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站起身擦了擦凳子,谄媚道:“您坐,您坐。”
虽然早知道这个刁奴贪财,但这么贪,顾怜也没想到。
知意得了银钱,越发开怀,也有了为奴的自觉。他起身将食盒中的饭菜取出,一一摆在桌子上,随后站在一旁。
大大的食盒中,其实也没什么菜,仅仅两菜一汤。
那个汤水,泛着褐色的油污,让人看着反胃。
而主食,也就一个冷馒头。
顾怜翻翻捡捡,看着那两道有着星星碎肉的荤菜,差点没吐出来。
而馒头,顾怜已经吃过太多,现在看到它也吃不下去。
“我要的素菜呢?”
顾怜几乎是咬着牙问出这句话。
他不问还好,一问知意的脸色顿时拉了起来。
也不管顾怜要不要吃饭,知意直接将饭菜装进食盒,连个馒头都没留,末了拉长语气道:“顾公子啊,你以为你是谁?叫你声公子还真把自己当主子了?”
顾怜受此羞辱,又气又怒。
“你瞧瞧,外面天寒地冻,那些绿菜,都是掌门公子们吃的,你算哪个,轮得到你?”
“我给了你……”
“就你那三两银子……”
知意从食盒中挑出个冷馒头,丢在顾怜面前:“喏,只能买这个了……”
在他面前逞主子的威风,知意非得好好治他。
冷馒头咕噜噜滚到顾怜脚边,就像是一巴掌打在顾怜脸上,这赤裸裸的羞辱让顾怜瞬间红了眼。
知意见此,却是嗤笑一声,转身离去。
待出了房门,知意沿着走廊走到僻静处,看到早已等候在那的金庆,笑嘻嘻将那个五十两银子上交:“金哥,还是你算的准,我说五十两,他二话不说就拿了出来,不过,金哥,早知道他这么痛快,我是不是应该说一百两?”
现在想想,知意有点后悔。
金庆瞥了他一眼,低声道:“你懂什么,万一把人逼急了,去三公子那告状怎么办?”
说着他把玩着手中的夜明珠,爱不释手。
知意有些眼馋:“金哥,这颗夜明珠,真的只值五百两?”
说起这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那可就说来话长了。
最初被派到此伺候顾公子之时,知意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应金庆的要求,知意每日将这位顾公子的行为写下,供主管随时查看。
这样的日子,实在乏善可缺。
更何况这位顾公子,一没赏银二没人脉。
知意都打算拿出积蓄让金庆给自己换个差事。
事情的转变是,这位顾公子忽然拿出一两碎银子,让自己换些野菜。
一两银子,都够买十旦野菜了,知意脸都快笑烂了。
此后,几乎每日,顾公子都会拿出一两银子用来换些饭菜。
原以为美日子会这样一直下去,可过了不过十几日,那位顾公子便拿不出银子。
这让以为自己要发财的知意希望落空。
知意心情不好,说话的语气自然也算不上尊敬。
可没想到这样竟然有了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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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厨房恰好有一道烩羊肉,按照府内的惯例,顾公子有三个素菜,两个荤菜,这是除了汤水和糕点之外的份例。
虽然伺候不久,但知意知道,这位顾公子口味怪得很。
平常人都喜食荤菜,不喜素菜,就连府内两位掌门,都想来是喜爱荤食。可偏偏这位顾公子,一点荤腥味都闻不得。
那些水食海货倒还凑合,但这猪羊牛这类地上跑的,是一点都不吃。而这其中,尤其是羊肉最为厌恶。
有次知意不小心拿了份羊汤,顾公子看到当即毫无形象吐了出来。
那几日,知意心情不好,自然也没心情给他装些爱吃的,为了泄愤,知意鬼使神差拿了那道烩羊肉,并将其他的份例分给了厨房的兄弟。
知意拿着那道烩羊肉走在路上,心慌不已。
可很快失去银子的愤懑就战胜了心虚,知意暗戳戳想,就算顾公子告到三公子那里又如何,自己完全可以拿“不小心错拿”当成借口。
这道烩羊肉可是一道美味,便是说破天,他也有理。
效果远远比预想的还要好,那道烩羊肉一上桌,顾公子便吐了,整整一日都没吃任何东西。
第二日,顾公子便拿出一颗成色极好、足有拳头大小的夜明珠让他帮忙换成银子……
可惜知意没有在当铺的朋友,这么大一颗珠子,不懂成色如何,也不懂价值多少。
城内那些大当铺,知意也不敢去。
毕竟若是被府内人知道,又免不了一通质问。
当然,他这番动作,没瞒得了金庆的眼睛。
知意不想交出夜明珠,可金庆是家奴,里里外外都有关系,他不敢不给。
好在金庆去了一趟当铺后,给他带回了五百两,说这夜明珠值五百两银子。
知意很是怀疑。
毕竟金庆将夜明珠留了下来,说是要做传家宝。
可怀疑也没办法,现在三公子院中由金庆作主,知意若想过得舒坦,免不了要走金庆的人情。
更何况那五百两,他又从中抽了三百两,剩下二百两给了那位顾公子。
但知意没想到,他贪,金庆更贪。
所以在金庆找他商量将顾公子手中剩余二百两“榨”出来时,知意都惊住了。
“我打听过了,这个顾公子,应当是家道中落,又与三公子有些交情,所以过来投奔……”
金庆找人打听过了,嘉阳派内,没有什么姓顾的大户人家。
所以这位顾公子地位应当不是很高。
而掌门应当极其不待见这个破落户,所以命人十二个时辰监视,并且,没有三公子的手令,他出不了长欢院的大门。
金庆再稍稍一打听,果然打听到些消息。
这个姓顾的,居然在地牢待过。
不知是犯了什么罪,但听表哥的意思,犯的罪不轻。
一个犯了罪的破落户,金庆完全不怕。
再说,这阵子,三公子已经厌弃了这个姓顾的。
相信不日就会将他赶出府。
所以金庆要在他被赶出去前,再捞上一笔。
也就知意这个怂货怕这怕那,就算这个顾公子闹到掌门面前,金庆也不怕。
整个长欢院都是他的一言堂,又谁能证明这颗夜明珠是他的呢。
金庆看着这颗价值三千两银子的夜明珠,露出一丝笑意。
那个当铺的老板,既然痛快报出三千两银子,那说明这颗夜明珠绝对不止三千两。
有一颗夜明珠,说不定还会有第二颗,金庆一想到那个破落户手中还有许多值钱的宝贝,便抑制不住兴奋。
真是老天保佑,把这个金疙瘩送到他面前。
而被金庆唤作“金疙瘩”的顾怜,此时凝视着地上的馒头,终究抵不住肚中的空鸣,就着冷茶冷水,将这个馒头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