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本部设在小月县城,为便于管理办事,小镇上设有派出机构,集行政、司法权于一身。
衙门终归是不好进的。染墨到了衙门口,就见大红门紧闭。走到一旁去问门房,门房问她何事。
染墨简单说了悯儿出意外的事,想要告知县尉能否协查一下是否有隐情。
门房又问你是事主什么人。染墨说是他的老师。门房一听来了说辞,只道父母家人方可来告,其他人不作数的。
染墨来前已考虑到这个问题,便跟他掰扯道:“按律法精神,除家人外,与事主或事件有利害关系者亦可提告或提供办案线索,你就行个方便通告一下吧。”
门房还是摇摇头,并打起了哈欠。染墨刚才那番话显然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和理解能力。
染墨只得提起上次柔儿那个案子,说当时县尉大人和自己一起去查办坏人的。双方配合得很好,此次亦值得期待。
门房精神微振了一下,接着又软趴趴趴桌子上迷瞪起来。
染墨气不打一处来。左右瞅瞅,发现那大门旁立有一面小鼓,想必是给百姓击鼓提告用的。便走上前去,抄起鼓槌在鼓上重重敲击起来。
那门房被震得一下清醒了,跑过来制止染墨。染墨发狠道:“你今日不通传,我就一直敲下去。”
门房本拉着个脸,见染墨实在难斗,摆出一副苦笑说:“就算通传你也别敲它呀,这不是用来告状的,是平日搞礼仪活动用的。多久没敲过了,让你这一通捶。”
小主,
又乜斜着眼睛看了看染墨说:“得,就给你通传一下吧。哎,还让不让人休息了。”
染墨舒口气。心想要是擎胜在这,非得把这鼓捶破了不可。
过了一阵,门房回来把染墨领到公堂中。片刻后,那位李县尉从后面走了出来。
染墨上前施礼。县尉认出是他,态度缓和起来,问染墨有何事来找。
染墨叙述了一下悯儿落井的事。县尉问她有何凭据认为此事可能涉案。
染墨说目前尚无确凿凭据,但有几个疑点值得深挖。一是井边断笔。怀疑悯儿落井前有与他人厮打反抗的情形。
二是被救后昏睡。怀疑除落水之外,可能存在其他伤害行为,如下药、击打等。
三是嫌疑者情形。暂不敢断言谁较可疑,但据邻里日常传言、治疗场所怪异表现等,认为悯儿后妈有一定嫌疑。
县尉听后沉吟许久。虽然染墨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但县尉毕竟办过诸多案件,知道哪那么容易就能找到关键证据的道理。得一步步探查推断甄别。不然这世上哪还有办不了的案件。
于是,县尉吩咐手下将此事登记下来,并决定即日传那孩子父母前来公堂详问究竟。
染墨心中欣慰。又特别告知县尉悯儿现留于医所住治,而那妇人对此并不情愿等异常表现,此事需从头到尾有个周全谋划才好。
县尉闻听赞许地点点头。两人又交流了一些办案细节。染墨跟县尉道谢,暂行告退。待那二人传到时,她也前来参加听审。