
暴露出来,那些该死的天师,才有理由去击杀妖,妖族也不会给触犯长天契的同类提供庇护;而人要是偷猎妖物,一旦给告发,天师就决不能干扰妖物复仇,甚至要提供便利,派出人手协助追捕。
因而衍生出的“销金令”等手段,就是方便底层的人和妖,恩怨自决。
‘——既然如此,我不暴露,不就行了?’
‘我顶着少主的容貌,在这鬼地方,有谁能辨认我的真身?别说没有活口,就算有——那些个剩饭出去尽管告状好了!反正,少主在外面活动,总有人看得见,他自然能摆脱嫌隙。’
曲天娇想得很周全,觉得自己这样行事,万无一失。
她哪里想得到,她的少主此刻也身处地窟,只因她这一通冒名顶替、肆意杀戮、大嚼大吃,令万俟云螭几乎万劫不复。
——那是后话,现在,她无聊得紧,只在想该吃什么解馋。
看着地上一块块石头疙瘩,就联想到狼蛛,生吃软嫩辣口,开胃解腻;偶尔学人一般熟吃,取一巴掌大的(太小易焦),用鸡油,文火,细细炸来,以鹂鸟之蛋黄做蘸料,真个酥香可口……
又想起平日做嚼口的蟾蜍干、金背甲虫、大蟋蟀等零食,味道绝佳,口感各异,不禁更流馋涎。
哪一样,都比人好吃得多了。
她前面吃那几个公的,肉都骚得很,整吞整咽,也觉得作呕,这倒叫她想不通,怎么有些妖物口口相传,说人肉如何如何美味,只恨长天契禁止捕捉——难道大家口味都这样重么?
还是说,这地窟里的品质都不好,也没经过处理,所以影响口感?
这么一想,她便捉住几个活的,养在身边,准备饿他们几天,待秽物排净,看滋味能否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